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60 3 4/23 cy0816 □ [閒聊] 線上遊戲點數 不得設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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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y0816 (有誰不想長長久久) 看板: C_Chat
標題: [閒聊] 線上遊戲點數 不得設使用期限
時間: Mon Apr 23 21:10:02 2012
http://news.cts.com.tw/cna/money/201204/201204230986498.html
線上遊戲點數 不得設使用期限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3日電)線上遊戲點數(卡)消費糾紛多,為保障消費者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未來將規範發行線上遊戲點數的業者,應提供履約保證,此外,
點數卡也不得記載使用、登錄期限。
消保處4月開會討論通過經濟部所研擬的「線上遊戲點數(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
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對中央社記者表示,
待經濟部正式公布、新法最快於5月上路。
根據消保處統計,去年線上遊戲點數(卡)消費糾紛高居各式案件第2名,
全年件數高達2565件,僅次於電信類消費糾紛4000多件,
甚至比補習類1800多件糾紛還多。
為保障消費者預付款項權益,避免業者無法履行兌換商品或服務義務,
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消保處表示,
未來將規範線上遊戲點數(卡)發行業者應提供履約保證。
包括由金融機構提供足額履約保證,自購買日起至少一年、
與市占率至少5%以上的同業相互連帶擔保、
將收取金額存入信託專戶專款專用或加入由商業同業公會辦理聯合連帶保證協定等;
發行人應依上述方式之一提供履約保證。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還將規範業者,所發行的線上遊戲點數卡不得記載使用期限,
即不得再記載類似「有效期限」、
「逾期失效」甚至「未使用完之點數(卡)餘額不得消費」等字樣。
另外,儘管點數卡發行人的履約保證責任範圍未包括可以區分的附贈點數(卡),
但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這次新制規範中也將要求業者對於所附贈的點數應先行扣抵。
消保處提醒業者,未來應充分載明消費資訊於線上遊戲點數卡上,除了履約保證方式外,
有關發行人名稱、地址、網址、點數卡的面額或使用的項目及使用須知等消費資訊,
也應充分揭露;為方便消費者進行申訴,
點數卡並應記載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客服)專線電話、網址及電子信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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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80.90.128
推 gnest:什麼時候可以讓消費者用線上遊戲點數換錢... 04/23 21:13
推 kira925:這幾乎跟郵票一樣了 04/23 21:14
推 kamisun:但是遊戲伺服器關機以後,就什麼都沒有了 04/24 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