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rSherlock: 成王敗寇 10/09 20:36
→ shadowblade: 死人不會說話 10/09 20:36
推 chadmu: 一戰的時候有戰爭人權? 10/09 20:37
推 newgunden: 戰爭法只適用國與國喔 10/09 20:38
推 Megacolon: 李梅早就說了,日本如果贏他就是戰犯 10/09 20:39
推 web946719: 19世紀就有日內瓦公約了啊 10/09 20:39
→ ssarc: 只看想不想遵守,不是要不要遵守 10/09 20:39
噓 Magic0312: 這裡面有戰爭法嗎? 10/09 20:39
推 chuckni: 混戰的時候本來就沒什麼在管這種規定的 10/09 20:39
推 polarbearrrr: 今天二戰贏的若是小鬍子 集中營也沒人敢追究了 10/09 20:48
推 shin840628: 只有輸家適用戰爭法懂? 10/09 20:58
推 samvii: 只有戰敗國才會有戰犯。戰敗國身分也適用到政爭失敗派系 10/09 21:03
噓 deepdish: 先想想法規後面的執行者是誰zzzzzzzz 10/09 21:03
→ scotttomlee: 戰爭法不就只是贏家拿來要輸家多賠償時用的嗎? 10/09 21:16
推 hiphopboy7: 一直都只能口頭譴責或制裁 不然就是打起來教訓對方:) 10/09 21:20
→ jeff860109: 打贏才是法律 10/09 21:22
推 grandwar: 普丁已經被通緝了,但是躲在俄國其他人也拿他沒輒 10/09 21:25
推 ryan49700: 戰爭規則如果人人都遵守其實對雙方都有好處,我不殺對 10/09 21:28
→ ryan49700: 方醫療兵對方也不會殺,於是我就有更高的機會負傷被救 10/09 21:28
→ ryan49700: 回來,但想當然這種互信的規則超級脆弱,稍微打久一點 10/09 21:28
→ ryan49700: 點就會開始耍賤了。 10/09 21:28
→ grandwar: 俄烏戰爭那時日本有國際法教授出來說戰犯要定罪很難, 10/09 21:28
→ grandwar: 所以最後還是只能靠世界警察去抓人 10/09 21:28
推 yeldnats: 不遵守就是輿論輸對方,至於國際輿論有沒有用,會不會影 10/09 21:30
→ yeldnats: 響軍心,自行判斷吧 10/09 21:30
推 grandwar: 但是人抓回來再慢慢審判,就會被說成是黑箱司法 10/09 21:32
→ rapnose: 同意ryan49700 (21:28)。 10/09 21:33
噓 MarchelKaton: 你可以查1899/1907海牙公約、1949第四次日內瓦公約 10/09 21:38
→ hitlerx: 所以蘇聯的卡廷慘案就沒人追究啊 倒店了才公開出來 10/09 21:43
推 sses40416: 開打都殺紅眼了吧 10/09 21:55
推 aaaaooo: 贏了就不用遵守 這是在懲罰失敗者的 10/09 23:00
推 Orangekun: 但以不殺醫護兵來說,真正上前線的士兵沒有必要對陌生 10/10 03:16
→ Orangekun: 人趕盡殺絕,而且也希望自己能受到救助,這種情況沒什 10/10 03:16
→ Orangekun: 麼理由違反,除非雙方都是像賈碧意識形態洗腦很深相信 10/10 03:16
→ Orangekun: 對方該死才上戰場殺人 10/10 03:16
推 tyui0459: 當然啊 10/10 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