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arlietk3: 你484今年+365的苦主 11/03 09:32
推 TetsuNoTori: 怕爆,我才大二,不要這樣恐嚇好不好 11/03 09:34
推 hank81177: 然後國考前一週再吐出來,好耶 11/03 09:36
推 ke0119: 廢死惡魔比較欠吃 11/03 09:36
推 matt511101: 淚推 11/03 09:36
→ D2Diyus: 可是需要民宿解決的問題沒消失啊 11/03 09:39
→ Fino5566: 吃掉廢文惡魔 我是誰 我在哪裡 我在幹嘛 11/03 09:41
推 OrangePest: 其實民訴惡魔是被這樣實務上比較方便惡魔吃掉的 11/03 09:43
實務惡魔又是另一回事了 有時候覺得很方便 有時候覺得很哭夭
推 s8018572: 有人會怕廢文ㄇ== 11/03 09:47
※ 編輯: NurgleJason (1.200.57.138 臺灣), 11/03/2022 09:48:08
推 sha09876: 我認識一個朋友叫麥可羅斯,他連法學院都沒唸就喜提知名 11/03 09:50
→ sha09876: 律師事務所的offer,給你參考 11/03 09:50
推 qaz19wsx96: 二樓啊,以我們這些上岸的過來人告訴你,這惡魔樓 11/03 10:31
→ qaz19wsx96: 主講的恐怖多了 11/03 10:31
→ qaz19wsx96: ,我們只是把血淚的過去寫的像是在搞笑而已 11/03 10:31
→ qaz19wsx96: *比樓主講的 11/03 10:32
推 qaz19wsx96: 不過民訴的好處是如果一開始就是道長教的話,就不 11/03 10:34
→ qaz19wsx96: 用浪費時間管研 11/03 10:34
→ qaz19wsx96: 討會逃兵派了 11/03 10:34
考試讀惡魔 工作用實務
※ 編輯: NurgleJason (1.200.57.138 臺灣), 11/03/2022 10:53:30
推 Whirlwind703: 大二法律系學生瑟瑟發抖 11/03 11:12
推 slugYU: 人類會發明另一種解決民事事件的程序法,然後又會出現另一 11/03 11:22
→ slugYU: 種惡魔 11/03 11:22
→ ApAzusa126: 二樓如果你覺得樓主講得很恐怖,那真的塊陶 11/03 12:20
推 nightseeker: 交互詰問惡魔也順便一起吃吧,直接+365 11/03 12:21
推 anomic24: 建議還大二的,先跑再說,不然就準備被國考支配了 11/03 13:00
推 pcchuckwu: 刑訴惡魔比較可怕 11/03 13:04
推 joker7788996: 民訴惡魔我不知道 但請把交互詰問惡魔和簡式審判惡 11/03 13:07
→ joker7788996: 魔吃掉 11/03 13:07
不不不 我建議把民訴惡魔吃掉
民訴惡魔搞出來的377-1甚至能獨立成另一個惡魔
條文中的「 雙方意思接近」這句話定義真的隨便法官講
還遇過兩造差距幾百萬也想凹377-1
※ 編輯: NurgleJason (1.200.57.138 臺灣), 11/03/2022 13:57:28
推 CHRyan0127: 初學直上道長派就會很輕鬆了,後續要接觸其他見解也會 11/03 15:48
→ CHRyan0127: 親民許多,畢竟就上位法理不同而已 11/03 15:48
→ lone714: 報稅惡魔感覺很強 11/03 19:46
噓 bbqwater: 下一篇 廢文惡魔 11/04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