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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yfgtaV6.jpg 樂奈:《支持春魚工作室與海唧解約》:法律與信任角度分析 春魚工作室解除與藝人「海唧」的合約,根據民法規定,信任關係破裂使委任契約終止合理 作為業內人士,我們深知信任之重要,我認為大家應理解並支持春魚工作室的決策。 https://i.imgur.com/YDqW2t6.jpg -- 近日,有關「海唧」藝人 與 「春魚工作室」的糾紛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作為同樣身為老闆的人,我在閱讀了春魚工作室的公告、經過初步理解,認為春魚工作室有 充分的理由解除與「海唧」的合約。 在此,我將從法律角度與公司自身經驗闡述我的觀點,希望大家能更深入地理解此事。 根據民法第529條規定,關於委任契約相關條款適用於此案例,均得適用民法第549條第1項 規定: 「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參見最高法院62年度台上字第1536號民事判例。) 在委任契約中,任意終止權屬於當事人的權利。雙方可以通過合約進行限制,但考慮到委任 契約是建立在高度信賴關係的基礎上,一旦雙方信賴基礎出現動搖,就沒有必要強迫繼續維 持契約關係。 即使存在特殊約定,如不得終止或需經他方同意,當事人仍應被允許終止委任契約。 委任契約確實可以根據民法第549條第1項規定,由任何一方當事人隨時終止。然而民法第14 8條第2項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在這種情況下,經紀契約是建立在雙方信賴關係的基礎上,如果信賴關係已經動搖,使當事 人仍受限於約定的終止事由,則違背了委任契約的基本宗旨。因此,應允許民法第549條第1 項之規定的適用,使任何一方得使任何一方得隨時中止委任契約。 總之,法律角度和實際情況都支持春魚工作室與「海唧」的合約。 此次糾紛中,我們可由公告得知:春魚工作室的權益受到損害,雙方信任基礎已經破裂,強 迫繼續維持合作關係顯然不符合雙方的利益。 作為同樣身為老闆的我,在看到公告後,深刻理解春魚工作室做出此決策的為難,認為大家 應理解並支持春魚工作室的決定,讓雙方能夠各自尋找到更適合自己的合作夥伴,共創美好 未來 瞿長緣 靛之森 豔世設計有限公司 #海唧 #HaiZ #台灣Vtuber #台V #春魚 #春魚工作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41.2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79554954.A.A0F.html
rotusea: 喔 好喔 03/23 15:03
ThreekRoger: 法庭系VT 03/23 15:04
s1d87: https://i.imgur.com/dlxC59U.jpg 03/23 15:04
ken1990710: 西恰之光 03/23 15:04
Matrones: 什麼東西,她跟這件事有關係嗎? 03/23 15:04
devilkool: 西洽之女轉型法律VT嗎 03/23 15:05
aram9527: 現在要走這種路線ㄇ 03/23 15:05
lanjack: 所以她跟另外那兩家公司有什麼關系 03/23 15:05
gaym19: 他現在轉型成律師ㄇ 03/23 15:05
qqclu123: 開蹭 03/23 15:06
lanjack: 沒有關係的話…關她屁事?個人帳就算了,還公開公司署名 03/23 15:06
lanjack: 身份發,是跟她有關膩 03/23 15:06
InsideWhat: 天啊 怎麼有人可以噁心成這樣 03/23 15:07
doremon1293: 她有法律背景喔? 03/23 15:07
weebeer626: 蹭? 03/23 15:08
ngvxsvfh: 好 03/23 15:08
smart0eddie: 關她什麼事 03/23 15:09
smart0eddie: 要看法律直播可以去問 03/23 15:10
TauCaDaySai: 是關她什麼事情硬要湊過來蹭 03/23 15:11
beck600325: 乾......乾她屁事?噁心到不行 03/23 15:11
webberfun: 蹭? 03/23 15:11
jeff666: 開蹭 03/23 15:12
outsmart33: ? 03/23 15:13
uoyevoltnaw: 干她啥事 03/23 15:14
Kentai1994: 笑死真的The蹭,打上法條只是要秀自己最近有在讀這些 03/23 15:14
Kentai1994: 嗎 03/23 15:14
WindSpread: 別人吃麵你在喊燙 03/23 15:18
crayon1988: ? 03/23 15:18
Siika: 笑死 怎麼有你的局 03/23 15:19
DreamsInWind: 笑死 春魚和海唧當初是有落井下石得罪她嗎XD 03/23 15:19
Siika: 蹭成這樣還是第一次看到 03/23 15:19
BLUE3310: 可悲 03/23 15:19
hermis: 李組長眉頭一皺 03/23 15:23
dickhurt: 蹭的很難看... 03/23 15:24
generic: 蹭 03/23 15:26
kent00216: 笑死 哪部 03/23 15:27
john0909: ??? 03/23 15:30
kkevin13579: 某ken不要一直追殺 由愛生恨很難看 向重甲學習好嗎 03/23 15:34
OrangePest: 久病成良醫 不虧是親身經歷過的人 03/23 15:34
discoveryray: 大談 03/23 15:35
Kentai1994: 那個叫Ken的真的很誇張,台上留個表符就被ban 笑死 03/23 15:41
S000105X: 好了啦垃奈 連這也要蹭 03/23 15:45
iPhone11: 所以Ken的巧克力拿到了沒 03/23 15:57
evravon2866: 笑死 who asked? 03/23 16:03
Teng0615: 到底關妳什麼是 03/23 16:04
livedead: who? 03/23 16:06
mikomiko35: 鳥人的用意很好懂啊:用工作室的立場支持春魚跟海唧 03/23 16:07
mikomiko35: 解約,把自己的高度跟春魚綁在一起,講的好像春魚解 03/23 16:07
mikomiko35: 約的證據自己也有,所以自己開告員工就是跟春魚一樣 03/23 16:07
mikomiko35: 的正義之師,你支持春魚就該支持我鳥人 03/23 16:07
mikomiko35: 繞了一圈還是在追殺前員工 03/23 16:08
ggway2800: 怎麼好像是在炫耀他有讀過這些法條XD 03/23 16:13
wsdc2684: 蹭 03/23 16:21
RamenOwl: 蹭什麼啦www 03/23 16:23
naideath: 套了個皮本質果然還是不會變 03/23 16:26
SSIKLO: 可是人家春魚箱不像妳靛之森發完公告還一直拿前員工炎上捏 03/23 16:29
ash9911911: the 蹭 03/23 16:30
rcf150cc: 關妳屁事 蹭三小 03/23 16:33
lanjack: 一張表情圖就被ban,小圈圈搞同溫層真的很可悲,這就是 03/23 16:43
lanjack: 各位的C恰之女 03/23 16:43
vancepeng: 西洽織女 03/23 16:45
v2266514: the 蹭 03/23 16:48
wison4451: 嗯嗯 03/23 16:51
DarkHolbach: 她現在轉型法律系VT啦 03/23 17:04
homeboy528: 叫警察去幫他管民事案件的法律系VT 03/23 17:13
burma: 蹭成這樣 有夠難看 03/23 17:19
yourmomb: 所以他分析了啥==? 03/23 17:24
matt511101: 0 03/23 17:30
dnek: 還管到別人家去了XD 03/23 17:35
whitemoon12: 笑死 兩者做事能類比嗎 03/23 17:45
skyofme: 寫了一堆結果也沒啥內容 03/23 17:50
llabc1000: ............. 無言 03/23 18:10
hsu0612: 干她屁事 蹭的好噁心 嘔嘔嘔 03/23 18:11
hsu0612: 真的是笑死 不要害西洽了拜託 真是有夠丟臉 03/23 18:16
BentonKurisu: 滾 03/23 18:19
handofn0xus: 別來蹭我家老婆貓的箱 滾 03/23 18:59
kai2573: … 03/23 19:10
z7407442: 蹭 03/23 19:13
catclan: 好了啦 沒關係的人也在蹭 03/23 19:58
ame66: 不是啊到底關她什麼事,別人家的事情還要特地發一篇沒有重 03/23 20:15
ame66: 點的公告 03/23 20:15
A880507: https://i.imgur.com/Hsj3BO0.jpg 03/23 21:12
RmaLava: 她來蹭三小 本來對的是被她一蹭也會搞臭 03/24 04:04
theseusship: the 蹭 03/24 10:17
n2346879328: 法律VT www 03/24 17:38
pewsggl: The 蹭 03/24 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