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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divan (白河家的螢天下無雙)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新聞] 政府管太多:公車可貼廣告 痛車竟要罰 時間: Sat Sep 7 22:29:59 2013 ※ 引述《newglory (汁液型男)》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907/35277647 : 【塗豐駿╱台北報導】計程車車門、保險桿、引擎蓋等處貼滿廣告貼膜,公車也被廣告貼 : 膜包得密不透風,甚至飛機也彩繪,但痛車族或動漫迷只要把動漫人物彩繪貼紙貼上車身 : ,就會遭警方取締罰款,因此不敢把愛車開上路,讓痛車迷直呼不公平,認為遭到歧視, : 「一樣是車身彩繪,為什麼政府標準不一樣!」 痛車在現行的法律上面是屬於"汽車改裝"的範疇 在法規上面是必須要申報的 所以依法取締有什麼問題 至於廣告貼紙是不是屬於"改裝"的範圍 印象中好像沒有 我是不知道這些人是不是知道這件事情 只是感覺上好像還不曉得 以前就有新聞提過這件事情了----忘記是新聞還是板友提出的問題 不過那時候就有提到算是改裝的範疇就是了 -- 下列的角色中,悲情度可以讓你留下眼淚的? 1.明明已經是女友,面對男友的社長好像自己才是第三者的大胸部女人 2.喜歡職場上的前輩,後來知道他已經有小孩的高中女生 3.目標是新人CV,但得知自己喜歡的男生喜歡上他同宿舍的天才畫家 4.喜歡上坐在旁邊兇巴巴的男生,但他喜歡的是另外一個人的鍵盤戀愛專家 5.喜歡上救自己狗的死魚眼,但他認定是在同情而疏遠的大胸部女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243.50.18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7.243.50.18 (09/07 22:32)
Hydran:不是說可以申請改行照成彩繪? 要花錢就是 09/07 22:31
tungchinchia:那我決定痛腳踏車 09/07 22:32
shun01:用貼的規避法律? 09/07 22:33
godivan:可以申請阿,政府的回應不就有說過要重驗車了 09/07 22:33
babylina:是說...是哪條法規說痛車要申報的啊...我查不到耶.. 09/07 22:36
babylina:或者應該說,哪條法規說痛車屬於汽車改裝了? 09/07 22:36
libramog:已經算是更換汽車烤漆之類的吧? 09/07 22:37
white0115:太天真了,可以申請但不會給你過的... 09/07 22:38
colin1120:我猜應該在哪個交通類的命令級裡面吧w 09/07 22:38
synparabola:是指痛車要申請車輛顏色變更? 09/07 22:38
babylina: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23條只說顏色有變更需要登記 09/07 22:38
JenRen: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裡就有了 09/07 22:38
babylina:23-1第一項第三款: 汽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09/07 22:39
babylina:(一)車身外附加燈飾。 09/07 22:39
babylina:(二)車燈噴色或貼膠紙。但黏貼電子收費裝置後符合規定 09/07 22:39
第 16 條 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一 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者。 二 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 復者,或其他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 三 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者。 四 營業小客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 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者。 五 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第五款除應依最高 額處罰外,其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7.243.50.18 (09/07 22:41)
babylina:不在此限 09/07 22:39
babylina:沒有說痛車是禁止範圍啊 09/07 22:40
babylina:道交處罰第16條第一款: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09/07 22:41
godivan:我記得說是要申報而沒申報吧? 09/07 22:42
prononhead: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跟道交第16條合在一起看 09/07 22:42
babylina:我是合在一起看啊不是都推了XD 09/07 22:42
babylina:重點在於這不能算法律直接明文規定,而是行政解釋而已吧 09/07 22:43
babylina:所以問題點在於變色需要登記=>痛車的變色會被找麻煩 09/07 22:43
babylina:BUG WHY 同樣變色,痛車就會被找麻煩 09/07 22:43
godivan:行政命令沒有違背法律的前提下也是要遵守的.... 09/07 22:44
babylina:這才是現行實務的癥結點,而不是直接說法律有規定就帶過 09/07 22:44
godivan:它規範的是"塗裝"不是規範"痛車" 09/07 22:44
biglafu:那如果痛自己身上呢 09/07 22:45
godivan:問題是法律有規定除非刪掉還是要遵守不是嘛? 09/07 22:45
babylina:不好意思我最近公法讀多了整天都在找法律問題lol 09/07 22:45
godivan:"痛車"是屬於"塗裝" 09/07 22:45
prononhead:你的意思是顏色變動不是16的異動嗎/ 09/07 22:45
babylina:我不知道是不是啊,因為我根本沒車子XD 09/07 22:46
babylina:只是單純看那篇新聞,實務似乎確實是這樣認定的 09/07 22:46
godivan:顏色異動算是第十六條的異動範圍內,你可以拿行照出來看 09/07 22:46
babylina:不過我並不清楚到底詳細為何所以也不好妄下判斷 SORRY:( 09/07 22:46
godivan:上面有沒有寫車子的顏色 09/07 22:46
godivan:機車和汽車的行照上面一定會有顏色 09/07 22:47
godivan:很早以前就有提到這個問題了 當初的政府的回應也是這樣 09/07 22:47
libramog:顏色:菲特·泰斯塔羅沙(9歲) (咦? 09/07 22:48
prononhead:這個再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5條,變更屬於異動登記的 09/07 22:49
prononhead:事由,所以顏色變更也就符合道交16的異動了,真正的處 09/07 22:49
babylina:突然發現我那句話被曲解了.. 09/07 22:50
babylina:我沒有說顏色變更不需要登記 09/07 22:50
prononhead:罰依據是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簡稱道交)16條,道路 09/07 22:50
babylina:而是說「痛車」後去登記「變色」是否會被刁難的問題 09/07 22:50
prononhead:交通安全規則只是法規命令,補足了構成要件而已。 09/07 22:50
babylina:這是兩個層次,請不要混在一起談Orz 09/07 22:50
godivan:所以後面講的"痛車就會被找麻煩"我一直看不懂 09/07 22:51
babylina:如果一般變色ok但痛車在合理範圍內會被刁難那才會有問題 09/07 22:51
prononhead:babylina:或者應該說,哪條法規說痛車屬於汽車改裝了?' 09/07 22:52
babylina:如果只是單純痛後沒登記那...嗯..我沒啥好說的 09/07 22:52
godivan:新聞也是很明確的講政府的作法式管有沒有申請異動 09/07 22:52
prononhead:>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5,道路交通安全規則23 09/07 22:52
babylina:我推那行的時候我還沒查法條啊XD 下面不是自推自答了嗎 09/07 22:52
godivan:但是這篇新聞卻直接隱藏了這一點 就單純的有點在講歧視的 09/07 22:53
prononhead:其他部分是我誤解你那句找麻煩的意思。 09/07 22:53
babylina:反正就..推文只能縮一行的誤會啦XDD 09/07 22:53
mymike12:貼的驗車不會過吧 09/08 01:01
shun01:顏色:QB,可以幫忙估一下火險保費嗎? 09/08 21:27
LUDWIN:底色是某色但痛到沒有還沒申報才會違法 09/09 11:25
LUDWIN:比方說本來是白色結果痛初音痛到變黑底青綠色又沒申報就... 09/09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