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ttacksoil: 我是覺得教唆性犯罪死刑都不過分啦 04/11 07:51
推 DANANPA: 目前確定的是黃應該只是持有,有沒有點餐不確定,持有最 04/11 08:08
→ DANANPA: 重就一年而已,不過現在朝野有共識要修法加重刑責了 04/11 08:08
噓 Wolverin5566: 緩起訴 04/11 08:10
我改為緩起訴
※ 編輯: devidevi (49.159.219.21 臺灣), 04/11/2024 08:23:34
推 roger840410: 沒辦法證明黃有點餐啊,除非調到通訊紀錄之類的 04/11 08:24
→ likeyousmile: 跟買象牙一樣呀。你買了就有市場,就是直接加害者 04/11 08:31
→ likeyousmile: 殺頭生意有人做 04/11 08:32
→ iam0718: 法律上不嚴重 道德上很嚴重 這句話超好笑 04/11 08:32
推 attacksoil: 問題就是如果沒查清楚通訊紀錄就緩起訴 這檢警是在幹 04/11 08:46
→ attacksoil: 嘛 04/11 08:46
推 DANANPA: 你怎知檢警沒查通聯紀錄?說不定是查了沒有啊 04/11 08:49
推 otis1713: 看到這篇才覺得台灣是不是很多人網路都撥接?現在才知 04/11 09:15
→ otis1713: 道為何加重持有的法條會被緊急修法拉高? 04/11 09:15
噓 Wolverin5566: 所以肯定沒有啊 沒有的話 你付錢買一個商品為何要 04/11 09:21
→ Wolverin5566: 被處罰 現在還要加重? 04/11 09:21
推 otis1713: 黃被靠腰是因為他是高級會員,那東西是能點菜,只是目 04/11 09:45
→ otis1713: 前沒查到他點的證據。但光有這種權利就很是問題了 04/11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