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33 4 1/13 allfate R[閒聊] 暴雪太霸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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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lfate (バルディッシュ)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暴雪太霸道了吧
時間: Thu Jan 13 01:13:58 2011
※ 引述《startlequiet (格星誠巴品克調)》之銘言:
: 星海2使用者條款:
: □所有權
: 您不得購買、販賣、贈與或交易任何帳號,或是要約購買、販
: 賣、贈與或交易任何帳號,且任何此類嘗試應視為無效且不成立。
只有兩點要說明:
1.不管國內外的線上遊戲,在一開始的使用者同意書裡基本上都會有這個條款
(而使用者同意書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視為是一種定型化契約條款)
當然,星海2就算不是線上遊戲,暴雪依然可以宣稱所有玩家的帳號資料都是屬於暴雪
公司所有,這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2.就算如此,買賣契約是不要物的契約,所以就算是買賣他人之物,該買賣契約也是能有
效成立,所以暴雪後面那句“任何此類嘗試應視為無效且不成立”基本上跟本就是在欺
負玩家不懂法律...
但是,接著就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了:
因為前面第一點所說的,只要你按了同意申請完帳號之後,這個帳號的資料基本上就是暴
雪所擁有的東西,所以你把帳號賣給別人,實際上買方並沒有取得所有權,到時候暴雪是
可以向買方討回他向你買的帳號,如果剛好那個人好死不死剛好有修過民法,他就知道這
種時候可以來向你請求賠償。
最後,如同前面有人講的,遊戲公司要全程監控所花費的成本很高,所以很少有遊戲公司
會這樣做,因此,我只想說:這種事情還是低調點,畢竟天知、地知、盾蟹味噌汁(拖
以上
(繼續滾回P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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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媽知道我在這裡PO廢文
我一定會比她難過....
《貓大法師系學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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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76.94
※ 編輯: allfate 來自: 111.240.176.94 (01/13 01:14)
推 startlequiet:(最後怎麼很好吃的感覺) 01/13 01:15
→ end81235:這不需要特地修過民法,賠償這種事本來就是往回找,找到 01/13 01:16
→ eva05s:啊.盾蟹啊...好久沒打了.... 01/13 01:16
→ end81235:誰,誰就當鬼…… 01/13 01:16
→ startlequiet:初戀的感覺 01/13 01:16
推 gundammkiv:顧客:老闆! 你給我說清楚 為什麼我明明點的是盾蟹味噌 01/13 01:17
推 godivan:其實第一手的那位玩家也可以主張此契約無效 不過還是要打 01/13 01:17
→ gundammkiv:汁 裡面卻有一角龍的心臟! 你不知道我對一角龍的心臟過 01/13 01:17
→ kerry0496x:掯!!! 比我喜歡加魚還要高級!!!! 01/13 01:17
→ gundammkiv:敏嗎! 01/13 01:17
→ godivan:官司就對了 01/13 01:17
推 wizardfizban:為啥你的初戀是盾蟹呀! @.@ 01/13 01:17
→ startlequiet:噗XD 01/13 01:17
→ allfate:五樓慢了兩行XD 01/13 01:17
→ allfate:嘖,我現在突然覺得艾路看起來比較可口(被打 01/13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