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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m200300127 (逼M)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問題] 有人能簡介一下OVERLORD小說版大綱嗎? 時間: Thu Jul 30 11:03:40 2015 先直接說喔 我不會回應原PO,除非你打算正經的回應而不是用那種__釣魚態度 以下正視聽而已。 1.輕小說目前沒有明確定義  你拿wiki反駁的話,沒什麼好說的,你程度如此還是繼續你的華山論劍吧。  事實上因為這東西不存在,也不懂你在拿google反駁什麼。 2.徵文比賽並不是定義的標準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徵文比賽提出的標準可以拿來說嘴,徵文比賽的條件叫做『出版社想  要的稿件內容』,並不等於定義。 3.徵文比賽也有反例  http://www.spp.com.tw/event/07/2015-Original-novel/p1.htm  詳見逆思流分類。要說overlord不符合說不過去啊,但這是輕小說徵文沒錯。 4.人類以虐殺魔物為樂的情節?  有啊,經典的《幽遊白書》看過嗎?(經典沒看過看什麼其他輕小說啊。)  仙水篇仙水為什麼發瘋去看一下,啊,你不能看,心靈可能會受創,當我沒說。 5.幻想種族有其幻想上的特色。  不能從該幻想的角度出發,你在代入啥?  今天overlord的主角設定為泯滅人類情感的不死族,那麼你每一個從人類道德感去描述  的不適感、無法帶入感都是屁話。  很簡單不是嗎?不懂嗎?我舉個更簡單的例子。  A種族和人類完全相同、只有一點不同:  A種族的嗅覺和人類顛倒,臭味變芳香、芳香變臭味。  那麼要描寫A種族的故事,最顯著就是A種族的『香水』是各種大便味、水溝味。  人類聞之喪膽。  但他們可能只有在一個地方可以和平共處:臭豆腐攤。  你不能從設定上從A種族的角度出發,你根本沒什麼好談代入感啊。  去看SAO__就好,好嗎? 6.給點尊重  這裡絕大多數人都分得清創作和現實的不同,包含作者;  你分不清也少在這邊放地圖砲,惹人笑。 好了 以下回應完了。 ※ 引述《eno4022 (鋼手指分身)》之銘言: : 說實在看這部真的覺得不太舒服,看到吸血鬼被暗算那集就沒在看下去了 : 但沒想到居然有這麼多人在為這部書找理由護航,努力想把錯的凹成對的 : 要硬說是因為是反派角,所以做任何壞事都是合理的、可以接受的 : 那這還叫輕小說嗎? : 我如果要看支解、剝皮、人體實驗等等的反人類行為,我去看一般小說就好啦 : 我個人的底線是你今天魂穿了,不再是人類了,那你可以守著你的大墓穴就好 : 跟人類井水不犯河水,那如果對方白目來找你碴,你電爆當然ok : 不過也僅僅是打爆或給他們一個痛快就好,不要搞什麼凌遲之類的戲碼 : 但是照這本小說的設定,他的部下基本上都是邪惡值超高的 : 頂多就是喜歡殺人為樂,跟不喜歡殺人但真要殺也不會猶豫的區別 : 換句話說不過就是混亂、守序或中立的區別,但本質上都是邪惡 : 邪惡,是真的邪惡,而不是那種掛羊頭賣狗肉的邪惡 : 他可不像一堆輕小說裡面的假魔王,帶著群笨手下賣萌而已 : 他們是真的殺人,虐殺人,並且發自內心感到快樂的一群人 : 光看吸血鬼那章就知道了,它們根本是快樂殺人狂 : 主角自己也很變態啦,不用幫他洗白了說都是手下自己搞的,我說真的 : 光看他怎麼對待俘虜就知道了,還不是允許底下的人拿俘虜去做人體實驗 : 甚至有人逼戰俘互相殘殺或是逼戰俘吃自己的手腳,我看主角他也沒有反對 : 這證明他自己也不再把人當人看,絲毫沒有同理心或同情心 : 所以讀這本小說到底要怎麼有代入感,我真的搞不懂,所以後來就不追了 : 因為我真的無法融入到劇情裡面,無法理解一個非人類帶著一群非人類作惡的故事 : 雖然某些部下的確有萌點,但是只因為他們有萌點,就可以笑看他們虐殺人或其他種族 : 我自認還沒辦法這麼變態 : 這種反人類,標榜以殺人虐人為樂的作品居然還能動畫化,真的令人驚訝 : 日本人的尺度到底在哪,還真的讓人捉摸不清 : 同樣類似劇情的像是史萊姆當魔王那本,他那本也是弱肉強食的殘酷 : 一樣有殺死有智慧生物的橋段,但史萊姆大魔王只有在有必要時出手 : 他不會為了獲得必要的情報,而去虐殺其他生物跟人類 : 所以到最後"大家"都可以接受他,並且"每一個人"喜歡和他相處 : 這點飛鼠跟他的快樂伙伴做得到嗎? : 要我說他們不過是一群精神病,活在自己的世界自得其樂罷了 : 可能作者也是一樣
stareggs: 主角就是不死族没人性很正常不是 像以前玩不死族盗贼 07/30 09:45
出現了,沒人性很正常
stareggs: 在野外殺人也是 會吃對方屍體補血 07/30 09:46
那是必要行為,我可以接受為了生存,你不得不殺人、吸血或吞屍體 但那跟虐殺人取樂是二碼子事 戰爭殺人我可以接受,種族淨化我不行,謝謝
Minazuki: 所以輕小說不能寫支解、剝皮、人體實驗等反人類行為 07/30 09:47
Minazuki: 這是自硬要定義"輕小說"之後另一個令我難以理解的論點XD 07/30 09:48
那可能是你自己有問題,要不要去看看徵文比賽,對輕小說怎麼定義的?
wellywang: 某個程度來說,你就是不能接受反派價值觀,只能王道正 07/30 09:49
wellywang: 義,那真的不適合這部 07/30 09:49
wellywang: 只能看到主角勇者正義慈悲救世,不能接受描述反派魔王 07/30 09:50
wellywang: 心路歷程與做為 07/30 09:50
你們喜歡反人類就繼續追吧,雖然我不能理解你們看一群怪物虐殺人類為樂時 到底在想什麼 但抱歉我還真的無法因為一句"沒辦法,因為他們就是XXX啊!" 然後就可以把所有惡行當樂子看
belion: 飛鼠與他的手下,本就不是人類啊,所以沒有人性是正常.. 07/30 09:57
belion: 會要求野獸有人性嗎? 07/30 09:57
笑死人了,那我去看探索頻道不是更快?舉這啥鳥例子 況且看獅子獵食是一回事,看獅子吃人,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如果今天探索頻道撥出獅子吃人的紀錄片, 你們是不是也要以"那是獅子沒辦法"八拉八拉的,幫探索頻道護航?
q0r0p: 殺人類不行 所以人類為主體的故事中 殺異種族可以? 07/30 10:02
誰在那邊跟你殺人類不行?我只是看不慣他們以殺人虐人為樂的態度 要不你倒是找一本主角群以虐殺怪物為樂的輕小說來給我看
F16V: 其實就安茲被捧起來加上管不住手下啊 07/30 10:02
F16V: 看看那聖王國雙足羊 07/30 10:03
又在那邊 推給手下 飛鼠無罪 了,你真的有看內文嗎? 你信不信就算飛鼠知道那雙足羊是指人類,只要理由充足,他覺得有必要 他還是會同意手下這麼搞?
Minazuki: http://ministar.tomor.com/activity.php 07/30 10:03
Minazuki: www.spp.com.tw/event/07/2015-Original-novel/p1.htm 07/30 10:03
ice76824: 這部如果把種族互換就不會這麼多意見了 07/30 10:04
你錯了,以虐殺為樂,都是一樣讓人反胃
Minazuki: 隨手找了一下,甚麼定義??哩西低工沙小?? 07/30 10:04
可悲,連google都不會用?洗洗睡吧你 ========= 以上為引用 標準釣魚。 -- 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駁斥──────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優質論文)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事實當證據( 辯論社) 應該出現 矛盾────◢██████◣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論壇) 的元素 攻擊態度◢████████◣質疑對方的態度和口氣 ( 匿名版) 人身攻擊偏見▄▄▄▄▄▄▄▄▄▄▄攻擊身份和能耐幹你娘( 小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0.199.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38225425.A.C2F.html ※ 編輯: bm200300127 (123.0.199.78), 07/30/2015 11:04:05
Minazuki: 就一整個在釣魚阿~~出門看MI5之前剛好打發個時間XDDD 07/30 11:07
釣魚會釣到看起來就像是要進桶 技術實在..(捏鼻 ※ 編輯: bm200300127 (123.0.199.78), 07/30/2015 11:08:45
Xavy: 最下面那些白字是誰說的阿? 07/30 11:08
直接複製對方編輯文章的部分 我回應只有集中在引用文章上面 和最後四個字。 ※ 編輯: bm200300127 (123.0.199.78), 07/30/2015 11:09:57
ko27tye: 太粗糙的釣魚只是自爆進桶 07/30 11:09
rockman73: 別說啦 照簽名檔他至少有黃紅之間 還行還行 07/30 11:11
LN0222: 你舉的尖端逆思流不是輕小說徵文 原本的浮文字新人獎是 但 07/30 11:11
rockman73: 就是精神病而已齁 跟三字經比起來已經是反人類一大步了 07/30 11:11
LN0222: 改組成原創小說大賞後不再只徵輕小說 逆思流才加進來 07/30 11:13
輕小說並不是一定要字面上包裝成輕小說... 看看那宣傳頁面本質上就是在徵輕小說。 儘管逆思流把徵文條件寫成那樣(和出版社既往出版品類型有關),也不會真的有純粹的恐 怖小說作品跑來這裡投稿。
t77133562003: 其實這本web連在 上小說後 有輕微消毒啦 07/30 11:13
d54951044: 姑且不管他的觀點正不正確 一直回自慰看了就很不舒服 07/30 11:13
NizinoYurika: 我懷疑他是在推坑了ww 釣魚都釣到自己快變成魔物了 07/30 11:14
Kao5566: 幽遊白書的例子不好 1.虐殺魔物的人類非主角群 2.他們下 07/30 11:14
Kao5566: 場都很悲慘 07/30 11:14
舉個比較廣為人知的例子而已(?
daigo: 今年的戰隊第6人,把妖怪打死前還要對方跟自己拍合照作紀念 07/30 11:17
※ 編輯: bm200300127 (123.0.199.78), 07/30/2015 11:18:42
trollfrank: 不知道為啥想到某位外國作家寫類似克魯蘇神話的小說 07/30 11:19
Kao5566: 以虐殺為樂為心態的角色在大部分作品都是會被作者制裁的 07/30 11:19
trollfrank: 在日本出版的時候變成萌系輕小說的封面 07/30 11:20
LN0222: 我覺得你可以先google逆思流目前為止出哪些書 07/30 11:20
trollfrank: 大概衝著封面買的人會很崩潰XD 07/30 11:20
LN0222: http://0rz.tw/52YLc 除了東京食屍鬼小說版勉強可以算外 07/30 11:21
Kao5566: 先不論原PO其他觀點 我覺得你搞錯為什麼有人接受不了這部 07/30 11:21
LN0222: 你說那些歐美小說是輕小說 我看大概又有人要戰了 07/30 11:22
NICE 感謝提點 我還沒注意到這類作品也歸在該書系
ck8861103: 今天就訂為C洽的人類和平日好了 07/30 11:22
※ 編輯: bm200300127 (123.0.199.78), 07/30/2015 11:23:49
blueiceclub: 這篇會收網幾隻呢www 07/30 11:24
gwcatgwcat: 只有我覺得eno自己拿某出版社輕小說比賽的徵稿標準, 07/30 11:26
gwcatgwcat: 說同一個出版社出在輕小說書系的輕小說不是輕小說很搞 07/30 11:26
gwcatgwcat: 笑嗎? 07/30 11:26
LN0222: 同意樓上 雖然徵文規則那樣 但角川是把overload當輕小推呀 07/30 11:30
gwcatgwcat: 雖然OVERLORD是異色作品,可是拿徵文比賽的標準當標準 07/30 11:30
LN0222: 拼錯= =" OVERLORD 07/30 11:30
gwcatgwcat: 真的挺搞笑的耶,既然那麼信任出版社的標準,那既然出 07/30 11:30
gwcatgwcat: 版社把OVERLORD放輕小說書系,eno怎麼不信出版社? 07/30 11:31
邏輯有洞
ck8861103: 剛隨便翻了wiki就看到現今還無法明確定義輕小說 07/30 11:39
trollfrank: overload 過度讀取嗎XDD 07/30 11:39
ck8861103: 頗好奇到底是誰不會用咕狗又可悲 07/30 11:39
henry1234562: 我還overlord 是星海的王蟲呢.. 07/30 11:39
henry1234562: overload一般是翻作超載吧XD 07/30 11:40
※ 編輯: bm200300127 (123.0.199.78), 07/30/2015 11:40:40
greedypeople: LORD 07/30 11:40
blueiceclub: 超多人以為是超載 07/30 11:44
fei6409: 重載 07/30 11:46
a43164910: 我都叫大領主 07/30 11:49
greedypeople: 第一次看到這個詞好像是天元突破最後一集? 07/30 11:52
mackywei: 我可以用你第二行認定你傲嬌嗎?(戳) 07/30 11:56
哼 回__文根本就是浪費時間! ※ 編輯: bm200300127 (123.0.199.78), 07/30/2015 12:00:13
jaguarroco: 輕小說不需要精煉的辭藻來裝飾文句,平易近人的日常 07/30 12:06
jaguarroco: 用語使讀者容易消化。金庸大師的作品想必許多人都讀過 07/30 12:06
jaguarroco: ,雖是白話文但字句優美;九把刀的作品就相對的平易 07/30 12:06
jaguarroco: 近人。當然這只是舉例 07/30 12:06
falken: 這部真的是反社會作品啊,讀者如果有人犯罪一定會被媒體 07/30 12:12
falken: 拿來大書特書 07/30 12:12
shintz: 臭豆腐攤表示:偶臭了嗎?臭了嗎? 07/30 12:16
seaEPC: 犯什麼罪? 在現實生活亂丟超味魔法嗎 07/30 12:17
Basara5566: 在現實使用哥布林號角嗎 07/30 12:26
chardavi11: 現實中亂淋美乃滋 07/30 12:40
wizardfizban: 請勿回文 07/30 12:45
revorea: XD 07/30 13:03
yeldnats: 那種就是經不起與理想社會背道而馳的想法的人而已 07/30 15:46
arrakis: 我反而被那篇推坑了XDDD 07/30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