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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kawa (ZARD Forever you) 站內: C_Chat 標題: Re: [新聞] 猥褻漫畫認定 檢方:須衡量社會風俗變易 時間: Wed Dec 30 01:11:50 2009
mepass:為甚麼在台灣出版的東西還會被抓 這點我實在想不透 12/30 00:25
因為出版法已經廢除很久了,現在出版書籍是不需要事先通過審查的 ,所以「可出版」不表示「一定沒違法」。
bbbsmallt:那分級是分好玩的嗎? 應該是分級錯了被抓吧 12/30 00:31
貼上分籍標籤不代表沒事,依照最新的大法官解釋,「如果」是猥褻 圖書的話,還必須要加上一定的隔絕措施,例如不能跟其他圖書混在 一起、要獨立放一個櫃子等等。
mepass:為甚麼租的會被抓 賣得不會被抓 出版社也不會被抓 這哪條 12/30 00:32
當然這個有柿子挑軟的吃的嫌疑。但說正格的,因為書店賣漫畫通常 有封套,一般人無法隨意翻閱,所以書店比較不會違法。而租書店就 很可憐,因為租書店不可能把書封起來,所以就常常被找碴,說你沒 有加上適當隔絕措施之類的。
kamisun:未洩漫畫要怎麼認定啊? 12/30 00:32
用比喻的,十個人裡面有八個覺得「唉唷這好糟糕」,大概就逃不掉 了。
Warheart:妨礙風化跟分級是兩碼子事 12/30 00:32
正確。
mepass:說到底還不是看心情 12/30 00:33
正確。只不過看的是「大家」的心情。而警察會先「代表」大家。
Warheart:妨礙風化 = 某些人覺得傷眼,所以不准拿出來 科科 12/30 00:33
正確。只是這些人通常比我們還多這樣。
mepass:萬一下一個檢察官早上大便沒擦乾淨 心情不好 那不就慘了 12/30 00:33
正確。就算法官判無罪,業者也已經在偵察審判程序中累翻了。
Warheart:它本身其實根本沒有保護未成年或現實猥褻的受害者的用意 12/30 00:34
有沒有,也是人說了算。就像很多人總是相信死刑可以減少犯罪一樣。
bbbsmallt:那所有限制級出版品都可以用妨害風化起訴嗎? 12/30 00:36
有些只要加上隔絕措施就可以合法。
Warheart:要看最新的釋憲,大概就人獸交、性虐還有一些硬蕊的吧 12/30 00:38
正確。
HellLex:猥褻出版品應就出版品整體的特性與目的觀察 同意這句 12/30 00:58
可惜警察不懂。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4.127
Warheart:感謝專業解釋 (′.ω.‵) b 12/30 01:15
FlyinDeath:警察不懂就沒有用了,業者一樣會被騷擾... 12/30 01:20
ffmuteki9:鴿子:X!抓什麼飆仔黑道!每天上書店抓就有業績了! 12/30 01:21
lightcloser:是不同的警察在抓的吧,抓什麼都沒有分工嗎? 12/30 01:26
LUDWIN:賭博電玩和賭間都有光學迷彩警察剛好看不到啊 12/30 07:21
mstar:不太正確,有些書店可是有分區或分櫃子,仍被條子送辦當業績 12/30 08:00
killeryuan:推最後一句=_= 12/30 12:10
newgunden:建議你把死刑那句刪掉 不然我就要跳出來了 12/30 12:17
DreamsInWind:要跳就跳啊 不刪除就跳出來....真是委婉又客氣呢! 12/30 13:33
rock5421:說一堆重點是最後一句阿!!!! 12/30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