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rukaJ: 口袋法04/16 10:04
※ 編輯: chejps3105 (180.217.79.116 臺灣), 04/16/2023 10:05:05
→ krousxchen: 就算沒犯法,還是可以髒一個法條說你犯罪 04/16 10:14
→ krousxchen: 所以才會有【被買春】【被吸毒】這種情況 04/16 10:15
推 sanae0307: 其實台灣也很多這種威權遺跡,特別是交通方面 04/16 10:21
→ sanae0307: 仔細看交通法規和紅綠燈、紅線的浮濫設置就會知道用路 04/16 10:22
→ sanae0307: 即犯法 04/16 10:22
→ sanae0307: 但抓不抓看警察心情 04/16 10:22
推 wihe: 呃?法條就在那裡,要抱怨你一開始就該抱怨法條太嚴。平常不 04/16 10:28
→ wihe: 抓不代表你就可以犯法,結果你犯法之後再來說這就是人治? 04/16 10:28
→ KimWexler: 馬上又出現反觀 04/16 10:28
噓 owo0204: 馬上出現反觀 好啦台灣也一樣啦 爽沒 04/16 10:37
推 MKIIjack: 台灣沒控制載具數量是重點吧 沒車位的路邊亂停 04/16 10:37
推 ice76824: 反觀仔馬上出現 04/16 10:38
→ MKIIjack: 導致法規怎麼改都沒用 04/16 10:39
→ GiantGG: 只是政爭罷了 04/16 10:48
→ linzero: 尋釁滋事這種是沒有標準的萬用法條,對外國人或大事可以 04/16 11:52
→ linzero: 改用顛覆政權或間諜等名目 04/16 11:52
推 dizzy: 也不是專制國家獨有啦,養案子這種招數在選舉時很好用 04/16 12:21
推 holisea175: 反觀的,你那叫主張不法平等,乖乖吃罰單啦你 04/16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