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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75 21 9/27 UncleRed □ [閒聊] AKB49的副標題以後不是拿來開玩笑的了... 文章代碼(AID): #1M1zuvdt (C_Chat) [ptt.cc] 作者: UncleRed (戰你娘親) 看板: C_Chat 標題: [閒聊] AKB49的副標題以後不是拿來開玩笑的了... 時間: Sun Sep 27 20:16:55 2015 大家還記得這部副標是「戀愛禁止條例」吧? 上周東京地院的判決: http://www.nikkansports.com/entertainment/news/1540235.html 簡單的說有小朋友真的跟事務所簽有帶這種但書的合約, 被抓包後團體解散,然後公司根據合約求償, 女方主張「戀愛禁止不是女性偶像的必要事項」, 但裁判官認為「為了得到男性支持者這個規定是必要的」, 而東京地院現在等於是承認這個合約的合理性...... 事務所向少女(事發時未成年)求償衣裝及營運損失約500萬日幣, 目前地院判她必須要賠65萬,不過我不知道定讞了沒就是...... 我還以為可以直接用毒樹果實理論判契約無效之類的...... (任何契約都不得違反人權,如果不是自當無效可是戀愛禁止條例超微妙......) 不過目前除了WUG有提過一點之外好像沒有哪部動畫有去碰戀愛禁止這一塊的, 還是有其他漫畫有提到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47.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43356217.A.9F7.html
u067: 那是逆鱗吧.........K-ON漫畫出一個男配角就一堆人崩潰 09/27 20:18
gunng: 毒樹毒果是刑事證據能力 如果在台灣應該是主張契約違反善良 09/27 20:18
gunng: 風俗之類的 09/27 20:18
ProductionIG: 山本推特說wug不禁 09/27 20:19
UncleRed: 好吧我只念過法學序論(跪),毒果原來不用在民事案上啊.. 09/27 20:19
gunng: I′S裡經紀公司也有提過類似的規定 09/27 20:20
lamune: 好爛 應該加入閃亮亮少女組 保證不禁止戀愛 09/27 20:20
ykes60513: 契約是會違法失效 只是不知道日本那邊的法律是怎樣 09/27 20:21
kfactor: 上訴吧 09/27 20:21
cauliflower: 閃亮亮只是不禁%%%而已 09/27 20:21
gunng: 而且台灣實務會跟你說毒果這玩意在台灣沒立法 不適用XD 09/27 20:21
cindylin812: AKB其實沒有真的講明禁止戀愛 算是潛規則 09/27 20:23
gunng: 不過那潛規則很可怕 會讓人剃頭髮出來道歉... 09/27 20:26
kfactor: 峰岸南剃光更像gachapin了 09/27 20:27
Skyblade: AKB表面禁而已吧? 不然我床上的是誰!? 09/27 20:32
ron761230: 也算是倫理學的問題吧 09/27 20:32
u067: 啊 原來是說現實嗎? .. 09/27 20:33
ron761230: 之前還看到有人說小學生的握手卷到底有沒有問題,不過 09/27 20:34
ron761230: 好像也沒結論 09/27 20:34
UncleRed: 天劍大你推誰握還真不知道(誤)… 09/27 20:37
GAIEGAIE: 那沒有戀愛 單純啪啪可以嗎 09/27 20:42
MikageSayo: 製作人限定(誤) 09/27 20:43
AXby: LL也沒明講 但是實際上根本連男的都盡可能不出現... 09/27 20:47
yc002154: 所以偶像之間搞百合就沒問題了對吧! 09/27 20:55
passTWth: 百合就沒問題 以後是限制百合才能入團 超讚der 09/27 22:20
hollande: WUG不禁喔? prpr 09/27 22:55
forbit1989: 毒樹果實跟契約無效?! 怎麼連結的? 09/27 23:39
s33003030: 毒樹理論適用在證據而非事例本身吧 09/28 00:19
williamsc: 毒樹果不是指非法取得的證據沒證據能力嗎? 09/28 02:19
samallan: 毒樹果實:有毒的樹結出來的果子多半是不可食用的,引 09/28 14:45
samallan: 申為當某事物來源有問題或不正當時,該事物基本上不可信 09/28 14:45
samallan: 例:民明書屋出版,一百個裡有九十九個是假的 09/28 14:47
samallan: 刑法上毒樹果實理論是限縮在will所說的部分沒錯 09/28 14:49
samallan: 民法上因為允許類推適用,以及證據調查手段欠缺強制力, 09/28 14:50
samallan: 所以一般認為是沒有毒樹果實理論的適用的 09/28 14:50
UncleRed: 我去找我的法學序論老師道歉(跪)...... 09/28 15:09
UncleRed: 我以為前題有問題的證據/契約無效都可以叫毒樹果實... 09/28 15:11
BEDA: 以前台灣早期也是有所謂戀愛禁令... 09/28 16:35
BEDA: 戀愛禁令讓偶像成為fans的幻想對象 09/28 16:36
BEDA: 殊不知搞笑的是因為禁令關係這些fans也不可能跟偶像有機會ww 09/28 16:37
SCLPAL: 法律上的毒果 跟 一般討論事情的毒果 要區分=w= 09/28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