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essyoin: :/ 08/30 16:07
推 kasim15: 讚喔 08/30 16:09
推 chunlin05: 笑 吵那麼大 結果法律內容仔細一看根本沒牙齒的 08/30 16:09
推 winklly: 法官也是凹到不行欸 08/30 16:09
推 Sunming: 關聯沒有科學依據但是不排除可能性 所以並無不妥 這邏 08/30 16:09
→ Sunming: 輯真的假的www 08/30 16:09
→ chunlin05: 那跟邏輯沒關係好嗎? 法院不會輕易地駁回民意機構的 08/30 16:10
推 lanjack: 白話:這只是宣導沒有強制力,你小孩愛玩多久是各 08/30 16:10
→ lanjack: 家自己協調。 08/30 16:10
推 LA8221: 沒強制力的法 08/30 16:10
推 kayliu945: 雖然沒有科學證據,但我覺得...... 08/30 16:11
推 john299081: 法官:干我屁事,下面一位 08/30 16:11
→ chunlin05: 決策 因為法官沒有民意基礎 法院要做得是判別有無侵權 08/30 16:11
→ LA8221: 主要還是因為沒強制力吧 08/30 16:11
→ chunlin05: 合理性的問題除了很嚴重的權利問題 法院不會去深究 08/30 16:12
推 zxcmoney: 算政治信仰? 08/30 16:12
→ bnn: 一開始都嘛說沒有強制力 然後突然就可以根據這個開罰了 08/30 16:12
→ mkcg5825: 我覺得 08/30 16:12
推 andy3580: 所以法官覺得沒罰則沒強制力 所以 懶得管了 08/30 16:13
推 RbJ: 開罰有問題那也是要開罰之後的事,現行定這個就沒有違憲問題 08/30 16:14
推 LA8221: 而且原告還想要國賠 08/30 16:15
推 bamama56: 無言 08/30 16:16
→ RbJ: 只提160萬日圓,也是提好玩的 08/30 16:16
推 kayliu945: 所以這條法訂出來只是“希望”大家少打點電動嗎? 08/30 16:18
推 snocia: 正常判決 08/30 16:20
推 RbJ: 是,就只是希望,但如果用此條例去定其他有罰則的法條,那結 08/30 16:22
→ RbJ: 果應該就反過來。 08/30 16:22
推 angryfatball: 法院的確原則上會尊重立法者 08/30 16:24
→ angryfatball: 而且這個又沒有強制力,只是交給家裡協調... 08/30 16:24
→ yukitowu: 粗略看了一下有點微妙 雖然說是條例 但通篇在講的在於 08/30 16:30
→ yukitowu: 網路/遊戲成癮的應注意應對的對象 08/30 16:33
推 tw15: 法官 :浪費我時間 08/30 16:33
→ uranus013: 望“當然簡單 但是想賺四方財的廠商恐怕沒那麼自由 08/30 16:37
→ yukitowu: 換句話說 在定義網路/遊戲成癮的標的 與有責任管理對象 08/30 16:39
→ yukitowu: 舉例來說 如果這個孩子被判斷有成癮症 那他至少應該有 08/30 16:41
→ yukitowu: 哪些狀況符合才會成立 而成立的狀況下 保護者(父母) 教 08/30 16:42
→ yukitowu: 育單位(學校) 是否有善盡責任 之類的 08/30 16:43
→ HarukaJ: 我比較想問既然只是希望的話那特地立個法的用意在哪? 08/30 16:46
推 delta0521: 日本一堆亂七八糟的古早校規一直沒刪也是以「無實質損 08/30 16:51
→ delta0521: 害、現在沒有嚴格執行」來拒絕更動。但畢竟有個可引用 08/30 16:51
→ delta0521: 的條文在那就是隱憂。 08/30 16:51
→ yukitowu: "定義"網路/遊戲成癮? 就起個頭? 08/30 16:52
推 iwinlottery: 中…….四國不意外 08/30 17:08
推 Ipluck: 主要是沒強制力沒罰則 這規定只是提出來叫小孩別玩那麼多 08/30 17:24
→ Ipluck: 遊戲 所以法官也懶得管吧 08/30 17:24
推 cado0824: 這種條文屬於無強制力的規勸條文,早已行之有年 08/30 17:55
→ cado0824: 在他們法律人士看來,只會覺得提告人很煩很無聊 08/30 17:56
→ cado0824: 這類勸導條文有很多,只是跟遊戲有關的被抓出來提告罷了 08/30 17:56
推 cado0824: 這種條文只體現了某些人想勸導某些事情,根本連民意都 08/30 17:58
→ cado0824: 不算,在不違反善良風俗前提是可以隨便提出的 08/30 17:58
→ woifeiwen: 老子直接在法令裡寫廢文 08/30 19:30
推 bc007004: 這就算法律上沒問題政治上也是大問題吧。數位中介法沒有 08/30 19:45
→ bc007004: 罰則鄉民就不會開幹嗎? 08/30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