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coon182: 快提告啦,還法律追溯拳 10/20 20:32
推 frostdumplng: 就解僱喔 人真好 10/20 20:34
→ lsd25968: 法律追溯權 公司法務在搞笑? 10/20 20:34
→ frostdumplng: 還以為會殺雞儆猴 10/20 20:34
噓 honeygreen: 怎麼沒告 10/20 20:34
噓 t90961248: 業務侵占下去啊 10/20 20:34
推 lolic: 這麼嚴重還不夠 搞笑哦 10/20 20:34
→ LiNcUtT: 就解僱而已喔? 10/20 20:35
推 caryamdtom: 居然有三個人 10/20 20:37
推 ll6a: 還好啦,得繞人處且繞人 10/20 20:37
→ ll6a: 又不是什麼大事 10/20 20:37
→ ThreekRoger: 笑死 結果沒報警喔 10/20 20:37
→ b79205: 只是解雇 我笑了 10/20 20:38
推 pikaMH: 工讀生解僱是有甚麼好怕的== 10/20 20:38
推 HellFly: 直接吉啦 才解僱而已 10/20 20:39
→ OochunoO: 笑死 解僱打工仔 不痛不癢 10/20 20:39
噓 ddkkz2003: 不告業務侵占喔 10/20 20:39
噓 coon182: 原來違法的事情叫做沒什麼大不了 10/20 20:40
推 ar0sdtmi: 看起來沒事了 10/20 20:40
→ KudanAkito: 免洗手遊 10/20 20:40
→ shadow0326: 解雇耶 罰的好重喔 呵呵 10/20 20:41
推 OlaOlaOlaOla: 保留法律追訴權利(不會告) 10/20 20:41
推 AriaHKanzaki: 在台灣犯罪真的很爽,這樣被解僱而已,難怪被看不 10/20 20:41
→ AriaHKanzaki: 起 10/20 20:41
推 backzerg: 看吧 果然沒事ww 10/20 20:44
→ ssarc: 今天解僱你,明天記得來面試,晚上已經排你班了 10/20 20:45
推 WLR: 業務侵佔,輕輕放下 10/20 20:47
→ ll6a: 宅宅那麽暴戾幹嘛,難道你燜想要以後犯一點錯就被雇主趕盡 10/20 20:48
→ ll6a: 殺絕? 10/20 20:48
→ coon182: 這叫一點錯wwww 10/20 20:49
推 curance: 直接提告了,保留個屁啊 10/20 20:49
推 libertier: 偷拿幾張就算了 整箱搬走讓整個活動做不下去叫一點錯 10/20 20:50
推 ssarc: 告他明天誰幫我顧店? 10/20 20:51
→ curance: 不提告也行,三個人的名字照片po出來 10/20 20:51
推 Jerrybow: 那間店直接沒有活動,這樣反倒是顧客受害吧== 10/20 20:53
→ medama: 告這個浪費時間浪費錢 可能討回來的賠償都不夠付律師費 10/20 20:54
推 llabswollag: 就一次活動沒賺到而已 店還是要開下去的 10/20 20:55
推 whitebk: 保留法律追訴。沒事啦 10/20 20:55
→ whitebk: 下次還敢 10/20 20:55
推 kaj1983: 大概是想和解? 10/20 20:57
推 akles111: 保留就談判中 10/20 21:00
推 john0909: 賠錢和解吧 打工仔而已 10/20 21:02
→ laugh8562: 這樣都沒告真的笑死 10/20 21:03
→ PeachcoMet: 就這?! 10/20 21:03
推 polarbearrrr: 因爲雇主告員工很難成 先不說竊盜、侵佔刑責低 。 10/20 21:05
→ polarbearrrr: 實質也只有民事損害賠償還很麻煩 10/20 21:05
推 kaj1983: 就活動的營業損失之類的,應該可以求償,但金額有多少要 10/20 21:06
→ kaj1983: 看法官心情了吧 10/20 21:06
→ bnn: 業務侵占是刑法...六月到五年 10/20 21:07
→ jim12441: 侵占背信告下去啊 10/20 21:07
→ polarbearrrr: 賠的都不夠付律師費了 民事訴訟律師是請的人要自己 10/20 21:07
→ polarbearrrr: 出 一庭最少5萬 10/20 21:07
→ polarbearrrr: 你要他賠是只能告民事 侵佔是讓他坐牢而已 10/20 21:08
→ kaj1983: 那看來就只能走和解一途了,為了這種事浪費錢 10/20 21:12
推 polarbearrrr: 實際操作大概也只能去調解委員會先恐嚇哪三個垃圾 10/20 21:19
→ polarbearrrr: 不賠會告刑事坐牢留案底和民事求償 在這裡能唬住就 10/20 21:19
→ polarbearrrr: 結案最好。不然真打就是民刑事各開庭花十幾萬送他 10/20 21:19
→ polarbearrrr: 們進去蹲半年和大概拿個3、5000賠償 10/20 21:19
→ polarbearrrr: 所以才說法律是保護垃圾用的 10/20 21:20
→ polarbearrrr: 還有真上法院這一整套打完大概一年多,開店的這期 10/20 21:21
→ polarbearrrr: 間還得提防這幾個垃圾狹怨報復 10/20 21:21
推 tsubasa0922: 這次活動直接無緣耶,看是連套餐銷售也沒 10/20 21:23
→ tsubasa0922: 該店家 10/20 21:23
推 kimokimocom: 只有解雇? 哇 10/20 21:38
推 kimokimocom: 這還不只是這家店的問題而已 整個品牌都受影響 10/20 21:40
→ kimokimocom: 民眾只會記得起家雞? 喔就那個有人偷東西的店家嘛 10/20 21:40
推 a235477919: 樓上誇張了,起家雞沒小到那種程度 10/20 21:42
推 Beyondlife: 又再法律追訴權,請直接告好嗎 10/20 21:43
推 epidemic000: 沒事兒 過一陣子就忘了 下次還敢 10/20 21:46
推 Adlem: 民眾不會記得 但是下一間想合作的公司會查得到這件事 10/20 21:50
推 ashkaze: 影響品牌商譽應該是還好,畢竟起家雞又不是主攻動漫周邊 10/20 21:59
→ ashkaze: 聯名的頂多讓宅圈觀感不好,一般民眾說不定根本不知道發 10/20 21:59
→ ashkaze: 生什麼事 10/20 21:59
→ ashkaze: 有爭議動漫相關活動主辦單位也沒少過,還不是照樣活得好 10/20 22:02
→ ashkaze: 好的 10/20 22:02
推 onionandy: 什麼保留追權 竊盜罪直接刑事處理啦 10/20 22:19
噓 miname: 保留法律追訴權=不告 10/20 23:08
→ ssarc: 說告的以為很容易告成嗎?而且告人要錢 10/20 23:12
推 jbatoyqoo: 一堆嘴砲哥 10/20 23:18
推 jasonchangki: 一般民眾哪知道這件事+1,過幾個月就忘了 10/21 03:13
推 PTTJim: 「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起家雞是沒先請法務看過這聲明? 10/21 08:51
推 roylee1214: 我也覺得是不是沒法務 10/21 11:44
推 tseng2001: 法律追訴權是什麼,看了頭好痛 10/23 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