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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qe123456z (我愛喬喬=U=)》之銘言: : 所以,一般主流法學認為 : 精神障礙者的犯罪,就像是嬰兒哭鬧一樣 : 嬰兒一直哭鬧,你拿鞭子一直抽打嬰兒,要求嬰兒別哭,有用嗎? : 精神障礙者也是同理,他們發病當下跟嬰兒一樣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 : 所以比起拿鞭子抽打逼他們改過(處以刑罰),不如送去醫院讓他把病治好 : 1.把精神障礙者關進監獄,幾年後出獄照樣發病,再度犯罪 : 2.把精神障礙者送去醫院,治療幾年後不再發病,不再犯罪 : 顯然2.是比1.好的選項吧? : 但是主流法學思想與普羅大眾的思想現今有著巨大的分歧 這個嬰兒哭鬧論就是現在大家會對法律界不爽的原因啦 你說嬰兒哭鬧大家不要跟嬰兒一般見識 沒錯 如果犯案的人確實是像嬰兒一樣完全沒有認知能力 大部分人也能將心比心 (例如沒有病史 開車開到一半突然心臟病發作失去意識) 問題是那些殺人的精神病患 認知能力真的像嬰兒一樣嗎? 不是吧 一堆妄想症 精神分裂的 思維能力其實都好得很 可以規劃好要怎麼買武器 怎麼埋伏 這樣的計畫犯罪 跟一般人的差別只有會把無害的鄰居當壞人 所以要先下手為強幹掉別人 完全知道自己下手的後果 然後現在法律界一句有精神病所以可以減刑無罪? 對這種說法會買帳的也難怪一般人難以理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4.191.81.15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8887326.A.BD8.html
LawLawDer: 畢竟精神病不是24小時都在發病啊 11/02 09:09
LawLawDer: 時好時壞的很多 11/02 09:09
iam0718: 精神病都還會特地挑弱小目標 認知能力笑呵呵 11/02 09:11
WasJohnWall: 仗著自己有特權嘛 11/02 09:11
owo0204: 這個就是精神科醫師專業的領域了 11/02 09:13
lifehunter: 就精神病自助餐啊 11/02 09:14
pwseki206: 因為法律與審判體系只負責認事用法阿,矯治精神病那真 11/02 09:15
pwseki206: 的不是他們專業。就像你骨折不會去內科看會去找專科看 11/02 09:16
hank81177: 現在有精神病根本就高等國民,想殺人就殺人,超爽 11/02 09:17
pwseki206: 如果樓上真的覺得不公,你該做的是連署找立委施壓廢掉 11/02 09:19
ganei: 有病就變成全世界欠他的,一旦惹出事某些人還會嘴一 11/02 09:19
ganei: 句算你衰幫忙甩鍋,比喝了再撞更強更霸 11/02 09:19
pwseki206: 中華民國刑法§19的規定,認真 11/02 09:19
iam0718: 認真 司法快崩潰也不敢聯署施壓修法 看戲 11/02 09:21
mschien8295: 找立委施壓修法不用等另一黨反對,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11/02 09:22
mschien8295: 的絕對是法律人信不信XD 11/02 09:22
LawLawDer: 討論時:不爽去連署修法啊 真的連署了:幹真假 我反對 11/02 09:28
LawLawDer: ! 11/02 09:28
a502152000: 推修法 就有另一派人出來擋 都會講法律人內部有分派 11/02 09:28
a502152000: 系 一般老百姓當然也有歧見 沒事別地圖炮百姓都愚民 11/02 09:28
iam0718: 不爽修法 等她自己有意見時回嗆 她反嗆你知道修法很難嗎 11/02 09:31
the0800: 光是會拿這點鑽法律漏洞,就不可能是沒有判斷能力了 11/02 09:40
frank860328: 拜託精神病去找8+9幹架好嗎 誰死誰活全憑本事 11/02 09:58
windr: 比喝了再撞更強更霸 << 幹,太靠北惹XDDDDD 11/02 10:27
danielqwop: 嬰兒最多就是吵不會有生命安全問題,而另一邊就 11/02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