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y10521: 那我要告昨天的劫== 10/19 13:14
推 cat05joy: 這個是有對話 阿沒對話呢 10/19 13:18
→ pponywong: 數位跟騷法 10/19 13:18
推 kaj1983: 那ptt一堆仇人見面的地方不就...還好這裡是台灣 10/19 13:23
→ ctsummag: 還以為在遊戲內跟蹤 10/19 13:27
→ Pep5iC05893: 好險上次摸路邊的拉拉肥沒被告 還是信正在路上 10/19 13:28
推 haseyo25: 食物不適用跟騷法 10/19 13:30
→ alinwang: 有在遊戲內跟蹤呀. 10/19 13:30
推 hyakkiyagyo: 元素第一開瓜母豬狂喜 10/19 13:36
推 oldriver: 那WOW一堆玩賊的都要接傳票了 10/19 13:50
→ ctsummag: 六樓回去等GM關小黑屋 10/19 13:56
推 xrdx: 以前玩WOW時遇到仇人都會跟蹤他一小時瘋狂殺他耶...... 10/19 13:57
→ silverray: 主要還是騷擾吧 一直密 10/19 14:11
→ jackz: 跟遊戲又沒關係 10/19 14:17
→ jackz: 其他平台也有騷擾才會這樣 10/19 14:17
推 pokeyok: 只要虛擬角色能證明跟本人有關聯,對虛擬角色的騷擾或 10/19 14:18
→ pokeyok: 誹謗就構成犯罪,本人肯定能告,不管是MMO還是VT都一樣 10/19 14:18
推 iam0718: wow互相追殺的告到爽 10/19 14:23
推 digitai1: 日本的case不知道虛擬有沒有成立 V的也是這兩年才告出 10/19 15:14
→ digitai1: 一些案例結果 在網路成罪的部分台灣的判例其實快很多 10/19 15:14
→ digitai1: 我看到也是想到以前WOW 仇人都是互殺整天的w 10/19 15:14
推 rabbitcheaty: 還以為遊戲裡面跟蹤想說不可能吧 10/19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