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uninaka: 不然能怎樣10/20 12:37
→ kuninaka: 這種本來就自律問題,跟盜圖一樣10/20 12:37
所以改成讓會在意自己圖跟AI競爭的人上Tag去避免這問題啊
→ EXIONG: 這個不是繪圖創作著可以自己加嗎 重點是看圖的在不在乎 10/20 12:37
這個Tag需要有草稿才能上,這樣可以避免大部分的AI繪
推 BITMajo: 他會視情況再做調整吧,就像公告上說的10/20 12:37
推 chuckni: 因為其實根本沒這麼多人在意是不是純手繪,你弄這個機制10/20 12:38
→ chuckni: 搞到原本手繪創作者的可能性更高10/20 12:38
在意AI繪來搶這塊的繪師可以有一個跟他們區分開來的方案
啊原本就不在乎或者嫌麻煩、有自信不受影響的就不用上也沒差
→ spfy: 有分數高低就會有洗分問題 懂得都懂10/20 12:38
→ guogu: ai:聽說有人想要草稿?10/20 12:38
AI草稿+成品有到人類程度了?
從十字線開始也算
→ kuninaka: 當然不在乎,我就不在乎動畫是不是用3D做的10/20 12:39
我其實也不在乎,邦邦動畫23季也做的不錯
→ kuninaka: 在意競爭你就輸了10/20 12:39
推 greg90326: 3D和AI是兩回事吧10/20 12:39
推 Tsozuo: 是說規則一直以來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正常用戶在專研怎麼10/20 12:41
→ Tsozuo: 精進技術時他們在想怎麼鑽漏洞10/20 12:41
→ Tsozuo: 而且AI是新的機制要控管絕對比在PIXIV資料庫躺了五年十年 10/20 12:42
→ Tsozuo: 的作品容易吧 10/20 12:42
推 allanbrook: 因為為了戳仔要其他人改規則很莫名奇妙 10/20 12:43
→ cross980115: 規則上可以直接禁止 抓到直接砍 10/20 12:44
→ allanbrook: 正常AI使用者跟正常繪圖上傳使用者的量一定還是佔多 10/20 12:44
→ allanbrook: 數 10/20 12:44
→ Tsozuo: PIXIV的營收服務現在大多數也是來自非AI居多 要這樣爆破商 10/20 12:44
→ Tsozuo: 業模式也是天才一般的操作 10/20 12:44
→ BITMajo: 哭啊,原PO,編輯推文的時候要從最前頭推那邊按Enter 10/20 12:45
→ karta1897830: ==手機修文不知道被吃字還是怎樣的不小心把顏色拆了 10/20 12:45
→ karta1897830: ,等等用電腦修 10/20 12:45
→ karta1897830: 還好沒動到推文內容 10/20 12:45
→ cross980115: 不如說 現行規則理論上應該就是要直接砍 10/20 12:45
→ cross980115: 這也是部分網站直接聲稱禁止的原因 10/20 12:45
推 mimo123483: P網上傳時本來就有要求標註是否R18/R18G是否有性意味 10/20 12:45
→ mimo123483: (不露但包含挑逗動作等),是否完全原創(非同人或 10/20 12:45
→ chuckni: 你編輯內文動到推文排版了,用手機編輯的? 10/20 12:45
→ mimo123483: 仿畫)。自己亂標被抓到就自己負責。 10/20 12:45
→ chuckni: 不要用手機編輯內文,直接推文就好了,手機修改問題蠻多 10/20 12:45
→ chuckni: 的 10/20 12:45
→ cross980115: 不管是不是正常AI使用者 那個東西都不屬於服務條款 10/20 12:45
→ cross980115: 、使用規章內的行為 10/20 12:45
→ karta1897830: 手機修的,我等等用電腦再看能不能修回去.. 10/20 12:46
→ BITMajo: 這種用戶這麼多的網站都是龍蛇雜處,不可能做到100%的 10/20 12:46
→ k960608: 不就跟西洽分類一樣 自由心證 10/20 12:46
讓AI繪師自行上Tag的話是自由心證沒錯
但如果讓手繪繪師選擇是不是要上手繪Tag的話,因為有明確的參考可以界定
所以不算自由心證
推 guogu: 現行規則是哪條規則? 戀活那種都沒在砍了 10/20 12:46
→ cross980115: 因為不是作品 也沒有著作權… 10/20 12:46
→ cross980115: 本身就不符合使用規定 10/20 12:46
推 chuegou: 現在不就是木偶橋姿勢給ai畫? 10/20 12:46
→ cross980115: 戀活是作品啊…基本上那個製作模組還是有著作權可言 10/20 12:47
→ cross980115: 的 10/20 12:47
推 BITMajo: 練活認真玩起來其實不輕鬆XD 10/20 12:48
→ BITMajo: 當然直接拿別人的卡片隨便拍幾張就上傳那種的沒話說 10/20 12:48
推 chuckni: 戀活超懶的弄的,有些人可以弄到超厲害都不知道要怎麼弄 10/20 12:48
→ BITMajo: 堆出來的,之前玩過一個人物可以捏一天 10/20 12:49
→ BITMajo: 而且這還是沒像別人那樣用一堆物件堆頭髮的情況 10/20 12:49
→ cross980115: 現行規則是什麼規則 就是作品規則跟著作權規則 10/20 12:49
→ BITMajo: 還有人會自己重新畫貼圖 10/20 12:49
→ BITMajo: 所以他可以搞到讓有些人開Patreon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10/20 12:50
推 guogu: 所以你現在要主張用戀活擺拍的人有著作權? 10/20 12:52
→ khwz: 相關科系畢業只能說:把3D跟AI扯在一起的要不要再多想想 10/20 12:53
→ pikachu2421: コイカツ官方一直都有條文產出物著作權仍歸屬官方 10/20 12:54
→ pikachu2421: 禁止拿來營利 10/20 12:54
推 BITMajo: 有著作權,跟建立在其他人的創作上是不衝突的 10/20 12:54
→ cross980115: 戀活那個自製設計等等毫無疑問是創作跟作品 10/20 12:55
→ cross980115: 規約中也有包含3D模組 10/20 12:55
推 guogu: 我查到的也是同52f 所以講啥著作權有點的 恩 10/20 12:56
*54f
推 BITMajo: 不是,營不營利,侵不侵權那是另一回事 10/20 12:56
→ cross980115: 只要不是在跟戀活官方上法庭的情況下 依然有著作權 10/20 12:56
→ BITMajo: 不是有著作權就可以營利或代表沒侵權 10/20 12:57
→ guogu: 所以你的現在意思是侵犯別人著作權 10/20 12:58
→ guogu: 比上傳無著作權作品更嚴重囉? 10/20 12:58
→ BITMajo: ??不太懂你的意思 10/20 13:00
→ BITMajo: 什麼叫無著作權的作品,我沒辦法理解這個概念 10/20 13:00
→ BITMajo: 再說了戀活觀方是說不要營利,只要他們不認為上傳作品 10/20 13:01
→ BITMajo: 算是營利範圍內,那上傳作品當然沒有侵權啊 10/20 13:01
戀活那個算是創作啦,但這個創作是不是Pixiv容許範圍內那是Pixiv的事
※ 編輯: karta1897830 (61.223.54.116 臺灣), 10/20/2022 13:08:18
→ BITMajo: 至於我提到有人開Patreon,那是另一個情況 10/20 13:02
→ BITMajo: 這跟Pixiv也沒有直接關聯 10/20 13:02
→ guogu: 我是在問cross 10/20 13:02
→ cross980115: 如果說有弄成在賣沒抓那也是p網的問題 10/20 13:03
→ cross980115: 但純粹投稿依然是具有著作權,跟戀活那個不衝突,戀 10/20 13:03
→ cross980115: 活規定是 不可盈利跟著作權歸屬,所以使用者在權利 10/20 13:03
→ cross980115: 上不及官方,但使用者(創作者跟他人)之間依然有著作 10/20 13:03
→ cross980115: 權問題的 10/20 13:03
噓 DarkHolbach: 你新增一個純手繪的標籤還不是會有戳仔 10/20 13:04
→ cross980115: 雖然最高權利屬於官方 但不等於創作者不願公開的情 10/20 13:04
→ cross980115: 況下其他人可以拿來使用 10/20 13:04
→ DarkHolbach: 還是你覺得戳仔都很老實,不會把AI畫標純手繪? 10/20 13:04
問題在於「戳仔要怎麼讓AI繪有作畫過程用以上手繪Tag」?
他不老實是他的事,他繞不過就沒問題
→ cross980115: 拿來盈利是另一回事(違反戀活的規約 也會違反pixiv 10/20 13:06
→ cross980115: 規約) 10/20 13:06
→ cross980115: 但不盈利的情況下沒這問題 10/20 13:06
推 andy0481: 這類社群一直都是靠自律啦 以前你也能不標18G放好放滿殘 10/20 13:07
→ andy0481: 害一般人的眼睛 10/20 13:08
→ cross980115: 而AI是必然違反當前Pixiv規約…差別在這 10/20 13:08
AI不算是他人創作嗎?
推 Tsozuo: 以目前PIXIV官方的角度來說就是撞到1.2條的模糊空間 10/20 13:11
→ Tsozuo: 所以才特別開個專區好管理吧 10/20 13:12
→ guogu: 那戀活不是撞到更慘w 10/20 13:13
→ Tsozuo: 戀活我沒碰不熟 不過要是他的模型是改人家的應該也會出事 10/20 13:13
推 BITMajo: 你是指戀活會撞到"投稿他人創作的作品"這條嗎? 10/20 13:14
→ guogu: 那拿mmd他人做的模組擺拍算不算他人創作? 10/20 13:14
→ BITMajo: 我想這比較不會有問題的原因是創作的性質差太多 10/20 13:14
→ BITMajo: 但真的要計較起來也是有可能被控侵權就是了,就像你說的 10/20 13:15
→ BITMajo: 拿別人的mmd模型來擺設拍照 10/20 13:15
推 cross980115: 不是看中文的 p網有說其他語言規約都是翻譯過的,但 10/20 13:15
→ cross980115: 以日文規約為主,所以還是要看日文。 10/20 13:15
→ cross980115: AI生成不是他人創作,而是本身就不是創作 10/20 13:15
推 Tsozuo: 如果mmd是直接幹iwara上面的來剪接就一定出事 10/20 13:15
→ chuckni: 話說第一條禁止了把pixiv 當自己的圖床使用,之前看到好 10/20 13:16
→ chuckni: 多到處搜集圖然後用自己帳號發表的使用者,我一直在想那 10/20 13:16
→ chuckni: 種作法難道沒違規? 10/20 13:16
那種肯定有違規啦,有沒有吃檢舉而已吧
※ 編輯: karta1897830 (61.223.54.116 臺灣), 10/20/2022 13:17:29
→ cross980115: 要看的不是注意事項 是 サービス利用規約 10/20 13:17
→ pikachu2421: AI生成不是創作的說法又是哪裡來的啊 10/20 13:18
推 guogu: 他覺得的 10/20 13:19
→ cross980115: 法規 更明確的說 著作權法 10/20 13:20
→ BITMajo: 還是算吧,這要怎麼定義不算,只是是誰的創作... 10/20 13:20
推 cross980115: 日本智財制度檢討委員會的報告書有提到 作為道具輔 10/20 13:23
→ cross980115: 助,仍憑創作者自身操作展現思想情感 可以具有著作 10/20 13:23
→ cross980115: 權,但另一方面來說 若不具有此情況就不行 10/20 13:23
推 BITMajo: 練活可以算,AI也可以,除非你能證明他是全靠AI自己跑 10/20 13:25
→ BITMajo: 完全不給使用者輸入任何指令就生出來的 10/20 13:25
→ pikachu2421: 是否為創作物與是否有著作權無關 10/20 13:25
→ BITMajo: 就算真是這樣好了,隨便拿誠品加工一下就又變回了創作物 10/20 13:25
推 guogu: 下關鍵字不就是自身思考... 10/20 13:26
→ cross980115: 創作物才具有著作權 這個是智財權基礎啊… 10/20 13:26
→ cross980115: 不是作品的情況下不具有著作權 10/20 13:27
推 lime2001: 只要過程中有加入人類的智力活動,著作權即是使用者的 10/20 13:27
推 Koyomiiii: 大家對p站也太有信心了 p站擺爛那麼久了之後一定很精彩 10/20 13:27
→ Koyomiiii: 坐等好戲 10/20 13:27
→ cross980115: 就必須是 人類精神之創作 聽起來很抽象但就是那樣 10/20 13:28
→ pikachu2421: AI「創作」物 日本智財局自己寫的 10/20 13:28
→ GonFreecss: 新增純手繪tag,那AI圖大量發生以前的作品呢? 10/20 13:29
也就只有3種做法能選
1. 全都上,等AI繪吃檢舉再砍掉
2. 全不上,等作者自行申請,或者開放舊有帳號做手繪認證(有草圖、線稿、圖層檔等
),至少完成一定數量(大概3張?)認證後給類似藍勾勾,舊有作品一次全上
3. 加新Tag
我覺得1、2做法都還行
推 andy0481: 也沒啥好爭論的 P網現在就是沒結論才用這種方式 10/20 13:30
→ andy0481: 你們現在怎樣討論也討論不出個答案 10/20 13:30
→ cross980115: 還有我沒印象中特許廳有那樣聲明過 是詳細在哪頁網 10/20 13:33
→ cross980115: 站啊 我記得目前還是只有討論報告 10/20 13:33
→ cross980115: 因為特許廳目前還在調查研究中 10/20 13:34
※ 編輯: karta1897830 (61.223.54.116 臺灣), 10/20/2022 13:37:54
→ cross980115: 到今年都還是在研究 還規劃了 後續幾年繼續研討 10/20 13:36
→ cross980115: 現狀來說就是不具有法律權益的 10/20 13:36
→ cross980115: 一 著作物 思想又は感情を創作的に表現したもので 10/20 13:53
→ cross980115: あつて、文芸、学術、美術又は音楽の範囲に属するも 10/20 13:53
→ cross980115: のをいう。 10/20 13:53
→ cross980115: 二 著作者 著作物を創作する者をいう。 10/20 13:53
→ bitcch: 什麼草稿難到不能用AI生?誰來判斷?這樣搞才會完蛋 10/20 14:13
推 smart0eddie: 現代獵巫行動 10/20 14:16
推 kaltu: 所以說濫用AI這個詞會造成不熟悉技術的人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10/20 14:24
→ kaltu: ,這些生成模型根本就不是AI,只是跟電繪軟體一樣依照使用 10/20 14:24
→ kaltu: 者輸入,輸出程式設計的結果的軟體系統而已,「AI創作」這 10/20 14:24
→ kaltu: 個詞彙本身就錯了,一來這些模型不符合AI的基本要件,二來 10/20 14:24
→ kaltu: 是「利用ML模型的創作」,創作人跟一部電影要列幾百人一樣 10/20 14:24
→ kaltu: 是一個團隊,從模型架構設計的工程師到訓練資料集的蒐集和 10/20 14:24
→ kaltu: 整理者,到最後調整輸入的普通大眾,這些都是可以列在credi 10/20 14:24
→ kaltu: ts的創作人 10/20 14:24
→ kaltu: 反正那個軟體本身只是工具,跟創作無關,不要再被AI兩個字 10/20 14:24
→ kaltu: 牽著鼻子走了 10/20 14:24
推 rstaue: 自己訓練AI不算自己的喔 10/20 15:10
推 jimmyVanClef: 你那法條寫明了是著作物思想感情創作表現了,AI產 10/20 15:46
→ jimmyVanClef: 圖是你自己認定無感情而已吧? 10/20 15:46
→ jimmyVanClef: 你要把AI認定為沒感情沒靈魂的個體是你的事,但我 10/20 15:46
→ jimmyVanClef: 想共識應該是AI就只是個創作輔助工具而已,跟繪圖 10/20 15:46
→ jimmyVanClef: 軟嫩體是一樣意思 10/20 15:46
推 kurenaiz: 軟嫩體聽起來好色 10/20 15:52
推 papertim: 軟嫩體? 10/20 16:10
推 philip81501: 太麻煩了 他隨便撇一張如何判定是不是草稿? 10/20 16:39
→ cross980115: 那法條是定義 著作物必須是思想感情的表現 10/20 17:04
→ cross980115: AI當然不符合資格 10/20 17:04
→ cross980115: 另外著作物是必須要有”最低創意”的 10/20 17:11
推 twosheep0603: 只能說抓著AI沒著作權這點打很容易吃癟喔 10/20 18:02
→ twosheep0603: 如果你認同拿戀活模型調整姿勢運鏡是創作 那花時間 10/20 18:03
→ twosheep0603: 調整關鍵字的權重跟種子的雜訊分佈算不算創作呢 10/20 18:03
→ cross980115: 戀活是有自己建模的啊 10/20 18:09
→ cross980115: 抓著作權是不容易吃癟的啦 10/20 18:10
推 HARUbo: 這個簡單啊 要證明就貼繪畫過程 10/20 21:45
→ cross980115: 我找到pikachu2421那個來源了 根本亂講 10/21 12:19
→ cross980115: 那只是研討內容的一部分 10/21 12:19
→ cross980115: 日本特許廳並沒有那樣宣告 10/21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