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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兒少性剝削法規範的目的在於處罰「對兒童的性犯罪」 因此只要是跟兒童相關的性犯罪都會加重處罰或規範 舉凡對兒童的性拍照、性寫真、性影片都是如此 更遑論性交易、媒介、性交 蘿莉本這議題 從寬解釋的話 能硬凹說是蘿莉本會引起人類對真實兒童的性趣 因此持有、發送、販賣蘿莉本要處罰 但是有一點十分奇怪 617號解釋將猥褻物分為硬蕊跟軟蕊 文義上就很好理解 硬蕊=對現在的人類而言太硬派了 普通人無法接受 比如人獸交、獵奇 軟蕊=對現在的人類而言還算正常 普通人能接受 比如健康課本上的裸男女 大法官在617號解釋上提到軟蕊只要做到防護措施就能散播、販賣 但是硬蕊則不行 不過硬蕊跟軟蕊標準會隨著時代標準而演進 我們反過來看蘿莉本 蘿莉本屬於硬蕊還是軟蕊? 再換個角度來看 憑什麼?硬蕊就無法散播、販賣?同樣做好防護措施有何不可能? 我覺得探討蘿莉本該不該禁止、處罰之前 要先討論反兒少性剝削法的本質、猥褻物、蘿莉本三者間的關係 我個人看法是這樣: 1、反兒少性剝削法本質在保護「現實」的兒童性權益不被侵犯 2、只要能引起「非極少數人」性慾的東西就是猥褻物 3、二次元蘿莉、正太本能引起非極少數人的性慾 4、二次元蘿莉正太本會是猥褻物 5、猥褻物只要能做好防護都理應可以傳播、販賣 因為猥褻物無論人獸交、獵奇、JK、牛頭人 被創作目的在於引起人的性慾而不是不適 但人的性癖各有不同 為了保護人不被他會反胃的性癖屬性猥褻物噁心到、以及保護未成年人提早接觸猥褻物 因此需要做好防護措施 增加接觸的困難跟門檻 6、反兒少性剝削法因為本質在保護「現實」兒童的性權益 蘿莉本畫的是二次元的小朋友 兩者間要說上有什麼關聯性就是標的都是小朋友 但如果要說為了保護「現實」的兒童性權益而去禁止散播、販賣、持有標的是二次元蘿莉正太的猥褻物 似乎又有些太牽強 因為政府、法院無法說明違法者當下持有、散播、販賣的蘿莉本是侵犯「現實」哪個兒童的性權益 倘若是侵犯「潛在」的兒童性權益 也未免擴張解釋 這毋寧是昭告天下 當你持有、散播、販賣蘿莉本時你同時也在侵犯生活在台灣上某個蘿莉的性權益 不過好在 會引起關注的案例沒有這麼扯淡的論述 因為法院跟檢察官直接略過 即便你是在合法的網站上設置的合法的防護措施隔離下的18禁區域販賣蘿莉本 你依然有罪 為什麼? 不知道 說你有罪就只有罪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R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85.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79886374.A.DA7.html
CactusFlower: 我是覺得 光是圈內自己要統一對性癖的定義還有接受 03/27 11:10
CactusFlower: 度都吵不完了 你要跟圈外法律人講清楚更是天方夜譚 03/27 11:10
CactusFlower: 獸度怎麼分?蘿莉到底是看外表還是年紀?逆NTR指得 03/27 11:10
CactusFlower: 是哪一種?可以巨乳蘿嗎?扶他是不是第三性? 03/27 11:10
性癖這東西很難定義範圍啊 俄亥俄州都有人拿來尻了 難道俄亥俄州也是性癖嗎 ※ 編輯: NurgleJason (111.249.185.189 臺灣), 03/27/2023 11:10:56
CactusFlower: 所以啊 所以我的意思就是 這種東西圈內都定義不清了 03/27 11:12
CactusFlower: 你要跟外面人講說什麼細節跟什麼細節不同 他們哪聽 03/27 11:12
CactusFlower: 得懂啦 標準一定是亂劃一通 03/27 11:12
leobb1001f: 好像從法理或邏輯上都沒啥問題 但立委哪管這些 ㄏ 03/27 11:14
AdmiralAdudu: 推這篇 每次那種保護兒童的論點都東拉西扯假裝做事 03/27 11:15
skyofme: 硬蕊軟蕊的區分就是在告訴你有些性癖直接被不允許存在 03/27 11:15
我覺得是這樣 古早時期老人們還不知道怎麼區分猥褻物 能用硬軟蕊是很大的進步了 只是硬軟蕊區分到現在可能不適用 現在人類的性癖越來越多 勢必硬軟蕊是不夠用 可能要採流動標準: 越多人的性癖防護措施越寬鬆 越少人的性癖防護措施越嚴格
kirbycopy: 推 你可以去立法院念這篇文章嗎 03/27 11:16
Pep5iC05893: 乖乖做好欺負的一塊 不要整天研究法律好嗎 03/27 11:17
※ 編輯: NurgleJason (111.249.185.189 臺灣), 03/27/2023 11:19:18
fenix220: 跟之前吸麻仔言論很像 03/27 11:19
skyofme: 額你誤會了,是"不允許存在" 03/27 11:20
skyofme: 本來就沒想要給那些性癖有討論空間 03/27 11:21
痾...我認為只要是性癖都有討論空間 只是在於484過於邪門到防護措施要拉到極致 ※ 編輯: NurgleJason (111.249.185.189 臺灣), 03/27/2023 11:22:45
skyofme: 但要管理方便就是直接把礙眼的東西掐死 03/27 11:24
skyofme: 扯到兒色就幾乎算踩到天條,你真的拿出去問一圈說不定認 03/27 11:31
skyofme: 同這種管制法的多過覺得執法過當的人 03/27 11:31
leptoneta: 這是抽象危險 只要硬蕊的東西存在 就認定造成危險 03/27 11:35
leptoneta: 不問是否真有造成危害或引發性慾 03/27 11:35
hcym9: 別忘了兒少的"少"是什麼意思 03/27 12:04
hcym9: 那個法律保護的是未成年人,高中生也是其中之一 03/27 12:05
hcym9: 所以這篇討論一開始就誤解法條了,台灣不是禁止蘿莉本而已 03/27 12:07
hcym9: 是所有未成年角色的本子都禁 03/27 12:07
但是反性剝削的條文針對是現實的兒童及少年 不是二次元
chiuming23: 一開始的看蘿本會誘發蘿莉控就是假議題,照這邏輯凌 03/27 12:09
chiuming23: 虐系或亂倫人妻等等本子也不該出現吧 03/27 12:09
※ 編輯: NurgleJason (111.249.185.189 臺灣), 03/27/2023 12:12:40
hcym9: 凌虐是硬核,根據大法官釋憲確實違法 03/27 12:12
hcym9: 其實我一直覺得台灣有合法色情片與漫畫真的很神奇 03/27 12:14
hcym9: 哪天官員吃飽太閒,這些色情業者都要去坐牢 03/27 12:14
skyofme: 沒鬧大沒人管 03/27 12:17
fenix220: https://i.imgur.com/4dHbHBL.jpg 03/27 12:18
nyaruko: 找立法院不如上憲法法庭,效力相當於憲法,只是條件嚴苛 03/27 12:28
nyaruko: 。 03/27 12:28
nyaruko: 假如哪天大法官認同二次元作品無關現實對象法益,蘿本立 03/27 12:31
nyaruko: 足之地就穩固了 03/27 12:31
找憲法法庭不如期待立法院 那群老人哪可能這麼前衛 ※ 編輯: NurgleJason (111.249.185.189 臺灣), 03/27/2023 12:32:04
hcym9: 立法院比大法官更保守 03/27 12:34
waiting101: 不 對於人權問題法律界確實很前衛 你要問站在法律方面 03/27 14:24
waiting101: 支不支持同性婚姻 基本上律師都會說支持的 03/27 14:24
waiting101: 所以如果從創作自由去延伸確實有機會 03/27 14:24
WinRARdotrar: 越少人的性癖越嚴格就很奇怪了 難道美國行政區圖要 03/27 14:48
不如問 越少人的性癖怎麼管制 總不可能大腦性交跟俄亥俄州同樣層級的管制吧
WinRARdotrar: 直接列為禁書ㄇ 03/27 14:48
nobady98: 憲法法庭好用多了,立法院才是被社會風氣挾持的垃圾場 03/27 15:41
※ 編輯: NurgleJason (111.249.185.189 臺灣), 03/27/2023 15: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