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oyahaya: 問題是母法在立法理由就有明訂納管圖畫、漫畫等虛擬創 02/01 22:55
→ tooyahaya: 作,法律明確性怎麼會有疑問,他的疑問當然只剩認定標 02/01 22:55
→ tooyahaya: 準 02/01 22:55
→ wahaha99: 立法理由不是阻卻法律基本原則的要素 02/01 22:56
→ swgun: 立法理由你會去看嗎 我真的覺得好笑 立法理由寫了 02/01 22:58
→ swgun: 就不違反明確性 你公法是這樣學的? 02/01 22:58
→ swgun: 一個非真實人物 比如什麼千歲龍族蘿 一般人會認為 02/01 23:00
→ swgun: 她是屬於兒童嗎 還是保守團體才會覺得 02/01 23:00
→ tooyahaya: 立法理由本來就是行政機關作成法律解釋的依據,難道你 02/01 23:01
→ tooyahaya: 以為行政機關憑空變出解釋符合依法行政原則? 02/01 23:01
※ 編輯: swgun (112.78.73.164 臺灣), 02/01/2024 23:03:52
→ tooyahaya: 所以要推本來就必須走修法程序拔了第2條的定義,不然 02/01 23:02
→ tooyahaya: 行政機關根本也不敢違反 02/01 23:02
→ tooyahaya: 他要做成任何解釋還是受制於原法條的立法意旨 02/01 23:04
→ tooyahaya: 她現在就是受制於原立法意旨導致跳不出二次元不管的框 02/01 23:05
→ tooyahaya: 架 02/01 23:05
→ swgun: 原來法院判決是受行政機關的拘束?我講的是違憲問 02/01 23:05
→ swgun: 題你在講什麼 02/01 23:05
→ tooyahaya: 這才是行政官僚的邏輯,法上面寫什麼他就辦什麼,他吃 02/01 23:07
→ tooyahaya: 飽太閒給你擴大解釋多一堆工作他會加薪還是升遷?公務 02/01 23:07
→ tooyahaya: 員才不搞這個 02/01 23:07
→ swgun: 如果這樣解釋 麻煩檢警以後漫展同人展去門口抓 包 02/01 23:07
→ swgun: 準一大堆業績 02/01 23:07
→ tooyahaya: 現在的問題是法院判決嗎?本來你開篇不就在講行政官僚 02/01 23:08
→ tooyahaya: 的邏輯?我就針對這點回答而已 02/01 23:08
→ swgun: 你抱枕上老婆太幼囉 抓起來 02/01 23:08
→ swgun: 現在的問題就是法院判決啊 到底有沒有去查實務見解 02/01 23:08
→ swgun: 啊 02/01 23:08
→ swgun: 都已經有人貼出來了 02/01 23:08
→ tooyahaya: 現在眾人面對的問題是行政機關要依法訂定基準啊,有輪 02/01 23:10
→ tooyahaya: 到法院表示見解並且宣判了什麼案件嗎? 02/01 23:10
→ swgun: 你不要被打臉就扯到不知道哪裡去了 這根本沒有要討 02/01 23:11
→ swgun: 論嘛 02/01 23:11
→ swgun: 問題就不是訂子法可以解決的 02/01 23:12
→ tooyahaya: 而且法院最基礎也是照法條判的,112年1月修正追加了納 02/01 23:12
→ tooyahaya: 管創作,修法前的判例也不可能再適用 02/01 23:12
→ tooyahaya: 我說到很清楚,問題是要修母法,上面就寫的很清楚 02/01 23:13
→ tooyahaya: 》修正兒少條例第二條排除創作的非現實兒少 02/01 23:14
推 tooyahaya: 不修這條根本就沒有活路 02/01 23:16
→ swgun: 112年1月修法的部分沒有及於兒童少年的定義 以前的 02/01 23:20
→ swgun: 判決一定會被沿用 02/01 23:20
→ tooyahaya: 好,那我知道想法落差在哪,因為你想的是「合理的兒少 02/01 23:24
→ tooyahaya: 認定標準」,但是我更在意的是「正港虛擬兒少色圖」, 02/01 23:24
→ tooyahaya: 我指就跟你穿學生制服沒得爭議那種,所以我在意的是第 02/01 23:24
→ tooyahaya: 2條第3款對創作品的適用,而不是兒少的定義 02/01 23:24
推 aleezible: 你這篇還比較有建設性,我自己也是被法律砲打過的人, 02/01 23:24
→ aleezible: 這件事要處理絕對不是去找立委陳情啥的(也沒哪個立委 02/01 23:24
→ aleezible: 會自己做死),你只能去鬥法,我自己是覺得真要玩只能 02/01 23:24
→ aleezible: 去聲請大法官釋憲,前面好幾篇版友有寫了,就看那個勇 02/01 23:24
→ aleezible: 者願意入地獄了 02/01 23:24
→ swgun: 所以才需要修母法 這樣推論才是對的 02/01 23:24
→ swgun: 就講了 問題是兒童少年的定義 不是創作的定義 創作 02/01 23:26
→ swgun: 自由去跟兒少色情權衡 你釋憲穩死的 02/01 23:26
→ swgun: 修母法或是另立專法 我覺得才可行 02/01 23:27
→ tooyahaya: 畢竟不管什麼標準,穿JS的幼態體型虛擬兒少不可能有指 02/01 23:27
→ tooyahaya: 涉的認定爭議 02/01 23:27
→ aleezible: 大法官釋憲才有可能,因為子法實際上並沒有違反母法, 02/01 23:27
→ aleezible: 真要硬幹現在立法院搞不好也能直接立新法。你只能主張 02/01 23:27
→ aleezible: 目前這條法已經違憲,當然這也只是拖延而已 02/01 23:27
→ swgun: 虛擬色情不要用刑罰 我蠻同意的 02/01 23:27
→ tooyahaya: 我也認為必須在憲法法庭上攻防才有機會 02/01 23:28
→ swgun: 不要說ACG AI 生成的蘿莉圖可能危險程度還高一點 02/01 23:29
→ aleezible: 應該主張已經有兒少性剝削法的前提下,為何需要再另立 02/01 23:29
→ aleezible: 一條可能破壞言論自由的新法 02/01 23:29
→ tooyahaya: 因為那是相對公平的擂台,能說服大法官比起說服那些成 02/01 23:29
→ tooyahaya: 見嚴重的團體還有可能性 02/01 23:29
→ swgun: 畢竟可能是用真人圖去生成 02/01 23:29
→ swgun: 說好聽是兒少權益 去管到二次元根本就只是滿足保守 02/01 23:30
→ swgun: 團體守護社會的慾望 02/01 23:30
→ aleezible: 是兒少性剝削法有瑕疵漏洞?導致台灣兒少性犯罪率攀升 02/01 23:30
→ aleezible: ?支持方這時才必須提出證據 02/01 23:30
→ aleezible: 在法庭上,不管議題是不是兒少,你都要有足夠的數據證 02/01 23:31
→ aleezible: 明你的說法是有根據的,至少這會讓酪梨控們有一個比較 02/01 23:31
→ aleezible: 公平的擂台 02/01 23:31
→ swgun: 可能真的要去日本找看看實證 02/01 23:33
→ swgun: 看看資訊戰大師要不要貢獻專業囉 這其實是他本業 02/01 23:33
→ swgun: 違憲問題不是只有丟到大法官那邊才能處理 一般法院 02/01 23:36
→ swgun: 本來就應該合憲性解釋 更不要說立法機關02/01 23:36
※ 編輯: swgun (112.78.73.164 臺灣), 02/01/2024 23:36:39
※ 編輯: swgun (112.78.73.164 臺灣), 02/01/2024 23:38:18
※ 編輯: swgun (112.78.73.164 臺灣), 02/01/2024 23:41:20
推 Hyouri: 滿喜歡你這篇敘述的 02/01 23:44
推 aleezible: 就釋憲方法言,若無害於人民權益之保障,合憲性解釋應 02/01 23:45
→ aleezible: 先行於違憲解釋。」反面詮釋即可謂之:「若有害於人民 02/01 23:45
→ aleezible: 權益之保障,合憲性解釋即不見得應先行於違憲解釋不可 02/01 23:45
→ aleezible: 。 02/01 23:45
推 aleezible: 真要釋憲,還得先看大法官如何認定呢。若只是合憲性解 02/01 23:48
→ aleezible: 釋,這條子法是完全說得通的,重點是違憲性解釋 02/01 23:48
推 MAIDic: 推 02/01 23:58
推 VVinSaber: 根據這幾個大法官的慣例,我猜應該是原則合憲 但對個 02/02 00:12
→ VVinSaber: 案巴拉巴拉啦,現在就算是進步派也是打安全牌,保守派 02/02 00:12
→ VVinSaber: 又不是吃素的 02/02 00:12
推 Wooctor: 確實,源頭打擊才是正解 02/02 00:22
→ Wooctor: 下級機關方面算次要問題 02/02 00:23
→ Arashi0731: 雖然我對蘿莉沒興趣,但是管到虛擬人物真的是管太寬, 02/02 00:37
→ Arashi0731: 不去針對性侵害做精神治療及社會安全網落實,搞這個? 02/02 00:37
推 ken1000: 我覺得思想自由的涵攝不太有力,從過去釋字567到憲判字強 02/02 01:15
→ ken1000: 制道歉案的理由書來看,侵犯思想自由比較像強制你做出違 02/02 01:15
→ ken1000: 反心中想法的表態,進而懷疑自我。感覺還是得回到表現自 02/02 01:15
→ ken1000: 由,而且今天這不只是涉及猥褻性言論更重要的是高價值的 02/02 01:15
→ ken1000: 藝術性言論,如果能夠調和走到中度標準去審查實質關係那 02/02 01:15
→ ken1000: 就能對應到限制宅宅看這些到底有沒有對社會有幫助,當然 02/02 01:15
→ ken1000: 前提是整件事有送到大法官那而且被撿來審啦 02/02 01:15
推 aiiueo: 只要行為主義還是主流,就算上憲法法庭主管機關也不會輸 02/02 03:53
推 suanruei: 推 02/02 08:14
推 JohnMayberry: 虛擬兒少情色圖管制的問題十幾年前已有台大法研所 02/02 14:59
→ JohnMayberry: 的論文(指導教授:李茂生)詳細探討過了,可參照 02/02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