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rry0496x:詳細推 03/01 20:59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非法下載跟銷售是否成正比?
時間: Fri Mar 1 20:18:14 2013
※ 引述《godivan (白河家的螢天下無雙)》之銘言:
: ※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 荷蘭的研究
: : http://0rz.tw/XNrLD
: : 荷蘭政府:網路下載有助於振興經濟
: 其實這種講法是跟智財是沒啥關係
: 因為著作權法的目的本身是保障個人權益而不是促進經濟
: 這樣講好了 你把你的所有財產分給大家可以振興經濟
: 你幹不幹?
這個其實要先把著作權跟copyright分開才能談得下去
著作權概念定型是在英國的安妮法案,主要用意是保障創作者授權出去的授權權利
至於創作時就隨之產生的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是另一回事
比喻來說好了,空知英秋當畫下第一篇銀魂的第一格時,他就擁有這個作品,也保障了
他享有避免作品被再度解釋、被扭曲或斷章取義的權利。
所以從這點來看,任何二次創作只要沒有經過作者授權,那就已侵犯了作品的完整性。
但是通常一般在談的,其實是copyright的概念。也就是已從作者身上轉到出版者身上的
廣義再生產權,也就是所謂的這些中間人翻製(copy)的一切權利(right)
不管是進行二創,或者把jump上面的銀魂漫畫掃到網路上讓別人看,
都是侵犯了copyright,影響了這些人的利益,而且作者只佔很小一塊部分利益
所以回到瘋法所說的,歐洲政府傾向會去思考在無損作者自然權利下活絡經濟
"檔案分享讓人們可以接觸到更廣泛的文化產品"(原文)
但是這種copyright私有財瓦解的想法,只要是功利主義和勞動論導向的國家就越不
可能贊成,尤其是美國政府傾向必須保障這些權利
所以這件事跟作者意願沒什麼大關係,要問的是這些中間人給不給你這樣幹?
政府帶頭幹那當然沒話說,但是政府不同意這樣幹呢?
那上了法院贏的還是這些中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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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不是要查:「紳士(ㄅㄧㄢˋㄊㄞˋ)與淑女(ㄈㄨˇ ㄋㄩˇ)的優良社交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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