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nest:BZ有說明過了嗎?有電磁紀錄的話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拿出來? 10/09 23:12
不可能公開的
有一種叫做隱私權的東西
BZ敢把電磁紀錄公開
就等於在這邊宣告"來整我阿"
我是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習慣名嘴爆料這種事情
似乎對這隱私權是絲毫不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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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幹你媽的委員長,給你開外掛八百萬美械, │
≡皿 ≡ │結果被土共小米加步槍打敗,給你六十萬德械,│
□︵□ ◤──╱ ◥ ︶ ◤ ╯結果被馬糞成建制殲滅,乾脆給一桶瓦斯好了!│
◥ ▄◤ ◤外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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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2.36
推 P2:沒有不可能啊,當事人說可以就可以 10/10 10:54
你是朱某你會去要BZ公開嘛?
→ redhound:這個嘛...如果有必要用途 我想還是可以拿的 10/10 10:54
可是這必要用途好像也要司法單位認可吧?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10/10 10:55)
推 redhound:如果雙方要上法院 那就有必要條件了 10/10 10:56
→ godivan:問題是現在好像還沒上法院喔? 10/10 10:57
→ redhound:所以只是說如果呀 好吧哪有這麼多如果是吧 10/10 10:57
推 mstar:台灣不注重隱私權,一堆人都被民代、名嘴和媒體爆料風搞錯了 10/10 10:59
推 hollynight:當事人會想上法院? 我想他也不想吧 鬧上法院朱贏面小啊 10/10 10:59
推 P2:會啊 10/10 10:59
→ redhound:不過 不求法律途徑解決 我想當事人也只能自己吃下去了 10/10 10:59
推 ssarc:重點來了,所以解法應該是檢查官要去函BZ要求申請電磁記錄, 10/10 11:11
→ ssarc:而非公然召開記者會哭哭我們被殖民了 10/10 11:12
→ godivan:其實還有一種解法是朱某自己申請 10/10 11:13
→ godivan:總而言之BZ要自行公開是不可能的 10/10 11:13
→ ssarc:說錯了,應該是消保官或當事人,"私下"申請 10/10 11:13
→ ssarc:這樣就沒隱私權問題了,不過當事人看起來倒是不敢 10/10 11:14
推 redhound:這就是神祕的地方呀 為什麼他不敢且不想? 10/10 11:15
推 makurosu7:申請遊戲帳號時的同意事項? 應該沒人會看就是了 10/10 11:31
推 orze04:私下申請要進入訴訟程序才行 10/10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