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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bart (カイバット)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問題] 死亡筆記本動畫第4(還是6)集的內容 時間: Tue Mar 11 19:54:44 2014 ※ 引述《redford1412 (吉得堡)》之銘言: : 不知道這樣能不能成功 : 利用<想著同一個人的樣子,但四次寫錯該人的名字。>這一項規則 : 因為有<但是如果所擁有人故意在死亡筆記本寫錯四次名字避免他/她死亡, : 擁有人會因此死亡,而且死亡筆記本對該人依然有效。>這一項但書的存在 : 所以作法如下 : 告知某A(作為工具操作的對象)某B之姓名(錯誤之姓名)並出示照片<可用各種方式達成 : 將筆記本的一頁以各種方式放置在A可以在取得的位置上 : 將某A的名子寫在筆記本上,並寫下某A在取得的筆記本紙上在想著某B的長相的情況下 : 連續寫上被告知的某B姓名 : 不知道這樣行不行得通 應該行的通,但未必非得用筆記本操縱 (可能也不能用) 叫彌海砂看著夜神月的臉寫下四次夜神日就好了 (加上夜神月的嘴遁術,彌海砂不會知道這樣寫自己會死。) 不過這篇要探討的是為什麼夜神月沒有這樣做 首先,夜神月的敵人是誰?L和Nate River 這兩位都不使用筆記本殺人,而此法能防範的只有筆記本殺人法。 其次,故事中誰有試著對夜神月使用筆記本殺人?只有路克 而且路克會殺夜神月是因為夜神月快葛屁了 (漫畫版及電影版則是不想跟著夜神月蹲看守所) 結論: 若夜神月試著讓自己免於被筆記本殺死,整體影響也只有路克殺夜神月一事。 所以結局夜神月照樣會死 死法當然就是「絞刑」!! (動畫版則是失血過多死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75.41
D122:我記得是游泳死才對啊 03/11 19:57
請求樓下鄉民支援漫畫 XD ※ 編輯: Kbart 來自: 118.171.175.41 (03/11 19:59)
kirimaru73:可是瑞凡,現在已經不能喊目標北京奧運了 03/11 20:49
kirimaru73:其實這有個問題 這條規則雖然是一設 但是沒有公開 03/11 20:52
kirimaru73:路克應該知道 夜神月沒理由知道 除非他每月用一箱蘋果 03/11 20:53
kirimaru73:和路克交換一條人類不知道的筆記本規則 03/11 20:53
仔細看一下劇情,夜神月對筆記本的瞭解大多是自己摸索出來的。 例如先寫死因再補上姓名也有效這事,路克就說原來它不知道還有這回事。 所以夜神月應該有把筆記本的規則摸透才是(而且故事時間軸有六年)。 ※ 編輯: Kbart 來自: 118.171.175.41 (03/11 21:03)
redford1412:我當初的想定是利用這個規則來保護非筆記本持有者 03/11 23:45
redford1412:已經跟夜神月自身的情況相距太遠了 03/11 23:45
redford1412:的確 筆記本持有者很少需要考慮反被寫在筆記本上的 03/11 23:47
redford1412:問題 03/11 23:48
goodman:不管有幾年 月都不可能測試這條 一不小心自己就掰了 03/12 00:55
goodman:況且不可能會自己去想到這種事情 進而去做測試 03/12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