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veangel718: 第一個好像聽過類似的海龜湯.. 12/06 20:11
推 youngluke: 第一個都市傳說好像聽過 滴答的是水聲 12/06 20:13
推 e04su3no: 第一個記得是犯人躲在床下 狗已經死了 12/06 20:14
→ know12345: 第二個倒是在法律的討論裡面聽過 12/06 20:14
所以我一直懷疑是不是荒木"致敬"這些都市傳說阿?
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 編輯: x77 (220.135.102.129), 12/06/2015 20:15:49
→ e04su3no: 不過人和狗舌頭舔起來觸感差很多耶 12/06 20:15
→ loveangel718: 想起來了 那個海龜湯是舔女主人的手 以為是狗 隔天 12/06 20:15
→ loveangel718: 聽到水聲 是狗被吊著死了 12/06 20:15
推 allanbrook: 呃 是會有甚麼問題? 12/06 20:16
→ killerror: 有問題那神眉怎麼說... 12/06 20:18
推 s2751138: 會有啥問題? 12/06 20:19
→ arcss: 拿照片畫成漫畫的都沒問題了,這個會有啥問題...... 12/06 20:20
→ e04su3no: 都市傳說又沒版權 12/06 20:20
推 tonyy801101: 第一個有真實版 納粹對猶太人玩過類似的 把人嚇死 12/06 20:20
推 david7928: 之前聽到是說第五部好像有很多黑幫電影的劇情 12/06 20:20
推 e04su3no: 真實版關鍵字詳細希望 12/06 20:22
→ x77: 不會有人酸荒木抄網路梗嗎? 尤其第6部那個好像是全抄? 12/06 20:22
推 badend8769: 這是要酸什麼? 12/06 20:23
→ arcss: 除非找的到這些都市傳說的作者,並且有公開發表 12/06 20:23
推 kuma5566: 這也可以出問題 那神眉裡的不是全都致敬來的 12/06 20:24
→ darklch: 那歷史梗怎辦 12/06 20:24
→ arcss: 不然都會被視為無版權的文字,創作成漫畫當然沒問題 12/06 20:24
推 Fate1095: 要是每個創作中參雜了都市傳說的人都要被酸 12/06 20:25
→ arcss: 而如果是真實故事的話,那創作成漫畫就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12/06 20:25
推 attacksoil: 結合時事啊xd 12/06 20:25
→ Fate1095: 那世界上應該找不到什麼不會被酸的作品 12/06 20:25
神眉那個應該是本來就用鬼故事的梗起頭,可是漫畫的故事內容都改造成發生在主角身上
比較像是"引用"
而JOJO第4部那個還算是把原本的都市傳說,改造成發生在鈴美身上
可是
第6部那個我印象中是整個全抄,雖然是沒有法律問題,但好像比較誇張點...
※ 編輯: x77 (220.135.102.129), 12/06/2015 20:28:57
推 allanbrook: 這都畫完這麼多年了也沒多少人酸這個啊XD 12/06 20:26
推 melzard: 世界上沒有酸不了的作品w 12/06 20:26
推 bluejark: 荒木:我是吸血鬼難道要跟你說(誤 12/06 20:27
→ kye8546: 你覺得有什麼問題就直說阿 拐彎抹角的 12/06 20:27
→ kye8546: 你還可以說替身使者名字抄塔羅牌欸 12/06 20:28
推 tony3366211: 第一個應該是他自己想的,死囚犯滴水測驗是荷蘭,但 12/06 20:28
→ tony3366211: 是跟這不太ㄧ樣,第二個應該是法律系的問題探討出來 12/06 20:28
→ tony3366211: 的 12/06 20:28
→ kye8546: X)替身 12/06 20:28
推 Basara5566: 你還能說替身名稱都是抄樂團的啦 12/06 20:29
樂團名、塔羅牌那個是直接拿名稱用了,跟抄有很大的差別
※ 編輯: x77 (220.135.102.129), 12/06/2015 20:30:49
→ allanbrook: 都市傳說跟謠言差不多 是為什麼不能拿來用啦XD 12/06 20:31
當然可以拿來用阿,上面就講了,沒有法律問題阿
別誤會,我是很喜歡JOJO的,
所以我一開始沒有講明,就是想確認到底是別人抄JOJO還是反過來
可是這一點我真的一直覺得怪怪的
平心而論啦,如果今天換成台灣的漫畫家,直接把網路上的傳說故事抄入漫畫
大家的態度還會是一樣嗎...?
※ 編輯: x77 (220.135.102.129), 12/06/2015 20:35:00
推 pp1877: 抄=襲用、沿用,跟直接用有很大的差別? 12/06 20:34
→ pp1877: 你是說跟"抄襲"有很大的差別嗎?用字精確一點... 12/06 20:35
這裡不探法律文字,我也不是法律專門
我只是以單純看一個創作物,來講講我的想法
像是神眉那種,直接挑明他就是拿日本的鬼故事來發想,這OK
可是JOJO這種,如果沒有講明,讀者會以為這個故事梗是作者自己想的
我個人感覺是有點怪怪的...
推 allanbrook: 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 我自己絕對不會酸 說不定還很開心 12/06 20:35
※ 編輯: x77 (220.135.102.129), 12/06/2015 20:38:45
→ allanbrook: 因為都市傳說可是最貼近生活的題材之一 12/06 20:36
推 LDtiger: 看起來三國演義有很大的問題 12/06 20:37
→ hydra6716: 紅衣小女孩被拍成電影你有覺得怎樣嗎 12/06 20:37
→ arcss: 用的好就不會被罵,用不好當然就..... 12/06 20:37
推 pp1877: 那樣各種改編作品可能你都會覺得怪怪的? 12/06 20:38
推 badend8769: 你想說什麼就說阿 現在說發生在台灣是想表示什麼? 12/06 20:38
推 Exmax1999: 替身直接用一堆樂團名來用 怎麼就不會覺得怪怪的? 12/06 20:40
挑不挑明的差別
推 e04su3no: 如果台灣作者能把這個故事講好當然沒問題阿 12/06 20:40
→ e04su3no: 紅衣小女孩也沒被說抄襲阿 12/06 20:40
你看不懂我講神眉的例子嗎?
※ 編輯: x77 (220.135.102.129), 12/06/2015 20:41:33
→ pp1877: 不是跟你探究法律文字,這是正常"國文",謝謝...= = 12/06 20:40
→ pp1877: 因為用字不精確,很容易造成誤會的,我是在幫你釐清問題。 12/06 20:41
→ pp1877: 總之你覺得一個作品橋段沒出處,應該是原創,但是卻發現可 12/06 20:44
→ pp1877: 能有引用沒挑明,有讓人誤會是原創但非原創的嫌疑? 12/06 20:45
可能是你講的意思吧
有人說過,人類所有的創作都是參考了其他的創作物或自然物而產生的
重點在於中間加工的程度...
我是覺得JOJO裡面的都市傳說梗,雖然是沒有作者會申明版權
但還是有點不妙的感覺...
※ 編輯: x77 (220.135.102.129), 12/06/2015 20:50:41
→ chenhan20: 因為除了這些梗外 作者還加入了其他讓作品變更好的構想 12/06 20:48
→ chenhan20: 而不是像某些人 只會在抄來的東西上加自己的名字 12/06 20:49
是阿
如果就整個故事來看,絕對沒有問題
但是那個梗就很明顯跟原本的都市傳說有很有大比例的重疊
另外我提到的第8部水果融合梗
其實我後來發現哆啦A夢的超級融合機就有同樣的梗,而且
結局也把大雄跟哆啦A夢融合在一起XDXDXD
但我相信這個梗就絕對沒有任何疑慮
因為這個只是概念相同而已
※ 編輯: x77 (220.135.102.129), 12/06/2015 20:54:41
推 pp1877: 那我知道問題在哪了,不是每個東西都有那個不妙的問題,不 12/06 20:55
→ arcss: OK,大概懂了,你的意思是任何商業創作物都是要純原創 12/06 20:55
→ arcss: 就算有參考,參考物件也要註明出處的意思 12/06 20:55
你要不要把我的文,連同底下的回覆都再看過一次?
→ pp1877: 然暴雪自己早被撻伐死XD 有些已經變成既定模式了吧 12/06 20:56
暴雪部份是怎樣?不太了解...
※ 編輯: x77 (220.135.102.129), 12/06/2015 20:58:09
推 buccia: 承太郎原形是克林伊斯威特 荒木也沒通知他啊 後來兩人見 12/06 20:57
→ buccia: 面還不是很嘿皮 12/06 20:57
→ pp1877: 關於都市傳說橋段那種東西,本身沒那不妙的問題在啊... 12/06 20:57
→ arcss: 你的意思看起來就是原創的成分要盡可能的多不是? 12/06 21:00
→ arcss: 但標準在哪? 就JOJO第六部為例,絕大多數的消費者都能接受 12/06 21:00
→ pp1877: 暴雪專門改良發揚光大別人的遊戲模式啊XD 12/06 21:01
→ arcss: 但你卻覺得不妙,那只能說是你要求的標準比其他人高很多 12/06 21:01
→ pp1877: 前面一定有其他作品,可是暴雪就是做得比較好啊~ 12/06 21:01
→ arcss: 但這件事其實不會有任何不妙....拿真實照片畫成圖都OK了說 12/06 21:01
→ pp1877: 可是你不會去怪暴雪沒說他們是用哪個遊戲方式改良的啊 12/06 21:02
→ pp1877: 就差不多這個概念。 12/06 21:02
推 valorhu: 沒啥人覺得不妙w 12/06 21:03
推 pp1877: 就其實已經是個可供大眾自由用的故事了 12/06 21:07
→ pp1877: 就像RPGMaker系列給的RTP人物,照著用也沒問題啊~ 12/06 21:08
→ pp1877: 發揚光大的方式在你怎麼運用RPGMaker去做屬於你的遊戲了 12/06 21:09
推 h90257: Jojo4 本身就是以都市傳說為主題 12/06 21:18
推 pp1877: 再說都市傳說有著作版權的話,那還是都市傳說嗎XDDD 12/06 21:21
推 zzzdragon: 真的很不妙當初早就一堆人講了 還輪得到你現在來說? 12/06 21:28
推 valorhu: 還好啦,也是可以有不同的想法啦w 12/06 21:32
→ Boris945: JOJO本來就很多另類冷知識梗啊 12/06 22:58
推 xex999: 杜王町就是要用都市傳說的梗才有趣呀 12/07 00:22
→ rofellosx: 直接拿來用跟抄的差別? 12/07 09:02
推 chenxfu: K島維基是說被拿來當都市傳說簡訊 12/10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