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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dishare (蘿蔔兔)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台灣同人圈的毀滅 時間: Thu Mar 8 23:10:03 2012 很多人已經過度緊張了,而且推文有許多錯誤觀念。 首先,出版同人誌屬於自行出版之執行業務所得, 依所得稅法第4條18萬以下所得免稅。 其次,並非無法列報成本。 依100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屬自行出版者可以減除18萬免稅額後75%當成成本扣除。 如能舉證成本也能全額扣除 對於正常同人作者來說根本不會受到影響。 至於已經商業化能賺錢的社團來說,繳點稅很過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45.25.47
Y1999:賺到18萬絕對是大手了wwwwwwwww 03/08 23:11
syoutsuki77:感謝解惑~ 03/08 23:12
u1oon:繳點稅很過份嗎!!!!!  03/08 23:12
u1oon:~~~~~~~~~~~~~~~~~~~~~~~~~~~~~~~~~~~~~~~~~~~~~~~~~~~~~~~~ 03/08 23:12
Leeng:不然園遊會賣香腸也要抽稅了 03/08 23:12
m3jp6cl4:提問 舉證要怎麼舉? 03/08 23:12
superrockman:繳點稅確實是很過分 因為我們的政府專長是浪費錢..XD 03/08 23:12
m3jp6cl4:場內不開發票 沒有明細證據吧? 03/08 23:12
omega000:水泉表示: 03/08 23:12
u1oon:突然想起高中園遊會只是賣可樂+乾冰也能賣到破三萬.... 03/08 23:13
m3jp6cl4:水白水不是該繳稅 而是給那些搬運工搬運費= = 03/08 23:13
Rainlilt:成本拿送印的收據就好 03/08 23:13
kkessherry:水泉的書賣妖獸貴的 03/08 23:13
veloci85:所以問題會變成新手不懂被嚇跑嗎XD 03/08 23:14
oread168:本來就不可能繳率.. 03/08 23:15
oread168:要是人人都能賣到能繳稅大家早就轉行了 03/08 23:15
QBian:繳點稅很過份嗎╱人●ω●人╲ 03/08 23:15
oread168: ^所得 03/08 23:15
babylina:專業~ 03/08 23:15
Augustus5:推這篇 03/08 23:15
f222051618:學到一課 推! 03/08 23:16
ysanderl:18萬耶...是賣幾本去了 XDDD" 03/08 23:16
twotsao:沒賺到2X萬/月(?)不是不用開發票嗎? 03/08 23:17
kkessherry:是一次18萬嗎 03/08 23:18
radishare:舉證成本例如跟印刷廠拿到的收據(不用發票) 03/08 23:18
kid725:18萬是一個月還是一年? 03/08 23:18
Eternalwing:推這篇, 不是隨便賣個東西就要課稅的 03/08 23:18
synparabola:18是一年吧 03/08 23:19
kkessherry:一年的話有可能喔 03/08 23:20
wuliou:專業推 03/08 23:20
wow999:一個月18萬..太強了 03/08 23:21
joy3252355:m了 03/08 23:21
kkessherry:有攤主是靠同人維生的耶 一年是有可能18萬 03/08 23:23
killord:專業推 03/08 23:23
Xavy:那就繳稅阿 03/08 23:23
radishare:如果以同人攤維生表示沒有其他所得來源,併入個人所得 03/08 23:24
radishare:申報後還有免稅額跟扣除額可以扣,正常來說還是課不太到 03/08 23:25
asleisureto:寒暑大場 大手攤淨利一二十萬的@@ 03/08 23:25
NCmuhaha:正解出來了~ 03/08 23:26
AkiMinoriko:那被撫養的學生有可能會被併入父母所得嗎? 03/08 23:26
jujustine83:專業 03/08 23:27
godivan:可以 有一個扶養親屬的 03/08 23:27
oldfool:賣到繳稅也太強了 03/08 23:28
omega000:qlz大表示: 03/08 23:30
radishare:被扶養人有所得會被併入扶養人一起申報繳稅哦 03/08 23:35
kira925:賣到那個程度 確實繳個稅不誇張阿... 03/08 23:35
AkiMinoriko:所以被撫養人偷偷玩社團卻可能因為要報稅會被父母發現 03/08 23:36
arrakis:"可以給爸爸一箱那去公司賣嗎?" 03/08 23:37
PsycoZero:知道嗎,當收到額外稅單時,十次有十五次是哪個assh*** 03/08 23:41
PsycoZero:去檢舉的 03/08 23:41
newglory:開串者的標題不知道在大驚小怪啥...多讀點書吧 03/08 23:41
NCmuhaha:算了一下 假若一個人以同人創作為唯一收入來源 收入在 03/08 23:51
NCmuhaha:年收入在812000以下 都課不到所得稅 03/08 23:52
biglafu:一個月18萬....我賺不到> < 03/08 23:57
b2209187:你比前面那些人專業多了 03/09 00:11
kerry0496x:這片和下篇一起推 03/09 00:18
white9cat:水泉的本不算貴呀 我買的小說同人,水泉的不是最貴的。 03/09 00:45
kkessherry:不過買過這麼多會場本 他的真的是不低 03/09 01:13
kkessherry:其他一樣厚的最多也不過賣280 03/09 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