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boking2: 所以有違法嗎? 沒違法是在叫什麼叫 03/17 01:50
推 jds2518: 這是懶人包?所以違法哪一條法? 03/17 01:53
https://imgur.com/trG8V4k
偽造文書罪阿 不然椅子幹嘛一直說九千九千的?
推 pokemon: 打了一堆 然後呢 03/17 01:54
默認椅子這種行為,那就=認可詐騙集團 你覺得這樣OK 我也不知道說啥了
推 a3831038: 兩邊流量又可以互蹭起來了,賺翻 03/17 01:54
※ 編輯: killua92 (61.224.162.13 臺灣), 03/17/2023 01:57:11
→ strlen: 一堆法盲 可悲 連google都不會用 難怪黑道治國 剛好而已 03/17 01:57
※ 編輯: killua92 (61.224.162.13 臺灣), 03/17/2023 01:59:55
→ killua92: 連公家機關查證 都能拿出來燒 03/17 02:01
→ killua92: 這才是這個事件最可怕的地方 03/17 02:01
→ dorydoze: 還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吧 03/17 02:02
→ su4vu6: 最好笑的還是有些人查一堆法律結果不知道判例的條件 03/17 02:23
噓 psychohero: 管粉是要笑死人嗎 03/17 02:26
你認可冒名這行為 確實也沒甚麼好說的
※ 編輯: killua92 (61.224.162.13 臺灣), 03/17/2023 02:27:58
推 AKAD: 其實這件事就算不是兩邊粉絲也能看出來吧 03/17 02:31
→ AKAD: 一開始假冒身分的去打電話這件事本身就有問題... 03/17 02:32
→ FAQayame: 有一說一 國稅局應該要核對電話 03/17 02:41
→ FAQayame: 不是直接給館長當事人電話欸 03/17 02:41
推 jack8587: 我是看不出國稅局小姐給電話有什麼問題,都自稱館長公 03/17 02:46
→ jack8587: 司員工了,那國稅局把員工電話給公司查證有什麼奇怪的 03/17 02:46
推 AKAD: 我也好奇問個 請問怎麼核對? 核對後要怎麼確認不是助理...? 03/17 02:48
推 john042051: 這樣就館粉所以11樓是毒販粉? 03/17 02:52
→ AKAD: 上面連結顯示錯誤sry 但我查到是"電話號碼"不屬於個資範疇 03/17 02:53
噓 psychohero: 我還是統粉動粉ㄟ 呵呵 03/17 02:59
噓 a000000000: 冒名查詢公開資訊有違法嗎@@? 查詢公開資訊耶 03/17 03:00
→ psychohero: 這件事簡單來看就是熱心民眾想查水錶 03/17 03:01
→ psychohero: 結果被問到身份 鬼打牆說自己是助理而已 03/17 03:01
→ psychohero: 國稅局跟阿館方業務往來通過這麼多次電話 03/17 03:03
→ psychohero: 乙方打電話去問還會把他當成過去有通過電話的人也是 03/17 03:03
→ psychohero: 醉了zzzz 03/17 03:03
→ psychohero: 只能給本人看的,怎麼可能在電話中給你 03/17 03:05
→ lucifiel1618: 還在偽造文書,真的文盲欸 03/17 03:15
→ lucifiel1618: 偽造、變造「公文書」,是哪個字看不懂啊 03/17 03:16
→ psychohero: 講的 03/17 03:24
噓 a032100: 冒名違法要去做了什麼事好嗎 03/17 06:39
→ a032100: 館粉是不是都法盲啊 做了什麼事才是重點 03/17 06:41
推 j55888819: 椅粉真的可悲 03/17 06:49
噓 TT: 噁心到爆的椅子 03/17 06:49
→ Zenryaku: 冒名要有取得不法利益才構成違法 03/17 07:35
→ Zenryaku: 不然網路上自稱金城武有沒有違法 03/17 07:38
推 kl50365: 大部分的人好像都看不太懂法條。偽造、變造“公文書”, 03/17 07:39
→ kl50365: 要觸犯這條法,構成要件說明了要有公文書,TOYZ那邊是口 03/17 07:39
→ kl50365: 頭冒充,這條一定沒有,有沒有犯其他的條我是不知道 03/17 07:39
推 lanjack: 用最簡單的例子來說,就是警察臨檢你的時候隨便冒用了其 03/17 07:53
→ lanjack: 他人的身分證字號。 03/17 07:53
→ lanjack: 簡單來說,可以用妨礙公務辦 03/17 07:53
→ lanjack: 國稅局查稅報稅也是屬於公務執行的一環,利用假冒他人身 03/17 07:55
→ lanjack: 份對報查稅等稅務工作人員造成執行業務上的干擾,就足以 03/17 07:55
→ lanjack: 構成妨礙公務罪嫌 03/17 07:55
→ lanjack: 然後護航的也不要在那邊嘴什麼查詢公開資料了,查詢為什 03/17 07:57
→ lanjack: 麼他要說他自己是館長助理?講他是毒椅的人不就好了?她 03/17 07:57
→ lanjack: 怕嘛 03/17 07:57
→ lanjack: 另外365,偽造文書包含但不限於公文書。包括我現在如果 03/17 07:58
→ lanjack: 用你的真實身份去開一個ptt帳號做私用,這也構成偽造文 03/17 07:58
→ lanjack: 書喔 03/17 07:58
→ a1882991289: 國稅局小姐把電話給別人這樣有沒有犯個資法 03/17 08:16
你是不是反串阿? 現在連查證都不能做484?
→ lanjack: 這就要看業務內容和當下的狀況阿。比如她是反問該電話是 03/17 08:20
→ lanjack: 不是館長助理相關人員的時候就會提到。如果有證據能證明 03/17 08:20
→ lanjack: 其國稅局人員刻意非相關洩漏,那就構成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03/17 08:20
→ lanjack: 。 03/17 08:20
推 WHOKNOW4: 販毒都覺得無所謂的椅粉怎麼會在意區區九千塊的犯行 對 03/17 08:20
→ WHOKNOW4: 啊 03/17 08:20
→ amd7356: 館長這麼多能嘴 偏要用這招搞館長 03/17 08:22
→ amd7356: 只要能黑 就算是販毒的也能支持 真的是XD 03/17 08:22
推 HOLDSTEAK: 把"自稱館長助理"的電話報給"館長方"聽起來很合理啊(?) 03/17 08:24
噓 fizz87: 沒有不當得利判不了刑拉 03/17 08:31
→ fhirdtc98c: 等法官判啊 就那麼簡單 03/17 08:38
噓 as80110680: 確實沒違法,公開資訊就不能打電話問?館粉真該醒醒 03/17 08:55
→ as80110680: 一堆無限上綱的,你要不要說ptt上自稱金城武的都偽造 03/17 09:02
→ as80110680: 文書? 03/17 09:02
我問你一句話就好 我問你一句話就好
你支持冒名打電話給公家機關要敵對公司資料嗎?
你覺得這做法正確嗎?
再偷換概念甚麼東西啊? 在PTT冒充金城武跟打電話到國稅局要資料可以類比?
推 soulgadget: 同意HOLDSTEAK的說法, 說不定兩天的問法不一樣 03/17 09:05
→ soulgadget: 第一天是要解決問題, 第二天是要搞事的, 國稅局小姐請 03/17 09:06
→ soulgadget: 同為館長方(!?)的兩人互相確認也挺合理 03/17 09:06
→ soulgadget: 既然是公開資訊, 用Toys名義直接詢問不就好了 03/17 09:07
→ soulgadget: 何必用自稱館長助理的方式問呢? 03/17 09:07
推 lanjack: 笑死,你怎麼知道我真的叫金城武? 03/17 09:09
→ lanjack: 上站三千多次一篇文章都沒有的分身引戰帳號,有種就開本 03/17 09:10
→ lanjack: 帳啦,孬成這樣 03/17 09:10
→ mozaiwen: 查公開資訊,就說是矮子的助理啊!冒名說館長助理幹嘛? 03/17 09:18
→ mozaiwen: 不虧是詐欺詐賭助理,有樣學樣。 03/17 09:20
推 rock5421: 沒辦法啊。兩邊都是社會的。 粉絲能好到哪裡去 03/17 09:21
→ liusean: 重點跟不是查公開資料 是冒名 03/17 09:25
推 runaticsora: 販毒都敢了區區偽造文書哪有在怕的啦 03/17 10:13
→ runaticsora: 看到這種狗金生還有人在護航zzz 03/17 10:13
推 chiuoerice04: 統又贏 03/17 10:14
※ 編輯: killua92 (1.170.151.11 臺灣), 03/17/2023 10:22:02
噓 suifong: 違法?違反哪一條?快吉 03/17 10:18
推 psychohero: 好啦 椅子助理趕快冒名館長 夫妻在監獄裡面團圓好嗎 03/17 10:23
→ psychohero: 看能不能椅子跟助理關在同一間 繼續春秋大夢 03/17 10:23
→ ihateants: 沒有啊最大問題是假設兩次電話都說是館長的人 那國稅 03/17 10:24
→ ihateants: 局主觀上沒有對第三方洩漏資訊吧 椅子助理自稱是館方 03/17 10:24
→ ihateants: 的 然後國稅局想說前天不是才問過 然後我又再去找館方 03/17 10:24
→ ihateants: 問說你們館方的怎麼同一個問題問兩次 然後館方的說哪 03/17 10:24
→ ihateants: 個助理那麼白目啊?國稅局就說啊就你們館方的某支電話 03/17 10:24
→ ihateants: 啊,這樣能算洩漏嗎? 03/17 10:24
→ psychohero: 冒名到公務機關要資料 你也要確定對方會給啊 03/17 10:24
→ psychohero: 我今天冒名某公眾人物打電話給公務單位 03/17 10:26
→ psychohero: 難道我想要什麼資料對方都會給嗎? 03/17 10:26
→ psychohero: 管粉動動腦 03/17 10:26
噓 as80110680: 不發文就叫分身喔LUL,笑容,講不過只能打這個? 03/17 10:27
→ as80110680: *笑死 03/17 10:28
→ as80110680: 我反過來問你啦,今天不管你用公司的身份還是外人的 03/17 10:29
→ as80110680: 身份,都可以到查詢到資料,那我用哪個身分會有問題 03/17 10:29
→ as80110680: 嗎? 03/17 10:29
查證資料叫洩漏個資 再掰阿
椅粉到底再偷換概念甚麼東西啦
我舉那詐騙集團慣用手法你是聽不懂484?
那以後查證資料 核對電話號碼 冒用的人都來告你好了
今天國稅局打過來查證 確定是館長的員工或助理不就沒事了?
阿問題就是有人冒用身份去問東問西的
查下去才知道是椅子那邊的人
甚麼國稅局洩漏資料 正常不過的行為都還要被你們黑
看了真的會中風
→ lanjack: 高見,卻連篇文章都生不出來,不是分身?好哦,你說了算 03/17 10:47
→ lanjack: ,我先黑單 03/17 10:47
→ lanjack: 然後說查詢公開資料所以假冒身份沒問題,你去跟你的公民 03/17 10:48
→ lanjack: 道德老師問問吧 03/17 10:48
→ Zenryaku: 事實就是沒問題,沒有獲得不法利益不犯法啊 03/17 10:53
→ Zenryaku: 公開資料沒有沒有不法利益,非公開資料如果沒有大小章 03/17 10:54
→ Zenryaku: 還問得到那是國稅局有問題 03/17 10:54
推 jkok103427: 椅粉想翻盤,只能說你先別急 03/17 10:56
噓 as80110680: 對喔,我就是本尊,懷疑嗎?真的跟館長一個樣,沒證 03/17 11:04
→ as80110680: 據隨便唬爛 03/17 11:04
※ 編輯: killua92 (1.170.151.11 臺灣), 03/17/2023 11:12:08
→ killua92: 所以冒名的行為你支持嗎? 簡單問你就好 03/17 11:13
※ 編輯: killua92 (1.170.151.11 臺灣), 03/17/2023 11:19:10
推 wayne666: 笑死,原來c恰這麼多椅粉 03/17 11:24
噓 psychohero: 冒名行為跟鐵桿護航一樣不支持啦 03/17 11:34
→ psychohero: 兩個都是道德瑕疵而已 03/17 11:34
→ psychohero: 覺得違法趕快去警察局報案,反正證據確鑿,都在YT上 03/17 11:35
→ psychohero: 笑管粉沒這個動力啦 03/17 11:35
好了拉 做高自己何必呢?
報案乾粉絲屁事
幾句話你的立場就很明顯了 還裝中立
※ 編輯: killua92 (1.170.151.11 臺灣), 03/17/2023 11:48:58
→ zizilai: 麻椅上訴 03/17 11:58
→ as80110680: 沒錯,你頂多說他道德有瑕疵,因為他並沒有也沒有辦 03/17 12:04
→ as80110680: 法從中獲利,館粉就這水準,難怪龍鳳鯨會發瘋 03/17 12:04
噓 joyisman: 聊天室是你 03/17 12:09
→ as80110680: 再說,國稅局不可能用電話查證資料,一定叫你帶證件 03/17 12:10
→ as80110680: 印章去現場,館長這種話術都吃的下去,不簡單 03/17 12:10
偷換概念 做高自己 硬凹成這樣 麻椅是你的神484
這種冒名販毒詐賭垃圾你都可以幫他護航成這樣 你也真的不簡單
館長浮誇吹噓你追殺成這樣,椅子販毒詐賭冒名視而不見
好了拉 立場偏頗成這樣 凹成這樣真的很難看
頭一次看文字描述感覺看到餿水桶一樣噁心
噓 psychohero: 說椅子違法的是你們這群管粉欸 03/17 12:12
→ psychohero: 至少我沒有在這邊說自己中立吧 03/17 12:13
→ psychohero: 趕快去告發椅子啦 勿枉勿縱喔 03/17 12:13
好了拉 做高自己何必呢? 噁不噁心阿?
※ 編輯: killua92 (1.170.151.11 臺灣), 03/17/2023 13:13:50
※ 編輯: killua92 (1.170.151.11 臺灣), 03/17/2023 13: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