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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6 14 8/09 Hime □ [新聞] 警察得標 仿品賣家慘了 文章代碼(AID): #1EGH8wD5 作者: Hime (\_/) 看板: C_Chat 標題: [新聞] 警察得標 仿品賣家慘了 時間: Tue Aug 9 18:55:50 2011 警察得標 仿品賣家慘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9/today-north28.htm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拍賣1個150元的「海綿寶寶」便當袋,可能被罰5萬元!苗栗 縣30歲蔡姓女子在拍賣網站拍賣「海綿寶寶」便當袋,被新竹市警員以150元標得,送鑑 結果是仿冒品,她因此涉嫌違反商標法,昨天被苗栗地檢署起訴,最高可罰5萬元。 苗栗檢方提醒說,坊間有許多「海綿寶寶」周邊商品,業者如果未合法取得授權,擅自仿 冒或販售就有觸法之虞,切勿因小失大。 檢方調查,「海綿寶寶」的商標名稱圖樣,已由美商維爾康國際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申請註冊並取得商標專用權,「海綿寶寶」的名稱圖樣也在國際行銷多年,是大眾周知的 商品。 檢方說,蔡姓女子在偵訊時,承認拍賣的「海綿寶寶」便當袋未經過美商維爾康國際公司 的同意,她今年4月在拍賣網站販售,被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發現,員警佯裝買家以150 元標購,將「海綿寶寶」便當袋送交鑑定,確認是仿冒品。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67.76
BlGP:一定是沒問神奇海螺才會這樣 08/09 18:58
utat:這樣同人不就不用畫了 08/09 18:58
littlecut:這算不算釣魚= = 08/09 18:58
GNX:完完全全的釣魚 阿怎麼不有種一點去菜市場抓...... 08/09 18:59
utat:警察會不會太閒...連這都要抓 08/09 18:59
kimi00:不算釣魚... 08/09 18:59
littlecut:購買也有沒有罪啊~ 08/09 18:59
PsycoZero:警察有業績壓力 08/09 19:00
j094097:警察: 我只是喜歡海綿寶寶 08/09 19:00
YU0520:問個八卦 最近幾年有聽過是賣標籤 圖樣是台灣自己設計 08/09 19:01
peterlph:警察: 我喜歡海棉寶寶也要跟你說嗎 (′‧ω‧`)? 08/09 19:01
YU0520:這樣是不是搞到貼紙就沒事啊? 08/09 19:01
oread168:販賣這種東西 賣價跟成本 打平之餘,應該就不會太被關注 08/09 19:01
oread168:如果他一個成本只要50又賣150 這樣被抓的機率就高很多 08/09 19:01
oread168:很明顯的是想靠那個海綿寶寶賺錢 然後又未經授權 08/09 19:03
oread168:當然也不是說你成本跟賣價打平就不會被抓 畢竟還是有 08/09 19:04
oread168:觸法之虞 08/09 19:04
belmontc:好像很多人搞錯了,這種事情如果被歸為警方業績壓力的話, 08/09 19:09
belmontc:那早就先接到紅單當行政罰處理了,真正被起訴的是送鑑定 08/09 19:09
belmontc: 由地檢署起訴,至於送哪鑑定還有是誰起訴?其實是原廠公司 08/09 19:09
belmontc:警方只是剛好在這事件中當牽線(抓耙子)而已 08/09 19:09
belmontc:事實上賣盜版的東西,或是未經授權的"同人"本來就是不被 08/09 19:09
belmontc: 正版或權利人知道就沒事,但反過來說被告發的話 08/09 19:10
belmontc:權利人就可能去行使它的權利來告你,或是看你可憐不告... 08/09 19:10
oread168:不過這起很眠顯的是用非法的東西再賺橫財XD 不告說不過去 08/09 19:10
oread168: 明 08/09 19:11
oread168: 在 08/09 19:11
belmontc:我覺得警察躺著也中槍啦 拿去鑑定是否是真品卻要被當釣魚 08/09 19:12
oread168:是啊( ′_>`) 好人難當 08/09 19:12
PsycoZero:民眾會要你不要管,不管你是不是真的... 08/09 19:13
j094097:警察: 我只是不希望我的收藏品有個污點(咬手指 08/09 19:14
PsycoZero:你說的應該是妳朋友,性景名查 08/09 19:15
belmontc:至於2樓問的問題 只能跟你說同人事實上確實侵犯著作權 08/09 19:16
PsycoZero:只是要不要告,我說這快變基本常識了 08/09 19:16
belmontc:只是人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已 不告你不代表你沒犯法... 08/09 19:17
amaranth:犯法就是犯法,再說這也根本不是釣魚,不要亂說 08/09 19:47
amaranth:2F你說的沒錯,各公司真要告是可以搞到只剩原創同人的 08/09 19:48
snocia:釣魚是指警察主動要求、暗示、誘使對方違法 08/09 19:49
amaranth:只是有宣傳效果+告了也拿不到好處才默許大家這樣用 08/09 19:49
snocia:賣商品的人是公開販賣,又沒被警察逼著賣... 08/09 19:49
tassadar1:今天一個路人甲買來送驗一樣違法被抓, 怎麼警察就是釣魚 08/09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