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hrring: 超級英雄都算義警 02/03 11:22
推 anumber: 他只是寄信好心提醒你有可能觸法阿 是你自己要刪的 嘻 02/03 11:22
推 yellowhow: 偶跟你說喔,N**也是民間機構喔 02/03 11:22
→ marinetauren: 就算想修法條 速度也遠遠跟不上他們的隨便一個命令 02/03 11:22
→ yellowhow: 但他們可以管很多東西... 02/03 11:22
不會吧不會吧
我以為是政府部門欸
所以是一個民間組織命令另一個民間組織
然後其他政府部門都要聽他的?
挖塞........
推 LYS5566: iwin就是豬油仔阿 假公權力之名 狐假虎威 02/03 11:23
※ 編輯: hermis (211.76.57.196 臺灣), 02/03/2024 11:25:22
噓 Jimmykaz45: 那你就繼續在網路上無能狂怒 我還以為ptt都老人社會化 02/03 11:24
→ Jimmykaz45: 該請律師就請 該找會計就找會計 你在網路上講講人家 02/03 11:24
→ LYS5566: 豬油仔行為是違反廉政行為 程序正義的 02/03 11:24
→ Jimmykaz45: 就該聽你的?那利益團體都去自殺算了 02/03 11:24
請問我去哪裡告iWIN
人家民間組織欸!
你要告他妨礙自由,妨礙到誰了?
除了無能狂怒外我能怎樣?
今天就沒人能監督才會搞到無能狂怒
不然呢?
推 e76541: 還不知道是不是假威呢 還是党養出來當打手的 ? 02/03 11:25
推 s87879961: 白手套組織啊 政府想切割就切割 02/03 11:25
※ 編輯: hermis (211.76.57.196 臺灣), 02/03/2024 11:26:37
推 King5566: 有種東西叫委託行使公權力 但通常要有法律依據啦 02/03 11:25
推 caryamdtom: 慘...但是拿著兒少這個大旗真的沒幾個人能反抗 02/03 11:26
噓 lzyamos99032: 菜陰win不喜歡這篇文章 02/03 11:26
→ dreamnook2: 都沒人信→我信 缺點是還有人不信= = 02/03 11:28
推 yellowhow: 這就爛法搞出來的無敵制度 02/03 11:28
→ yellowhow: 想搞掉就得修法,但... 唉 02/03 11:29
推 pyps: 好奇問一下 那如果今天變成一個極度保守的婆婆媽媽直接跟檢 02/03 11:30
→ pyps: 警機關檢舉 算不算也是妨害自由的一種? 02/03 11:30
不算,所以我說法人化後就無敵了
iWIN可以用法人名義檢舉
但他的罪證都是匿名檢舉來的
可是它是法人,他的檢舉是有效力的
這就會出現非常神奇的狀況
沒有被害人,但抱歉你就是得下去
當然他們不會非走到這步不可,但他們可以告訴你他們來真的
而且告贏機率會比以前不是法人的時候大很多
所以現在要擋的其實是法人化,不是修改甚麼兒少法
修改兒少法可以之後談,但iWIN法人化後可以脫離兒少法自行其事
到時就真的就是他覺得這文有害少年身心健康就會寄信了
嘛反正不管怎樣我們蘿莉控都不方便出來,在那邊一直打兒少
人家就是一直跳針,而且就算官司打贏了它們還是可以照它們的標準作
就像這篇文說的,法官審判是法官的事
它們要做的就是把它們看不爽的送到法官面前
※ 編輯: hermis (211.76.57.196 臺灣), 02/03/2024 11:34:00
→ s203abc: 笑話是你不懂台灣 02/03 11:30
→ s203abc: 我好像回錯篇 02/03 11:31
推 GiantGG: 之前我也覺得奇怪為啥民間團體有公權力處罰人民,結果查 02/03 11:31
→ GiantGG: 一下好像還真的沒問題… 02/03 11:31
推 yellowhow: 一般檢調不會鳥太無理取鬧的,但iWIN可以無理取鬧 02/03 11:31
看完發現好吧這用義警比喻不恰當
而且看起來,還真沒毛病
人家有接受委託,但要訴願可以找四大部門要求國賠。
為了一篇文章被砍要求國賠,不知道能賠幾元。
推 scott032: 有執行力沒監督的權力無上限民間機構 02/03 11:32
推 lone714: 言論自由要變成笑話了 02/03 11:33
推 AxelGod: 有問題請找衛服部司長 恩不理居 不然就小心糾察隊(iwin) 02/03 11:34
推 forsakesheep: 你反抗他就先罰錢了,六萬 02/03 11:34
→ jim924211: 樓主一起跟我 02/03 11:36
→ jim924211: 站出來找立委陳情如何!! 02/03 11:37
→ jim924211: 各大派都要找 02/03 11:37
以我對搞社運的都可能被挖出祖宗十八代批判的懼怕
請不要找我署名,說不定今天署名,明天我電腦裡就要被警察查扣了
到那時別說我可能得社死坐牢,還會連累其他想要反抗iWIN的人
因為只要被打成兒少議題,這件事就無解,任何一個支持者被挖出來是
有幼態愛好的,立刻就會讓整個反抗失去正當性。
而且修改法律並不能改變大眾對於蘿莉控的負面觀感,要讓我社死還是可以的。
→ tim012345: 不然你說要誰判斷? 政府? 到時候要被批球員兼裁判~哈~ 02/03 11:37
所以我說這招妙啊,
不過被砍文也不是完全無解啦,只是還是很麻煩而已。
嗯…
推 as1234884: 能想到的反抗方式就幾種,正規的走釋憲與民代發聲等, 02/03 11:37
→ as1234884: 非正規的就用魔法對付魔法,你要正確我就比你更正確, 02/03 11:37
→ as1234884: 讓戰場擴大,反正大部分人都不見棺材不掉淚 02/03 11:37
→ AxelGod: 政黨陳情信箱 或這民意代表處 要找一下板友模板陳情文 02/03 11:39
※ 編輯: hermis (211.76.57.196 臺灣), 02/03/2024 11:44:05
推 bestrace: 明天去黨部報道 月薪11萬 02/03 11:43
推 GiantGG: 別幻想反對黨立委了,事情都發生這麼多天了,有半個立委 02/03 11:44
→ GiantGG: 出來聲援嗎?老實說應該沒人敢和兒福兒少團體作對 02/03 11:44
推 as1234884: 該寄信的我也寄了,選曲民代也聯繫過了,如果還是真的 02/03 11:45
→ as1234884: 被箝制那我就會選擇擴大戰場了,大家一起感受痛苦才會 02/03 11:45
→ as1234884: 有人發現這玩意多麼不合理 02/03 11:45
噓 h5566: 誰叫PTT不是屬於私人公司的 可憐阿 02/03 11:46
如果戰場只在批踢踢開打其實也就這樣
看它們年度報告,境外網站檢舉幾乎都沒辦法讓對方聽話砍文的樣子
要是戰場就那麼小,其實也不會給人太多危機感
除非它們真的能動臉書跟推特了,可能才會有更多人注意到吧。
※ 編輯: hermis (211.76.57.196 臺灣), 02/03/2024 11:48:01
→ anumber: 就說了 兒少這個大義名分是最沒人敢反對的 02/03 11:48
推 feijai: NCC不算民營的 雖然他不是由國會直接監督 02/03 11:52
→ Pep5iC05893: 白手套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02/03 11:53
推 King5566: 其實我是建議找個熟悉行政法的律師 釐清iwin到底不當干 02/03 11:53
→ King5566: 預了哪些人民基本權 有沒有違反法律保留跟明確性原則 02/03 11:53
推 feijai: 我自己是覺得1922跟iwin 比較像 不過我不是法律人 02/03 11:54
→ headender: 說啥 到時候如果呈上去每個都不起訴 檢警才不會浪費時 02/03 11:55
→ headender: 間資源處理一個民間機關的檢舉 02/03 11:55
推 yellowhow: 目前影響最大的就PTT吧,畢竟在學網... 02/03 11:57
→ yellowhow: 未來就不知道勒,真的強到跟N**一樣的話,動漫畫直接死 02/03 11:58
→ yellowhow: 動畫瘋也能收起來了 02/03 11:58
最壞的情況是這樣沒錯,但要發生了的話才有可能有轉機
至少在動用強制關站這把刀後一定會誤殺起爭議
到那時兒少福利保護傘才保不住它們,也才有可能讓大家開始認真討論釋憲
現在的話都還太早,因為沒有實質動作只是寄信勸導
是被寄信的主管單位自發行為,很難連結到公權力妨礙自由的層次
※ 編輯: hermis (211.76.57.196 臺灣), 02/03/2024 12:01:49
→ adasin: 想得真美好 通常這種以死相逼的 都是自己死了 對方活好好 02/03 12:06
→ midas82539: 就行政法來說義警本身為行政助手並沒有裁罰權 02/03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