推 g3sg1:這是兩個極端吧? 03/07 14:25
應該說認不清自己的地位吧...
人家鹿先生當然有本錢這樣做,他是本屋大賞、直木賞級的作家,
一堆人等著把他的書改拍成電影...:)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69.108 (03/07 14:31)
推 killord:要看約怎麼簽? 03/07 14:31
不管約怎麼簽,一般來說還是要知會作者一聲才算禮貌。
(當然,我個人也覺得鹿先生這種搞法是很不尊重出版社,
甚至有出版社被他這樣一搞,當場在台灣出版商面前啞口無言的尷尬場面出現)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69.108 (03/07 14:34)
→ killord:但是反應還是過度了吧... 03/07 14:37
推 kira925:應該說,弓弦可以新中度爛但是對外發表就.... 03/07 16:06
推 pepsicola:應該要看約怎麼簽+1 而且弓弦當時還很小咖吧 03/07 16:52
→ pepsicola:如果出版商沒違約 沒理由簽個代理還要問過小咖作者 03/07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