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marai: 警方也會懷疑是假的 07/16 10:15
→ diabolica: 想想八戒死前說過的話吧 07/16 10:15
→ charlietk3: 人之將死 其言也善 07/16 10:15
推 yankeefat: 視內容跟警方查證而定啊 07/16 10:16
→ yankeefat: 至少會成為調查的提示 07/16 10:16
→ yuizero: 不一定會當真 07/16 10:17
推 piliamdamd: 不行呀 像11037 每個人解讀都不同 怎麼當證據 07/16 10:18
推 RoChing: 很難當法庭上的證據,但是確定嫌疑人會方便很多,最怕的 07/16 10:20
→ RoChing: 是連嫌疑犯都沒有 07/16 10:20
推 snocia: 這算古典偵探小說遺留下來的元素,但現在除非很明確不然 07/16 10:20
→ snocia: 很難用 07/16 10:20
→ RoChing: 最主要的還是用來打破心理防線讓犯人自白吧 07/16 10:21
→ edieedie: 實務上會拿來用 07/16 10:22
推 AdmiralAdudu: 自來也的留言是真的唬洨 07/16 10:23
推 Dirgo: 日本的話,有罪推定比喝口水還簡單,沒叫你自證清白就不錯了. 07/16 10:26
→ yellowhow: 很難,所以不管是金田一還是柯南最後還是得靠犯人自爆 07/16 10:26
推 jerry931017: 跟測謊一樣算間接證據吧 07/16 10:27
→ carzyallen: 證據是看證據力的,有直接證據就不用這個沒有就只能用 07/16 10:28
→ carzyallen: 這個是做參考 07/16 10:28
推 HarunoYukino: 口供已經不被認為是唯一證據了,就不說死前遺言 07/16 10:29
推 Orangekun: 柯南還有犯人故意穿別人的鞋子 然後被害人留一口氣讓他 07/16 10:34
→ Orangekun: 躺在地上寫暗號來栽贓別人 07/16 10:34
推 RockZelda: 死者記錯然後寫下錯誤訊息也是有可能的吧 07/16 10:35
推 peter89000: 證據沒辦法,但是可以作為調查資料 07/16 10:35
推 RbJ: 這個不能當證據的 07/16 10:35
→ peter89000: 對啊,也有兇手故意偽裝或是死者自己認錯的情況 07/16 10:35
推 RockZelda: 現實來說,這種訊息不確定要素太多,很難當成直接證據 07/16 10:38
推 ayaneru: 指紋也不能當唯一證據啊 07/16 10:38
推 tkc7: 可以指示調查方向 不能定罪 07/16 10:42
→ trashBF: 證據能力跟證據證明力的差別,請簡答 07/16 10:43
推 RockZelda: 基本上要讓人認罪的證據本來就不會只有一項 07/16 10:43
→ RockZelda: 指紋、DNA分析、證人證言、物證等這些都是提高可信度 07/16 10:43
→ Lhmstu: 不太行,每個人解讀不同 07/16 10:46
→ kinuhata: 11037還要加上其他證據阿 又不是憑這幾個數字就推出兇 07/16 10:46
→ kinuhata: 手 何況在槍彈世界觀重點是說服大家投對人 法律上有沒 07/16 10:46
→ kinuhata: 有效果根本不重要 07/16 10:46
推 yankeefat: YT上有很多講解刑案的頻道 07/16 10:49
推 none049: 所以金田一還是柯南才只是故事,現實的會更不合理不講理 07/16 10:50
→ yankeefat: 可以看各國警檢要給人定罪需要多少證據 07/16 10:50
→ yankeefat: 而且法庭上的攻防還更加複雜 07/16 10:50
推 NicoNeco: 不如像CSI那樣 多想辦法抓到幾根兇手頭髮才實際 07/16 10:51
→ shuten: 像金田一魔犬森林那個哈密瓜( 07/16 10:51
推 kirimaru73: 當證據 跟 當唯一證據 是兩回事 07/16 10:52
→ GordonJordan: 自白都不會當唯一證據了 07/16 10:52
推 kagura2270: 能提供查案方向去找其他證據才是重點 07/16 10:55
→ SCLPAL: 問賭神啊 07/16 11:02
推 mepass: 誰會在死前留什麼訊息 當然是努力求生 07/16 11:04
→ AndyMAX: 在柯南裡 是用來讓犯人崩潰自白用的 07/16 11:07
→ jim924211: 很難,就算自白了,庭上反供你也沒輒 07/16 11:09
→ none049: 不曉得現實有沒有案例是現場的調查&人證物證等等證據全都 07/16 11:09
→ none049: 罪證確鑿,但是開庭時因為人事疏忽(可能意外可能故意)結 07/16 11:09
→ none049: 果證據不見了,導致法官還真的只能判無罪的狀況? 07/16 11:09
→ jim924211: 所以通常還會多找其他更直接證據來證明 07/16 11:09
推 doremon1293: 金田一也沒用那個當證據啊 07/16 11:10
→ yankeefat: 很多啊 07/16 11:10
→ jim924211: 物證丟失導致無法判的應該常有吧,但在美你還可以 07/16 11:11
→ jim924211: 想辦法說服陪審團 07/16 11:11
→ yankeefat: 還有些警察為了讓證據更明確而更動了證據 07/16 11:11
→ yankeefat: 結果害證據失去效力的情況 07/16 11:11
推 AdmiralAdudu: 樓上那是三小 太白癡了吧 07/16 11:13
→ yankeefat: 司法案件對比柯南跟金田一 沒有最神奇只有更神奇 07/16 11:13
→ yankeefat: 就是整起案件蒐集到的證據 結合警方的經驗可以得出 07/16 11:14
→ yankeefat: 犯人是誰的結論 但是要說服陪審團可能還不夠有力 07/16 11:15
→ yankeefat: 所以他們就會將證據跟犯罪現場做一些布置 07/16 11:15
→ yankeefat: 讓彼此之間的關聯可以更清晰易懂 07/16 11:16
→ yankeefat: 可是"布置"這個行為本身如果被抓到 07/16 11:16
→ yankeefat: 就會讓所有的物證直接喪失效力 給辯方很大的反擊空間 07/16 11:17
推 AdmiralAdudu: 證據不夠力那就告不成啊 這就是有罪推定司法系統嗎 07/16 11:23
→ AdmiralAdudu: i了i了 07/16 11:23
→ AdmiralAdudu: 還布置加強連結咧 07/16 11:23
→ KudanAkito: 別再演犯人看不懂沒有擦掉的橋段了 全擦就是了 07/16 11:26
→ demon159000: 哈哈 參考吧 07/16 11:27
→ demon159000: 扮成別人的樣子嫁禍別人 07/16 11:27
→ demon159000: 受害者死前隱約看到的樣子寫下 07/16 11:27
推 mizuarashi: 不能,因為基本上要死的根本沒辦法留言 07/16 11:27
推 feedback: 羅伯蘭登:我認為被害者應該會把兇手名字寫出來 07/16 11:28
推 yankeefat: 這是無罪推定的司法系統喔 07/16 11:32
→ yankeefat: 所以檢警才會用這種方式生產證據 07/16 11:32
推 VVinSaber: 依照159-3有證據能力吧 有什麼證明力就是別的課題了 07/16 11:45
推 verdandy: 台灣的情況是連嫌犯自白都不能當成唯一證據 07/16 11:59
→ verdandy: 所以當初某事件,檢警憑一本小說展開調查其實算盡力了 07/16 12:00
推 johnny3: 柯南犯人最後都會崩潰承認 其實死不承認讓法院判就好 07/16 12:06
推 neerer: 法律上完全不能當證據,畢竟你不知道那會不會是兇手偽裝 07/16 12:09
→ neerer: 的,或者被害者自己也搞錯,更別說那種要解謎的。最多就 07/16 12:09
→ neerer: 是辦案時能當個線索。 07/16 12:09
→ bluecsky: 能當查案方向,但不能當關鍵證據,不然我隨便抹黑一堆 07/16 12:19
→ bluecsky: 人陪葬去死就好啦 07/16 12:19
推 SunnyBrian: 動證據的不就江案,後面乾脆說證據被大水沖走了(?! 07/16 12:21
→ SunnyBrian: ) 07/16 12:21
→ b2202761: 真相只有神可以知道,就算是被害人也一定知道事情的全 07/16 12:53
→ b2202761: 部,還有就是人類的大腦並不是真的完全給你的自主意識 07/16 12:53
→ b2202761: 控制,人類大腦是有可能會製造虛假的記憶。 07/16 12:53
→ b2202761: 依靠嫌犯自白就定罪的冤案,全世界數不勝數 07/16 12:54
→ worldark: 怎麼會以為自來也留暗號的方法是臨時想的... 07/16 13:04
→ CaponeKal: 自來也那個還好 07/16 13:04
→ CaponeKal: 手塚治虫就有做過 偷跑出國玩結果完全沒畫稿 07/16 13:04
→ CaponeKal: 直接在電話裏指示編輯用幾話 幾頁的指定格裡用不同角色 07/16 13:04
→ CaponeKal: 背景 動作 放大縮小反轉畫面 最後拼貼出全新一話 編輯 07/16 13:04
→ CaponeKal: 還非常驚訝他的記憶力 07/16 13:04
→ CaponeKal: 兩津編輯那話就有致敬這件事過 07/16 13:04
推 ToTo0306: 就是查人用的啊,金田一很多時候都是先鎖定犯人,搞懂 07/16 13:09
→ ToTo0306: 手法再去找證據 07/16 13:09
推 aa851202: 忘記在哪部作品看到了,被害人留下兇手穿米色衣服的訊 07/16 13:19
→ aa851202: 息。但其實兇手是穿白衣,會看成米色是現場燈光導致 07/16 13:19
→ adasin: 警方布置現場那是在亂搞 辛普森案就是這樣大輸特輸 07/16 13:30
→ adasin: 倒不如說那是以前警方陋習 喜歡先鎖定犯人 再偽造證據 07/16 13:31
推 GAIEGAIE: 記得以前看過鄉民分析 金田一或柯南多數案件如果犯人死 07/16 14:29
→ GAIEGAIE: 不認罪 是很難判刑的 07/16 14:29
推 yankeefat: 因為現場蒐集到的證據基本上都只能當間接證據 07/16 14:32
→ yankeefat: 很多直接證據在現場是鑑識不出來的 07/16 14:32
→ yankeefat: 比方指紋 死者指甲縫裡的他人皮屑 衣物上留下的纖維等 07/16 14:33
→ yankeefat: 誰能用肉眼去辨識這些鬼東西啊 07/16 14:33
推 xxxrecoil: 寫小說本來就要很多Note,不然主角女主角寫著寫著人格 07/16 16:27
→ xxxrecoil: 都被替換了= = 07/16 16:27
推 leolin2: 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3 07/16 17:21
→ dnek: 柯南是當線索跟言彈,證據都是另外的吧 07/16 18:18
推 holebro: 11037 07/16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