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TALYST0001: 怎麼沒把盜圖也貼出來 02/03 18:28
※ 編輯: leptoneta (118.161.7.37 臺灣), 02/03/2024 18:28:56
→ CATALYST0001: 算了 反正就備份 02/03 18:28
推 wvookevp: 簡單講就是後果自負 02/03 18:34
推 crowley: 這不就拿訴訟來嚇唬人 原來是訟棍機關 02/03 18:37
推 MrGamplin: 那條被通知後未改善就要罰六萬且可連續開罰直到改善的 02/03 18:40
→ MrGamplin: 法條是哪一條來著,它說的被通知是被哪種單位通知? 02/03 18:40
→ SRNOB: 全台灣最多色情兒少的電腦是不是在iwin裡面 02/03 18:43
推 MrGamplin: 找到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 02/03 18:43
推 MrGamplin: 不對,第四十七條說的是違反第八條的罰則 02/03 18:47
→ MrGamplin: 第八條第一項是這樣: 02/03 18:51
→ MrGamplin: 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及網際網 02/03 18:51
→ MrGamplin: 路接取服務提供者,透過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主管機關、 02/03 18:51
→ MrGamplin: 警察機關或其他機關,知有第四章之犯罪嫌疑情事,應先 02/03 18:51
→ MrGamplin: 行限制瀏覽或移除與第四章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 02/03 18:51
→ MrGamplin: 那iwin不就是其中所提及的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不遵從它 02/03 18:51
→ MrGamplin: 的通知是會立即觸法的 02/03 18:51
→ MrGamplin: FB文說不理他們不會出事根本在唬爛 02/03 18:51
推 nisioisin: 如樓上所說,裁罰不是他們判的,但裁罰基準是他們訂的 02/03 19:40
→ nisioisin: ,他們就是在模糊焦點 02/03 19:40
推 awesome5512: 不會受到裁罰,但你會被調查哦 02/03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