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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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iWin新回應全文(2/3)+個人淺見
時間Sat Feb 3 21:35:25 2024
※ 引述《p9i1n0g0u4 (茵草冠)》之銘言:
: 但,為什麼業者們會接受iWIN的通知與處理建議?
: 是因為,長期我們與業者合作過程中
: 業者們可以知道,iWIN就是海嘯來臨前的鈴鐺
: 當鈴鐺響了,沒有任何因應措施
: 緊接而來的,就可能會是機關的行政裁處或追訴
感謝iWIN解答,我現在發現一條法條跟兒少法很像,叫妨害風化罪
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
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
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請問iWIN以後身為鈴鐺,會不會增加通知類型啊?
照現在的太平洋寬標準,我是蠻期待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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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arheart: 在兒少法擴權前出事的都是被這條撞啊 而且這種灰色地帶 02/03 21:56
→ Warheart: 就是留著搞人用的 可以參考小玉 換臉沒立法 就先用刑法2 02/03 21:56
→ Warheart: 35扣著他 所以以後你就算被Iwin沒事想搞你的拿著你推特 02/03 21:56
→ Warheart: 一樣能用刑法235搞你 02/03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