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ukimura0420: 同意 04/13 00:07
推 laigeorge89: 你可能沒了 04/13 00:12
推 MKIIjack: 手套要帶阿 04/13 00:13
推 labbat: 白手實用 04/13 00:15
推 starsheep013: 有權無責最好用啊 04/13 00:20
→ xsc: IWIN這組織有夠像執法單位 04/13 00:22
※ 編輯: devidevi (49.159.219.21 臺灣), 04/13/2024 00:24:38
→ devidevi: 是執法單位就算了,現在比較像熱心民眾,好心提醒你觸法 04/13 00:27
→ devidevi: 跟IWIN反映,IWIN會說我不是執法單位 04/13 00:28
推 crazywar: 就多個酬庸的位子吧 04/13 00:33
→ Amulet1: 現在這樣有權無責對他們反而比較好lol 04/13 01:10
推 tcancer: 搞外包維穩在支那就城管在幹的事,iwin坐的就是這個位子 04/13 01:42
→ tcancer: 衛福部想玩思想審查創作審查就自己直營來幹面對人民 04/13 01:43
→ tcancer: 別搞外包或藉機收編城管就地合法 04/13 01:44
推 rockmanx52: 沒必要浪費公帑當公部門啊 解散後職權直接回歸司法部 04/13 02:21
→ rockmanx52: 或警政署就好的問題 還更省錢 04/13 02:21
推 Wolverin5566: 不就是怕項推中介法的社會反彈 偷偷來 04/13 03:35
→ Wolverin5566: 結果現在就感恩主了 04/13 03:35
推 XFarter: 4 04/13 03:37
→ XFarter: 同意這篇 04/13 03:38
推 doomhammer: 靠 有權無責 這麼好哪裡有啊? 04/13 03:40
→ doomhammer: 幹 你要行使權力就要扛義務責任 不然出事出錯誰來扛? 04/13 03:41
→ doomhammer: 就說了iWIN憑什麼行使權力 我也要啊 04/13 03:41
噓 chichen: 你都說他是好心民眾表示他沒權利罰你啊 你被拍違停也是 04/13 06:05
→ chichen: 叫警察來找你 今天你會自己刪掉那是代表有法源依據可以 04/13 06:05
→ chichen: 罰你 你不去要求修法反而支持讓檢舉人有權利直接罰 笑死 04/13 06:05
推 Hazelburn: 戳到點了 iwin 就是不想負責才成立的 不可能變公部門 04/13 06:13
推 lenta: 樓樓上 沒權力罰你 但你要依法下架喔 笑死 04/13 08:31
推 risingheart: 爭議文 s文 04/13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