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h3014:如果日本的非親告罪就是指非告訴乃論的話 那作者同意也沒用 07/27 00:13
→ dh3014:就像強盜罪一樣不是說被害想徹告就能徹的
案件成立要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被害者
除非是那種無法指認的(例如說被殺掉)
也就是說必須要有犯罪事實案子才可以成立
例如說詐欺案件如果沒有被害者出面指認 基本上也是無法移送到檢察官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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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喜歡的老師告白結果被發卡後而休學
2.小時候為了大姐姐跟她爸爸打了一架,長大後這位大姐姐卻被好朋友給追走
3.被弟弟抄襲自己的作品也沒關係,只希望自己的店能夠低調
4.為了一位被遺忘者而拆散一對情侶的殘廢
5.跟好友約定要守護自己的偶像,結果她的眼光一直放在好友身上完全沒看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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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odivan 來自: 111.250.12.166 (07/27 11:19)
→ JAYMA56:狗與剪刀秋山表示:自己寫的東西笨其他人拿來仿造是光榮 07/27 11:20
→ JAYMA56:現實中大概是無法大聲講的東西吧 07/27 11:21
→ class21535:創通表示追殺虎克別音到底 07/27 13:13
→ aleph1:大家都去天朝擺同人了,中國不會鳥這法律的 07/27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