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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還是低調比較好 剛剛上班偷懶跑去查判決書 發現這兩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度易字第 3426 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7 年度上易字第 45 號刑事判決 一審判決 無罪 理由: 查本件扣案之色情書籍9本,其中色情漫畫係以圖畫方式描繪 猥褻、性交行為之情節,色情小說則係以文字敘述猥褻、 性交行為之情節及對象,圖畫及文字內容中之男女均係虛 擬人物而非自然人,至上開色情小說內含之猥褻照片雖為 真實男女,惟無積極證據證明屬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 之照片,凡此均難認屬上開條例所規範之範圍,是被告所 為自無從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之罪 相繩。 二審判決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兒童色情圖片對慾望的刺激是有關聯性的,觀看之後可 能會採取實際的行動去傷害兒童。」,及104 年2 月4 日修 正公布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條文將原兒童及 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第1 項之「圖片」修正為「圖畫 、照片」可知,上開條文係基於保護兒童及少年之目的,避 免觀看兒童或少年色情圖畫、照片之人,於觀看後採取實際 的行動去傷害兒童或少年,應認該色情圖畫中之兒童或少年 縱使是虛擬人物,亦屬該條規範之對象。 恩,自由心證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1.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58202319.A.586.html ※ 編輯: wei115 (220.134.21.189 臺灣), 07/19/2022 11:45:42
pokemon: 沒事啦 台灣很自由的 07/19 11:46
RabbitHorse: 要嚴格家裡有出包王女就能抓去關了 07/19 11:47
RabbitHorse: 怎麼躲都一樣 07/19 11:47
keyman616: 為什麼一審無罪二審可以改判? 07/19 11:47
pigin852789: 對啊 07/19 11:47
pigin852789: 超自由的勒 07/19 11:47
pigin852789: 反正出事的也不會是買家 07/19 11:47
pigin852789: 是主辦方和畫家作者 07/19 11:47
kirbycopy: 不能改判幹嘛要一二三審 07/19 11:48
Hyouri: 圖畫跟隔壁項一起看應該是要抓描真人model的 07/19 11:48
Hyouri: 你二審那理由就他媽當思想犯在抓= = 07/19 11:48
s800525: 以二審那理由看啥就會做啥,一堆都不能看了 07/19 11:49
kirbycopy: 所以法官是誰會差很多阿 其實陪審團也一樣 只是差別在 07/19 11:49
kirbycopy: 陪審團制的兩造可以在開庭前先挑掉一些成員 法官你兩造 07/19 11:50
kirbycopy: 一般來說都不能要求換 07/19 11:50
rock5421: 二審理由也太靠背 那以前煉銅是有什麼能看嗎XD 07/19 11:50
rock5421: 白白吃一個前科還有6萬罰金 07/19 11:51
toyamaK52: 不怕 法官皆腐 是男的就給過了 07/19 11:51
s800525: 一些少年漫畫有暴力的也不能看,看完有對青少年暴力可能 07/19 11:51
toyamaK52: (性別是藏馬 秀吉那一類呢)(犯罪 07/19 11:52
DDMO: 先把那些看有殺人的電影的人都先抓起來 再來抓看本的好嗎... 07/19 11:52
oasis404: 法院嘛,總是免不了有些很迂腐的法官 07/19 11:54
┌──┬─────────┬──┐ │編號│書名 │數量│ ├──┼─────────┼──┤ │ 1 │我被學生上了 │1 本│ ├──┼─────────┼──┤ │ 2 │專櫃小姐作戰計劃 │1 本│ ├──┼─────────┼──┤ │ 3 │電梯之狼 │1 本│ ├──┼─────────┼──┤ │ 4 │激情藥劑 │1 本│ ├──┼─────────┼──┤ │ 5 │太過淫盪的铗之穴 │1 本│ ├──┼─────────┼──┤ │ 6 │正確的性教育 │1 本│ ├──┼─────────┼──┤ │ 7 │快感姬遊戲 │1 本│ ├──┼─────────┼──┤ │ 8 │清一色是童貞 │1 本│ ├──┼─────────┼──┤ │ 9 │羞恥肉林 │1 本│ └──┴─────────┴──┘ 另外附上被沒收的本本一覽 這都要兩個月 我想大家可以先徵獄友惹QQ ※ 編輯: wei115 (220.134.21.189 臺灣), 07/19/2022 11:57:37
aaaaooo: 這就台灣玩法阿 規定很嚴格可是都不確實執行 出事再來靠 07/19 11:56
aaaaooo: 北法官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卻沒什麼人想推動修法 07/19 11:57
winiS: 初一十五不一樣,意外嗎 07/19 11:59
tcancer: 判決依據大概是一嬸無感二嬸扯旗了 07/19 11:59
hcym9: 我記得二審判決書有說該漫畫提及角色是中學生 07/19 12:01
hcym9: 如果不要指出角色是未成年人,目前還是合法的 07/19 12:02
hcym9: 未來數位合法出版的色情漫畫,都有加註角色均已成年 07/19 12:03
poke001: 所以很多都會加註腳色均已成年阿xd 07/19 12:09
WindHarbor: 這不叫自由心證,這叫法律爭議 07/19 12:09
arcanite: 玩了GTA我也會去開車撞人嗎? 07/19 12:10
thegiver210: 強暴犯作案之前一定喝過水 因此喝水與強暴具有一定 07/19 12:12
thegiver210: 關聯性 建議立法禁止喝水 07/19 12:12
NoLimination: 可能 ㄏㄏ 07/19 12:17
seigtmh: 那國父思想也該禁了,因為看完會去搞革命… 07/19 12:23
ChHChen: 未來數位商業出版社,很乖都會加上魔法咒語「本作所有登 07/19 12:24
ChHChen: 場人物均已年滿18歲,彼此稱呼僅為劇情需要」 07/19 12:24
ChHChen: 是說想要搞革命在我國是不違法的,內亂外患罪修法以後, 07/19 12:25
ChHChen: 只要不去實際進行內亂之行為,那就不違法 07/19 12:25
ChHChen: 只要沒有實際行動,愛怎麼想就怎麼想 07/19 12:25
seigtmh: 依第二點,看完就有可能跑去實際行動搞革命啊 07/19 12:26
seigtmh: 所以第二點用想像可能會發生的犯罪去判就不對 07/19 12:28
cactus44: 二審用兒少法,白紙黑字寫在上面閃不掉的 07/19 12:33
ihero: 你抓到神髓了 07/19 12:39
ihero: 台式法律沒可預見性 07/19 12:39
a43164910: 在台灣一直都不合法啊 只是沒去抓而已 一堆人在那高調 07/19 12:40
a43164910: 大喊蘿碼帝國就很白癡 07/19 12:40
philip81501: 反正這裡嘴砲台灣不抓也不會有事 出事了只是甘我屁 07/19 12:44
philip81501: 事的等級 就大家一起談大道理 07/19 12:44
LastAttack: QQ 07/19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