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e0614: 英雄等於警察 筆記筆記12/16 23:31
就只是對執法者的稱號不同而已。
就算你今天該說,鄰居爸爸是小孩心目中的英雄,然後爸爸被八嗄囧不作為殺人未遂,
會有人說爸爸打不贏八嗄囧,所以爸爸不能要求法院求刑?
被犯罪行為侵犯,就是有權要求對犯罪者求刑,這不論誰都一樣。
就算英雄不等同警察,你的筆記頂多就是把妨礙公務那條去掉,
至於影響社會秩序重大,還有他其他所犯的罪都是一樣的。
推 kris4588: 八嘎囧打警察應該跟義和團去打列強一樣吧12/16 23:31
我的例子裡,他是帶大殺傷性武器去的,台灣的黑槍~~是有的。
再說前幾年的新聞,沒槍的人進入警局殺警奪槍也是有的
推 tsubasa6405: 這篇看到一半我就知道會有類似1F這樣的12/16 23:32
→ tsubasa6405: 不挑重點只挑那種小缺失12/16 23:32
→ tsubasa6405: 餓狼最後變成怪人 這世界觀本就是企圖作亂的怪人該死12/16 23:34
推 jkiop79315: 台灣流氓打人都打進軍營了 警察小意思(?12/16 23:34
→ tsubasa6405: 老師殺的怪人有些根本還沒殺到人就被一擊爆了12/16 23:34
→ tsubasa6405: 更別提餓狼搞了一籮筐的殺人未遂和重傷害12/16 23:35
→ tsubasa6405: 按照怪人角度早該死了 至少也會長期監禁在總部12/16 23:35
推 s386644187: 給推12/16 23:36
※ 編輯: firefoxriko (211.76.57.167), 12/16/2015 23:41:28
推 KYALUCARD: 覺得說英雄被打傷是職災來護航惡狼的人邏輯待加強12/16 23:39
推 CloseFeather: 無法認同這樣的觀點 拿現實硬套12/16 23:40
就算不拿現實套,同理啊
1.難道一擊的世界裡打傷人不用負責,就算不判死刑,可以直接放走?
2.難道一擊的世界裡把人打趴在龍級怪人旁邊,那個動彈不得的人不會危險?
3.難道一擊的世界裡把人打趴在龍級怪人旁邊,那個人死了,丟人的不用負責?
我可沒說餓狼一定要死,但直接放走肯定是不對的,而且他有很大的責要負,
推 s386644187: 我更想知道護航餓狼的又是拿什麼觀點來看12/16 23:41
推 cat5672: 英雄不是執法者 不過既然你提到法律 法的根源是什麼12/16 23:41
推 tsubasa6405: 就算是用漫畫的觀點來看餓狼也是該死啊12/16 23:41
※ 編輯: firefoxriko (211.76.57.167), 12/16/2015 23:45:22
→ cat5672: 其實也沒有答案啦 雖然在實務上的確是有個出發點12/16 23:42
→ tsubasa6405: 一堆冒出來根本還沒作惡 只是叫囂的屁孩怪人就被宰了12/16 23:42
推 lifehunter: 重傷害 罪不致死吧 不過該關起來的確沒錯12/16 23:43
不只重傷害罪喔,
我花了很大一段說明有不過失殺人未遂罪,以及其罪可致死。
請參閱天然水那段。
→ cat5672: 就是立法院通過總統宣布的東西12/16 23:43
→ Tads: 我只想說英雄就不是人阿 去保護人受傷說是職業傷害還說得過12/16 23:43
→ Shift2: 這世界觀怪人就是死好活該啊 這一點沒什麼問題吧12/16 23:43
→ tsubasa6405: 地底王只是破壞路面和製造噪音就被剛睡醒的老師爆了12/16 23:44
→ lifehunter: 是啊 但餓狼是人類 只是自以為怪人而已~12/16 23:44
就算他只以為怪人,不過失殺人未遂還是可以判死刑的。
→ Shift2: 你用怪人怎樣去類比 會模糊焦點吧 12/16 23:45
推 vergilmir: 這篇說的很好 推一個 12/16 23:45
→ Tads: 去12/16 23:45
來
推 e49523: 要套現實的話餓狼頂多傷害罪而已12/16 23:45
套現實的話,決對有不過失殺人未遂的討論。
推 MoonSkyFish: 這篇屌12/16 23:45
→ tsubasa6405: 完全怪人化而且有能力全滅S級的餓狼 被聲討很正常啊12/16 23:45
→ Shift2: 不如這樣說 這個是世界觀的英雄處理災難 不處理犯罪...?XD12/16 23:46
1.釘錘頭,顯然只是破壞力強的人類而(還只是穿衣服而已)
2.索尼子表示…我也被b級英雄抓了呢!!
3.那些個搶銀行的也是被英雄抓了呢!!
推 s386644187: A級通緝犯牛牛、S級通緝犯索尼子表示12/16 23:47
→ Tads: 以世界觀來說餓狼變怪人是遲早的是而已12/16 23:47
→ tsubasa6405: 還好餓狼沒有用破壞老師家天花板的方式登場12/16 23:47
推 Khadgar: 你竟然把台灣已經很畸形的法律套到算是災後世界的一拳?12/16 23:47
嘛,真要說的話,
不論是不作為犯、未遂犯、殺人犯,全都是德國還有其他先進國家普遍有的東西喔。
還是您認為在其他國家把人打昏在火場、鐵軌上沒有罪?
※ 編輯: firefoxriko (211.76.57.167), 12/16/2015 23:53:21
→ tsubasa6405: 不然就像進化之家的小嘍嘍一樣被爆頭招呼12/16 23:47
推 jupto: 英雄絕對也處理犯罪 C級英雄的主要服務項目就有處理犯罪 12/16 23:48
推 gaucher: 若果夠強的英雄都被幹掉 再有怪人冒出來殺人 誰去阻止 12/16 23:48
→ gaucher: ?12/16 23:48
推 bluecsky: 英雄哪有不處理犯罪 ...12/16 23:48
推 cat5672: 憑什麼說英雄是對的 憑什麼說法律對的 你都有答案嗎12/16 23:48
推 VVUVV: 這篇不錯12/16 23:49
推 s386644187: 樓上可以提出一個具體的見解嗎?12/16 23:49
→ bluecsky: 惡狼的某些出發點可能非邪惡甚至可能是善意的12/16 23:49
→ bluecsky: 但是不代表他造成的結果是對的或是好的 他造出的結果就12/16 23:49
→ tsubasa6405: 就算不用台灣法律 漫畫的世界觀餓狼死十遍都剛好而已12/16 23:49
→ sm02188612: 餓狼最後型態完全是怪人了吧,跟蟹男差不多12/16 23:50
→ bluecsky: 有重大傷害跟影響這世界安全的 試問要是沒有老師12/16 23:50
→ bluecsky: 這世界就會有一個神經病 沒事在英雄對付怪人時候亂入12/16 23:50
推 MoonSkyFish: 沒老師的話 在場的人全被天然水射死12/16 23:50
→ bluecsky: 把英雄暴打一頓羞辱他們然後離開 那民眾安全誰來保護?12/16 23:51
→ tsubasa6405: 只是叫囂發出噪音的怪人就該死了 餓狼還不該死嗎?12/16 23:51
推 Sischill: 他哪裡善意了 別忘了他一開始會出來還把道館的同門先打12/16 23:51
→ Sischill: 個半死好嘛12/16 23:51
→ bluecsky: 而且惡狼到最後也放棄當人了 進化成怪人 有道理不讓他死 12/16 23:51
→ mkiWang: 餓狼就算罪不致死至少也要抓起來12/16 23:51
→ Sischill: 你說他反英雄該死 啊問題他不只打英雄 一般人照打呀12/16 23:51
→ bluecsky: 才奇怪啊 我前面有說"可能是" XD12/16 23:52
推 cat5672: 當一個人相信某個東須必須是正確的時候一定伴隨矛盾 12/16 23:52
→ cat5672: 我覺得這其實很現實 只是基於現實我們通常會去忽視它而已 12/16 23:54
如果今天有一個人因為你的正當職業,在有足以致你死的危險場合暴打你一頓,
讓你無法躲閉危險你也覺得是對的,那我只能說你很大度。
推 s386644187: 我不知道什麼是對的,但餓狼的作法絕對不是正確的12/16 23:54
※ 編輯: firefoxriko (211.76.57.167), 12/16/2015 23:58:23
推 tsubasa6405: 什麼現實 明明漫畫觀點來看只是單純怪人化就該死了12/16 23:56
→ tsubasa6405: 更別提餓狼不只怪人化還弄出一堆殺人未遂12/16 23:57
→ dephille: 大概只有廢死的世界觀才會覺得餓狼該被放吧12/16 23:58
推 scotttomlee: 處以死刑,也未必不可-->反過來說,也不是非死不可12/16 23:59
您說的沒有錯,
我有注意到這點,但請注意,原告仍有權請求判被告死刑。
所以英雄有權要求琦玉殺餓狼,
再說刑法271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確實處以死刑也未必不可,而如您所說殺人也不是必判死刑,這大家都知道。
但即便不殺餓狼,至少也該關起來吧(後面的無期跟十年以上)。
不論認定他是怪人或人類。
而琦玉的處理是直接放跑的。
※ 編輯: firefoxriko (211.76.57.167), 12/17/2015 00:03:08
推 bluejark: 餓狼說要殺小孩-沒殺到 英雄叫老師殺-不是也沒殺到 12/16 23:59
→ scotttomlee: 但就是有某英雄一直聲稱絕對要讓他死就是了 12/16 23:59
→ bluejark: 不就只是一樣都是嘴砲12/17 00:00
你補完村田版就會發現,全作品裡面有跟餓狼進行正常對話的人,
就只有小孩一個而已,他根本餓狼難得認識的人好嗎。
對認識的人好的要命,在外殺人放火的人還能叫好人嗎。
即便完全不看小孩,我上面整個懶得討論了,
光看天然水,就夠嚴重了
→ linceass: 在那種混亂的年代 法律是沒甚麼效用的12/17 00:01
1.有句話叫治亂世用重典~
2.連算沒法律,連搶銀行的人都被抓了
3.連索尼子射射飛鏢都被抓了
→ scotttomlee: 比起餓狼是否邪惡 那某假面又是"正確"的嗎?12/17 00:01
我這篇從來沒討論假面是不是正確。
綠營大老說過,專移焦點不能改變涉案的事實,更何況餓狼不只涉案還是現行犯。
難道其他人的錯,會造成餓狼殺人未遂變對?
推 tsubasa6405: 還真的不少人忽略這部只是製造噪音就被宰掉的怪人們12/17 00:01
推 Sischill: 沒有法律的話要他死更沒什麼問題呀 你看我不爽扁我 我看12/17 00:01
我也是這麼覺得。
推 VIP: 不是在討論餓狼嗎? 12/17 00:02
就是啊,就算別人有錯~跟假面比爛,不能造成餓狼殺人未遂是對的。
→ scotttomlee: 不過故事裡法律也沒用就是...12/17 00:02
我指了情理法,除了法律推論那段,從情理來說,英雄要求殺餓狼也沒什麼錯
→ Sischill: 你不爽殺你全家這樣而已..12/17 00:02
→ scotttomlee: 龍卷還會直接將被關的怪人消滅掉...12/17 00:02
推 cat5672: 我並沒有說惡狼是對的 的確 這種想法是一種錯誤12/17 00:02
那就沒錯了,他就是錯的,原po的問題是在餓狼,我也回答餓狼,
至於法律是不是對的,英雄是不是對的,並不改變餓狼是錯的事實。
→ a89525415: 一個力量至上的英雄世界 你談法律 我笑了12/17 00:02
力量至上那不是更要趁他沒力量的時候弄死他嗎~
推 e49523: 邪不邪惡是一回事,正不正確又是一回事,討論不完的12/17 00:02
→ tsubasa6405: 按照英雄協會(含老師)處理製造噪音的怪人的標準來看 12/17 00:02
推 bluecsky: 不管法律的話他更該死 一個會在你生死存亡之際跑出來亂12/17 00:03
→ bluecsky: 害你陷入生死危機的人 你還不想找機會除掉他才奇怪12/17 00:03
→ tsubasa6405: 甜心假面等S級英雄認為怪人化的餓狼該死完全正確啊12/17 00:03
→ linceass: 隨便一個龍級都能死一堆人 老實講 餓狼沒殺半個人就很12/17 00:03
啊就未遂啊,以琦玉來救場,來說餓狼好就是倒果為因了。
→ cat5672: 不過你要把英雄或法律當作種正確 那你只是在忽視它的矛盾 12/17 00:03
我從來也沒說法律是百分百對的,
但你也說了餓狼是錯的,
其他東西錯,不能將餓狼的錯變成對。
我只針對原po的問題「餓狼」而已。
→ linceass: 就很不錯了12/17 00:03
推 s386644187: >tsubasa6405 協會對主動投降的怪人沒殺掉12/17 00:03
被打倒跟主動投降差很多吧。
→ scotttomlee: 其實餓狼本身的問題大概只是反思...英雄就是正義嗎?12/17 00:04
→ s386644187: 協會主要對有可能產生危險的災害率先排出12/17 00:04
推 gaucher: 那些英雄沒有上帝視角 他們只知道這一次放過餓狼 等他復12/17 00:04
→ gaucher: 原後很可能再沒有人能制伏他12/17 00:04
→ scotttomlee: 基本上...不管是怪人還是英雄 也不是二分法那麼簡單12/17 00:05
不論他是怪人或不是怪人都該負責啊,我上面講過了。
我可沒講說他一定要死,而是直接放跑很有趣
→ s386644187: 其實我想埼玉最後說得很清楚了12/17 00:05
推 MoonSkyFish: 老實說 如果換成我是那些英雄 我也希望餓狼死12/17 00:05
→ TED781120: 餓狼就是非死不可啊,那那麼多話好說,我蠻喜歡一拳的12/17 00:05
→ TED781120: ,但這段的確很假掰,明明我吃得下鋼仔罵大佐。12/17 00:05
→ tsubasa6405: 餓狼什麼時候稱得上主動投降了12/17 00:05
→ tsubasa6405: 被老師海揍一頓自己都認為自己該乖乖領死就算投降?12/17 00:06
推 bluecsky: 我的英雄學院也有類似的腳色存在 12/17 00:06
※ 編輯: firefoxriko (211.76.57.167), 12/17/2015 00:21:02
→ bluecsky: 但是我覺得再鋪成跟描述上 贏惡狼太多了 惡狼整個就只是12/17 00:06
→ bluecsky: 中二病發的小屁孩 核心思想太薄弱也太牽強...12/17 00:06
推 s386644187: >tsubasa6405 我是說KING篇的蜥蜴怪人12/17 00:07
→ TED781120: 不是什麼都可以用善惡非二元來開脫,餓狼就是個惡無誤12/17 00:07
→ TED781120: ,既然理由是中二病就更惡了。12/17 00:07
推 rrrz: 這篇看下來 護航的拿不出什麼可以說嘴的12/17 00:07
→ scotttomlee: 要不要殺餓狼是一回事 但讓假面動手就很微妙了...12/17 00:07
→ bluecsky: 假面雖然很讓人不爽 但是他提出的並非無正當性12/17 00:08
→ TED781120: 不管用社會利益還是行為來看,餓狼都是死十次都不足惜12/17 00:08
推 Sischill: 其實講說一拳的世界英雄可以不照法律也蠻怪的 不照法律12/17 00:08
→ TED781120: 。12/17 00:08
→ Sischill: 那埼玉買東西幹嘛付錢 吃霸王餐幹嘛要擔心...12/17 00:08
→ scotttomlee: 與其要護航餓狼...我一直都只是在賭爛假面而已(茶12/17 00:08
→ s386644187: 一拳除了會有怪人,基本上社會還是正常運行12/17 00:08
→ Sischill: 還擔心房東跟他要房租 直接宰了富人住豪宅不是更快?12/17 00:08
→ s386644187: 但這篇是在討論餓狼12/17 00:08
→ TED781120: 讓假面動手沒什麼啊,應該說誰動手都沒影響。12/17 00:09
→ bluecsky: 假如無視法律 老師應該早就當王了 想幹嘛就幹嘛12/17 00:09
→ scotttomlee: 恩,這篇分析倒是沒啥大問題就是了~(茶)(應該?12/17 00:10
→ bluecsky: 無視法律無視社會結構 只看拳頭說話 誰能贏老師XD12/17 00:10
推 bluejark: 因為老師只想當一個英雄 12/17 00:10
推 rrrz: 這樣都有人挺 不意外中二犯病的新聞越來越多12/17 00:10
→ TED781120: 就算假面是用殺惡人來滿足自己對正義的幻想,他提出的12/17 00:10
→ TED781120: 理由是正確的就沒什麼好罵的。12/17 00:10
→ scotttomlee: 誰動手還是有些差的...不然愛德也不會阻止他人(ry...12/17 00:11
→ scotttomlee: 不過這作情況不太一樣就是12/17 00:11
→ TED781120: 完全不一樣啊,大佐是要登上真正的國家領導者的位子必12/17 00:13
→ TED781120: 需有道德性,假面等人說穿了本質上也是興趣使然的英雄12/17 00:13
→ TED781120: 。12/17 00:13
→ TED781120: 也就是只要為了自己堅持的正義行動就好的人。12/17 00:14
推 bluejark: 這篇沒分析餓狼揚言要殺人 犯了什麼法啊12/17 00:14
沒必要,不作為殺人未遂就已經足以要惡狼負責了,
你想研究揚言殺人我沒意見,但給個提式。
如果揚言殺人有罪,那就是跟不作為殺人未遂一起數罪併罰,而不是只罰揚言殺人。
如果揚言殺人無罪,不作為殺人未遂仍有罪。
→ TED781120: 先不說別的,如果假面這算是英雄失格的話,行動基本也12/17 00:15
→ TED781120: 沒在管周遭傷亡的老師也……12/17 00:15
推 tsubasa6405: 抱歉 本作的怪人只要揚言殺人或作亂 就可以殺了12/17 00:15
推 MoonSkyFish: 某方面來講 假面及某些S級英雄 也算是興趣使然沒錯12/17 00:15
推 darkshindar: 拿現實套就是錯誤的開始,英雄也不是執法人員,這是12/17 00:17
→ darkshindar: 個有各種災害存在的世界,拳頭大的說話,比法律更有 12/17 00:17
→ darkshindar: 依據,甚至能修自己的法,故事中琦玉造成的破壞其實12/17 00:17
推 andye04: 老師不也沒殺大猩猩和其他的地底人12/17 00:17
→ darkshindar: 比餓狼嚴重多了12/17 00:17
→ TED781120: 如果興趣使然的英雄禿頭披風可以想怎麼辦就怎麼辦(基12/17 00:18
→ TED781120: 本沒在管觀感,理念優先),那假面等人單看想法做事也12/17 00:18
→ TED781120: 沒什麼好說的,只不過他們拳頭沒老師大而已。12/17 00:18
推 tsubasa6405: 拿地底人來講就更莫名其妙 地底王的罪行是破壞路面12/17 00:18
→ the0800: 甜心假面除了對執行正義相當偏執以外,就正當性沒啥問題12/17 00:18
→ the0800: 那群英雄我只覺得柯南你竟然有臉把埼玉當局外人看12/17 00:18
推 a2j04vm0: 這篇留言讓我知道餓狼廚是沒有極限的12/17 00:20
※ 編輯: firefoxriko (211.76.57.167), 12/17/2015 00:21:49
推 bluecsky: 討厭假面跟支持惡狼應該要分開看 本質上很多英雄的作為12/17 00:21
→ bluecsky: 也都是隨自己開心在幹 跟老師本質一樣 只是沒老師強而已12/17 00:21
推 bigj0079: 惡狼還需要逃亡就表示他在這個世界觀裡仍然算有罪12/17 00:25
推 cks332288: 餓狼廚是啥小xdddd 12/17 00:25
→ bigj0079: 所以一拳內的世界觀跟原PO的應該沒有衝突吧?12/17 00:26
推 chavaze: 餓狼雖然中二又矛盾,可是這角色還蠻有趣的,我喜歡12/17 00:26
推 mashiroro: 中正一分局哭哭12/17 00:28
推 cat5672: 我覺得不討厭他和支持他這樣亂搞也不能畫上等號吧12/17 00:29
→ the0800: 這篇探討老師讓我開始在意,小傑在這件事過後就沒出現了12/17 00:31
→ cat5672: 不過這也因為我只是旁觀者而已 才會有這種情緒和想法吧12/17 00:31
→ the0800: 雖說埼玉搬新家不過小傑竟然完全沒跟埼玉聯絡... 12/17 00:31
※ 編輯: firefoxriko (211.76.57.167), 12/17/2015 00:46:19
推 kning: 英雄也不是法官,照理說殺不殺不該是「被害人」說了算12/17 00:47
推 charlescute: 我覺得 你應該要改成 警察要法官判八咖囧死刑12/17 00:49
上面兩個一併回
其實我上面法官,跟請求權都有提到了
甚至怪人的話英雄有決定權
人類的話也許移送法院也提了
推 letibe: 但是死刑爭議很大12/17 00:51
我有提到是死刑不無可能,而不是必死
甚至後來把死刑以外的
無期跟10年以上也提了,
但不論死刑或有期無期,都不能直接放吧。
推 SKaede: 小傑應該是正在維修 而且仔細想惡狼後演出來的劇情一天都12/17 00:51
→ SKaede: 還沒過完12/17 00:51
→ firefoxriko: 怪人的話,英雄有權處理,人的話,我上面有提到移送12/17 00:52
→ firefoxriko: 法院跟被害人有權請求吧12/17 00:52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0:58:49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1:12:02
→ j1051010510: 照這說法也沒有警察要求警察對無力反抗的犯人槍決的 12/17 01:09
→ j1051010510: 吧… 12/17 01:09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1:19:02
推 Hanzii: 這篇釣出好多中二患者12/17 01:13
推 cat5672: 惡狼讓我的中二魂整個燃燒了 既然沒有正確的東西 12/17 01:15
推 onepieceptt: 埼玉不殺的理由,因為他把餓狼當人類,犯錯的人類交 12/17 01:16
→ onepieceptt: 給人類的法律去做決定。沒有當下制服他,是因為他本12/17 01:16
→ cat5672: 那到底錯誤的根據是什麼XD12/17 01:16
你自己上面都說了他是錯的了...
很想知道法律起源之類嗎
起源說很多,期中全意志蠻著名的,
但我相信你也很質疑難道全意志的說法就是對的嗎。
我也只給講我個人喜歡的說法,
當然你可以找別的說法
我剛問了你類似餓狼沒事跑來打你,你覺的是對的嗎,之類的。你也覺得不對。
那其他人當然也不希望沒事被餓狼或其他強者揍。
所以雖然沒法律的時候人最自由,但每天打來打去不煩嗎。
所以他們就定了社會契約要求不能打人啦
所以法律反應的是大家不想沒事被暴大的想法意志。
也就是所謂的全意志。
當然全民立法不大可能,所以又有直接參與跟代議政治之爭。
我相信雖然立法院的代議士素質很差,
你也不見得覺的他們能代表你,
代表性是一個很大的議題
但並不是所有立法都偏離民意的。
就算沒法律
不想無端被打殺
不想被人打昏在危險場所
不想被殺人即便後來有可能被阻止,
應該是大眾追求的。
這不是又跟上面的法條一樣了嗎
他錯什麼,你覺的即便沒法律,
有任何人想被餓狼這樣搞嗎。
當然你也可以說積非成是,就算全意志也可能是錯的啊
大家也許生來就該弱肉強食,
餓狼強就有權胖揍別人。
那也ok的。只是大部分人並不會認同。也許大部分人真的是錯的。
→ onepieceptt: 來就不是來抓人的。別忘了,埼玉是因為鄰居太吵才跑12/17 01:16
→ onepieceptt: 出來,光頭個性一直都很隨興。12/17 01:16
但他是"職業"英雄,沒移送就是失職
推 eno4022: 好溫暖,我可以靠近一點嗎?12/17 01:18
→ the0800: 看來是埼玉跟龍捲吵架害我以為時間過很久12/17 01:19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1:49:47
推 smile4you: 這篇的比喻完全錯誤12/17 01:20
→ the0800: 話說他們吵架期間都會注意別波及一般人,不會不管路人耶12/17 01:20
→ eno4022: 幸好c洽不是都中二屁孩,整天靠北難道xxx有錯嗎?12/17 01:20
→ smile4you: 警察執法代表公權力的彰顯 在一個現代社會裡面守法是12/17 01:21
→ smile4you: 一個公民應有的素養12/17 01:21
→ smile4you: 而餓狼所挑戰和質疑的就是英雄是否可以代表公權力12/17 01:22
→ smile4you: 某種程度上他的行為就是建立在原Po的觀念上再加以質疑12/17 01:23
推 cat5672: 我是覺得原作沒有那麼深刻的內涵啦 惡狼只不過是在挑戰12/17 01:28
推 eno4022: 如果用那個世界的價值觀,主要還是看怎麼認定餓狼12/17 01:28
→ cat5672: 一般認知中的英雄的矛盾 不過有趣的是把英雄換成法律12/17 01:28
→ cat5672: 就變成好像她在挑戰一般人對於法的確信 其實你講法律12/17 01:28
→ cat5672: 你也會知道法的根源這種事也不是一般正常人在想的12/17 01:28
→ eno4022: 當怪人看,那當然就殺死,怪人不是人,不適用法律12/17 01:29
→ eno4022: 不過如果跟老師一樣把他當人類看,那就罪不致死12/17 01:29
罪不致死也要關,不關也要賠湯藥費吧,
這年頭做事還是要負責
推 liuedd: 哪一部漫畫還跟反方講法律,這篇文章真無聊XD12/17 01:30
都說了,就算不看法律,還是會推出一樣的結果。
再說這篇是在回原原po,而不是要說服餓狼迷途知反。
餓狼不講法律而且行為偏差,明眼人都知道,偏還有人護航
推 eno4022: 覺得無聊還花時間回的,這種人就更無聊了XDD12/17 01:31
推 smile4you: cat大大 原作這部分的描寫很具體耶 餓狼有一段在嘲諷12/17 01:35
→ smile4you: 小黑 那邊就是餓狼覺得英雄們沒有做為超然的判官的覺悟 12/17 01:36
→ smile4you: 所以崎玉才能打臉餓狼 不是實力的問題 而是價值觀12/17 01:37
推 cat5672: 我不認為他只是單純屁孩 是因為我認為他是在理性層次上 12/17 01:37
→ cat5672: 認知到了矛盾所在 而不是在宣洩情緒而已12/17 01:37
→ cat5672: 不過要說她的作為是屁孩行徑 那也確實如此12/17 01:37
他理念不滿不能改變他打人跟殺人未遂的問題。
難道對教育理念不滿就要去殺部長嗎
→ smile4you: 老師的想法不會越矩認定自己可以奪人生死12/17 01:38
推 liuedd: 沒什麼好分對錯,反派有魅力這人物就成功了12/17 01:38
→ smile4you: 這種貫徹自己的正義才是真正的英雄精神 才能吸引餓狼12/17 01:38
→ smile4you: 所以老師後面才會說 餓狼你其實根本很想當英雄麻XD12/17 01:39
→ liuedd: 餓狼的確是貫徹自己的信念,可是被外掛打敗就說信念不足12/17 01:39
→ liuedd: 真是無法接受XD12/17 01:40
推 leftside: 這篇講得很中肯啊12/17 01:40
推 smile4you: 餓狼的確是信念不足啊 琦玉說的 餓狼心中明明就有一套12/17 01:41
推 rbull: 餓狼的確是半吊子啊 認為自己不能當英雄才想當惡人 結果被12/17 01:42
→ smile4you: 完整的正義觀 但卻為了打臉英雄協會委身去扮演怪人12/17 01:42
→ rbull: 琦玉打爆後又開始動搖當惡人的信念12/17 01:42
推 banana1: 我也覺得就算罪不致死也要求刑,亂打人到底有什麼好護航12/17 01:43
→ banana1: 的,金屬球棒打蜈蚣到一半被揍,三小?12/17 01:43
推 reprobate: 推 餓狼就是個有強大武力的中二屁孩12/17 01:46
→ rbull: 對比無證騎士被人尊敬的就是他的信念12/17 01:48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1:58:56
推 liuedd: 他就是要用恐怖支配的概念實現自己的正義觀啊,有變過嗎 12/17 01:55
推 cat5672: 可以說他比任何人都想當英雄 也比任何人了解英雄的矛盾吧 12/17 01:57
對一個職業感到矛盾,就可以獵殺該職業的人嗎XD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2:01:04
推 smile4you: cat大講的正確 餓狼基本上就是在質疑英雄是否可以代行12/17 01:59
→ smile4you: 警察的職權打壞人抓壞人 而琦玉之所以能折服他 除了實12/17 02:00
事實上cat大的說法已經超過s大的說法,
既然法律也不一定對,那警察執法也有問題
一堆公民不服從就是這裡來的。
推 mashiroro: 了解個雕…阿不就胖揍一頓比自己弱的,再說一堆自己做 12/17 02:01
→ mashiroro: 不到的屁話而已 12/17 02:01
→ smile4you: 力以外 最主要就是琦玉知道自己只是實現自我正義 12/17 02:01
推 liuedd: 啊他就是反派角色啊,所以這篇是要說打人就是壞壞嗎 12/17 02:02
原原po可是提到餓狼只打人而沒要殺,
一堆人也是這麼認為,
事實餓狼哪有沒要殺,只是殺人未遂啊
→ smile4you: 而不是有公權力的警察 12/17 02:02
推 divingwolf: 基本上我認同本文觀點 但不認為埼玉放跑餓狼全然錯誤 12/17 02:02
你的帳號!!其實你是潛水的餓狼吧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2:08:34
推 FullAttack: 拿法律去衡量價值觀不是很奇怪嗎?12/17 02:03
→ FullAttack: 這世界也不是做壞事就一定會死 看看納粹科學家 12/17 02:04
法律本來就是一定價值觀產生的,
再說不看法律,
你自己的價值觀會覺得是被打昏在危險場所是對的嗎。
再說要拿納粹護航,先確認你覺得納粹很正當再說吧。
納粹沒事不代表他就對,否則你不會拿他來舉例,本來時間就不是做壞事就會被罰。
你抓不到人,對方有靠山等等情勢太多。
啊今天擺明餓狼就是能抓的狀態
→ divingwolf: 因為除了埼玉 邦古和那小胖弟之外 恐怕沒有任何人會把12/17 02:04
推 smile4you: 原PO 因為該職業就是誤以為自己有獵殺其他人的權力啊12/17 02:04
→ smile4you: 餓狼只是以其人之道還諸其人之身12/17 02:05
→ divingwolf: 餓狼當人類看待 更別說以人類的律法給餓狼公正的審判 12/17 02:05
→ FullAttack: 老師看到的是惡狼動機的善良面 而不是單純作為結果論 12/17 02:05
→ divingwolf: 了 也許埼玉對這必然的事態發展存有疑慮也不一定12/17 02:06
推 cat5672: 我那句想講的是 為什麼他想做 而不是為什麼他可以做12/17 02:06
推 greedypeople: 有點中肯12/17 02:06
→ FullAttack: 說不定哪天惡狼反而會幫助人類免於災禍12/17 02:07
→ FullAttack: 如果你只看作為導致的結果 會跳脫不出結果論的框架 12/17 02:09
餓狼劇情上轉正我覺得是會的,但那是你用全知觀點在看。
而且作為猜錯也不打盡。
身為劇中人,他的根據並不夠,而且決策會產生相應的後果。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2:20:32
推 fcshden: 有點強……12/17 02:09
→ rbull: 餓狼一直都有手下留情的傾向 所以琦玉才沒把他當怪人打死12/17 02:10
推 liuedd: 啊其他英雄都要來打敗/殺了餓狼,你要餓狼反抗完還要實行12/17 02:12
→ liuedd: 救助義務,也太天馬行空了吧? 他是要當擊敗英雄的怪人, 12/17 02:13
你這個說法是在對方不法時才成立
又要有人說我拿現實的例子,
警察本來就要抓歹徒,
你認為歹徒把警察放倒在火場
能夠說警察本來就要逮捕我免責嗎。
事實上本來會不救助的人之所以會不救助,
本來就是因為他有不救助的動機。
要是餓狼跟英雄超麻吉,會有不救助的問題?
救助義務是因為餓狼創造風險,而不是他想救。
→ liuedd: 不是要當正義怪人好嗎XD12/17 02:14
推 SeijyaKijin: 如果我是one ,看到這討論會挺爽的12/17 02:17
推 banana1: 其實應該要是警方協同英雄協會逮捕惡狼(因警方無足夠實力12/17 02:19
→ banana1: ),英雄協會私自處死不妥,但因為不是怪人而放走也不對。12/17 02:19
→ banana1: 反正老師也不是正常人,拿群體生活的標準要求他也不可能12/17 02:19
→ banana1: 。12/17 02:19
推 shiftsmart: 天然水不是只殺有殺氣的人嗎? 12/17 02:20
因為在場英雄有對餓狼的殺氣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2:30:16
推 FullAttack: 我想你搞錯重點了 就算惡狼最後什麼都沒做 甚至為惡 12/17 02:28
→ FullAttack: 但埼玉會放過惡狼那是出自於他的價值觀12/17 02:29
→ FullAttack: 很多時候事情不能用法律或單一價值去論定12/17 02:30
你第一就就有問題了,"甚至為惡",這篇的標題不就在討論餓狼的善惡
至於法律,我也說了,不用我的單一價值觀,也不用法律,
你覺的因為對一個職業不滿,攻擊該行業的從業人員是對的嗎。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2:34:42
→ FullAttack: 納粹科學家做了很多壞事 被抓被審 最後還是活得好好的12/17 02:31
→ FullAttack: 或許只是利益考量 也或許是維護民主陣營的必要之惡12/17 02:32
→ FullAttack: 而戰場上更多這種 該不該活著俘虜還是直接殺掉的抉擇12/17 02:33
不管是利益還是情勢,你也說了必要之 "惡"
至於該生該死,我也從來沒說餓狼該死或肯定會死啊…
本文就是在說他惡啊,不信你看標題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2:38:14
推 FullAttack: 你覺得英雄這邊只是一個職業嗎? 12/17 02:35
→ FullAttack: 我這講得為惡 是指你認定的違反法律 12/17 02:36
推 liuedd: 餓狼創造風險XD 你要說法律觀點,餓狼對於英雄協會來說, 12/17 02:36
→ FullAttack: 你覺得惡狼鎖定英雄的意義 是針對職業還是一個體系?12/17 02:37
你換成體系不是一樣嗎,
因為教育體系不滿,攻擊教執人員
教育可以換成任何其他的體系
→ liuedd: 就像通緝犯,你要通緝犯拒捕後讓警察受傷還要扶他上救護12/17 02:37
→ liuedd: 車?12/17 02:38
原來通緝犯在火場把警察打昏害警察被燒死只能算傷害啊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2:51:54
推 FullAttack: 所謂必要之"惡" 是以民主陣營的角度來看12/17 02:39
→ cat5672: 去認識他的動機或念頭 也不是說就要接受他是正當的12/17 02:40
→ FullAttack: 納粹科學家違反民主法治卻沒受制裁 才稱必要之惡12/17 02:40
推 liuedd: 不作為犯罪也要他有負特定義務為前提吧,餓狼的義務是什麼 12/17 02:40
危險前行為
→ FullAttack: 惡狼他不滿的是英雄體系的運作 12/17 02:41
同理啊,你字怎麼改都一樣,那不滿教育體系運作該如何。
→ liuedd: 你要所有漫畫反派打敗正派後還要討論製造風險負救助義務嗎12/17 02:42
你該不會覺得反派結果全是合法的好公民吧都是合法的吧....
→ FullAttack: 認為英雄只是藉著強大力量維護整個社會的和諧12/17 02:43
→ FullAttack: 以至於某些微妙而無法規範的惡行或英雄本身的惡行不受12/17 02:44
→ FullAttack: 制裁 那這個體系只是在維護一個和諧社會 無關所謂正義12/17 02:45
推 FullAttack: 就跟那些強國軍人打著愛國旗幟去打仗去做泯滅人性的事12/17 02:49
→ FullAttack: 結果因為他們為國家獲取利益 所以他們做的事不被制裁12/17 02:50
所以可以去攻擊軍人?不管你用哪個體系運作,該體系多不合理,從業人員就活該被打?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3:00:49
推 FullAttack: 道理都是差不多的12/17 02:52
推 FullAttack: 而很多時候軍人警察政治家 你所稱的"職業"12/17 02:55
→ FullAttack: 往往是在某群人對體制不滿 而會針對下手的目標 12/17 02:56
推 cat5672: 我覺得故事就是想藉由他的錯誤去凸顯某些矛盾 12/17 02:57
→ FullAttack: 那你覺得對政治不滿而對政治家丟鞋對不對?12/17 02:59
如果餓狼今天是朝英雄丟鞋就小事了,但人都要搞死了,比例根本不同
同理,可以把矛盾的政治家搞死嗎
→ cat5672: 而我覺得單純就是英雄的矛盾而已12/17 02:59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3:03:54
推 FullAttack: 這世界多的是對XX體系不滿而去攻擊的事件 12/17 03:01
推 shihpoyen: 不過攻擊的方式很多種 不是所有方式都是符合道德的12/17 03:02
→ FullAttack: 這種事件美國更多 人民拿槍反抗政府也是一狗票 12/17 03:03
→ FullAttack: 你不覺得之前不是才教過什麼叫做公民不服從嗎?12/17 03:04
→ winklly: 所以照你的理論是只要跟理念衝突就可以一槍斃了他? 12/17 03:04
推 shihpoyen: 程度有差啊12/17 03:04
→ FullAttack: 公民不服從搞到死人 你以為民主國家不會出現嗎 12/17 03:05
→ winklly: 公民不服從這樣過度解釋也是很有趣 12/17 03:05
→ shihpoyen: 會出現不代表正確 就算你認為正確 也不代表其他人也都 12/17 03:05
→ shihpoyen: 認為正確 12/17 03:06
→ firefoxriko: 這年頭公民不服從還挺無敵的 12/17 03:06
→ winklly: 一般來說那只會被叫恐怖行動 比例原則上完全不對啊 12/17 03:06
推 ck8861103: 這篇蠻好笑的 拿法律探討絕對惡到底該不該死 豈不廢話?12/17 03:07
→ winklly: 何況今天餓狼的動機還真的就是中二病發 12/17 03:07
→ jiko5566: 我覺得像鬧彆扭的小孩子 12/17 03:07
→ a89525415: 現在力量最強的是琦玉 為何要聽其他人的話? 殺就殺 12/17 03:08
→ ck8861103: 法律能保護那些弱勢的存在嗎? 只要你的出發點還在大家 12/17 03:08
推 xm30: 為什麼有人連行為的比例都搞不懂?公民不服從搞死人就是不對 12/17 03:08
→ FullAttack: 我覺得不對 但不可否認的 因為理念衝突殺人司空見慣12/17 03:09
你都說他不對了,麻煩看一下本篇標題是在講餓狼行為的對不對,
還是殺人見不見慣吧
還是本篇主題是不是殺人後會不會因為各種原因不被罰好嗎
→ ck8861103: 都是平等的 那你根本就無法理解惡狼12/17 03:09
→ firefoxriko: 公民不服從並不是只要主流體系跟自己不同,出來打人 12/17 03:09
→ firefoxriko: 就是,那只是不服從而已,沒有公民的成分12/17 03:09
推 shihpoyen: 司空見慣跟正不正確是兩回事啊 12/17 03:09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3:13:36
→ FullAttack: 不對? 為什麼搞到死人就是不對? 12/17 03:09
→ xm30: 因為理念殺人司空見慣 所以它還是錯的啊! 12/17 03:09
→ FullAttack: 我覺得會去談正不正確 這不就是單一價值觀嗎? 12/17 03:10
→ shihpoyen: 餓狼也沒有保護弱勢的存在吧 12/17 03:10
→ jiko5566: 壓根就是小孩子鬧彆扭,只是利用了怪人與英雄這樣誇大 12/17 03:10
→ jiko5566: 的方式呈現 12/17 03:10
→ winklly: 原來你覺得人命這麼輕賤啊 你現在在討論現實情況喔 12/17 03:10
→ FullAttack: 我覺得生命很可貴啊 但生命的價值是絕對大於一切? 12/17 03:12
推 ck8861103: 惡狼沒保護弱勢 因為他打算從那些過太和平的強勢方開始 12/17 03:12
→ a89525415: 把法律當真理?政府才是神?社會的觀感最重要? 笑死了 12/17 03:12
請保重身體,
上面提過一百次了,
即便今天不看刑法
你個人而言會想被在危險場合打昏
如果你不想,英雄被這樣搞就活該死好?
→ ck8861103: 不然他又幹嘛救那個被欺負的醜小鬼12/17 03:12
推 xm30: 可以請你舉個因為理念殺人 但是沒錯的案例嗎?12/17 03:12
→ FullAttack: 這世界上不是更多因理念而死的人嗎 12/17 03:12
因理念殺人跟因理念而死只有我覺得差很多嗎
→ jiko5566: 至於有沒有錯該不該死,就主題來說並不重要就是12/17 03:13
→ winklly: 餓狼沒那麼偉大好嗎12/17 03:13
→ FullAttack: 你不覺得你談對錯 就是單一價值觀點論述嗎12/17 03:13
→ a89525415: 各種神二分法 我也醉了12/17 03:14
→ shihpoyen: 的確是我講得不夠仔細 但餓狼救那個被欺負的小鬼和他打 12/17 03:14
→ xm30: 因為理念不同被殺死 到底怎樣可以接受這種價值觀是沒錯的 12/17 03:14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3:19:14
→ FullAttack: 我也不覺得惡狼有什麼偉大 但埼玉放過他是價值觀問題 12/17 03:15
→ shihpoyen: 英雄沒關係吧 他打英雄和保護弱勢無關吧 12/17 03:15
→ FullAttack: 既然是價值觀問題 當你以法律去談 豈不怪哉 12/17 03:15
→ winklly: 我是覺得你把不同情況混在一起偷渡概念是不好的喔 12/17 03:16
→ FullAttack: 那鄭捷覺得殺人沒什麼不對 我們判死 這不就是理念不同 12/17 03:16
→ FullAttack: 因為理念違背民主法治精神 所以我們判他死刑 不是殺嗎 12/17 03:17
推 ck8861103: 跟保護弱勢無關? 你去重看原作92吧12/17 03:17
根本無關吧,再說你重看村田版就知道餓狼跟小孩根本有交情。
雖然非常淺,不過餓狼還有認識其他人嗎
歹徒對自家隔壁小孩很好很保護,在外一樣可以為非做歹。
→ jiko5566: 其實我覺得,為什麼要吵這種東西.12/17 03:18
推 xm30: 我沒有要以法律去談啊 只是好奇怎麼會有人覺得這樣沒錯12/17 03:18
→ ck8861103: 就是因為英雄才讓人們過太和平 心中產生行惡的餘裕12/17 03:18
→ FullAttack: 難道你覺得捍衛自己的理念而殺人 就一定不對?12/17 03:19
→ xm30: 所以鄭捷因為他的理念跟你不同把你殺了 有沒有錯?12/17 03:19
→ FullAttack: 那為什麼還需要國防呢12/17 03:20
國防,還是國攻,餓狼根本是主動四處去攻打別人,
一個國家有國防,就要成天看哪個過家不爽就出兵暴打?
推 shihpoyen: 重看了 我覺得無關12/17 03:20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3:27:10
→ shihpoyen: 那說法根本莫名其妙 12/17 03:20
→ FullAttack: 我覺得有錯啊 但這是出於我的價值觀去看 12/17 03:21
推 winklly: 從殺人犯到國防..你舉例真的很有趣耶 各種概念混著護航 12/17 03:21
→ ck8861103: 所以我才說 只要你還覺得人人是平等的 那你就無法理解 12/17 03:21
→ FullAttack: 台灣需要國防 不就是為了抵禦另一個理念不同的國家? 12/17 03:22
→ FullAttack: 難道那些武器不是拿來殺人用的嗎? 12/17 03:22
推 shihpoyen: 我為什麼要理解餓狼啊XD12/17 03:22
→ ck8861103: 無法理解他 那又怎麼去討論他的想法?12/17 03:24
→ ck8861103: 惡狼就是想成為絕對惡 但這後面有他的理由 你不去理解12/17 03:24
→ shihpoyen: 就是無法理解他 才會想批評他吧12/17 03:25
推 xenojack: 覺得你法律技術操作到走火入魔了,考生嗎?12/17 03:25
已經過了那階段了
→ ck8861103: 再來說這傢伙根本不知道在幹嘛 真的無從討論起12/17 03:25
→ winklly: 你把主動殺人跟防衛也混在一起談到底是想表達啥? 12/17 03:26
→ shihpoyen: 所以說我就是無法接受他的想法 才會想批評他啊 12/17 03:26
推 FullAttack: 那獨立革命算不算主動殺人 請教? 12/17 03:26
→ FullAttack: 那些打獨立戰爭 就母國而言獨立軍還不都是殺人犯 12/17 03:27
推 xm30: 我無法理解殺人犯的想法 不代表他就可以殺我啊 12/17 03:28
→ winklly: 比例原則啦 你從頭到尾所有情況都混在一起談是要討論啥12/17 03:28
→ xm30: 是啊 獨立戰爭是主動殺人啊 是殺人犯啊 有什麼疑問嗎?12/17 03:29
→ winklly: 說要避免單一價值觀又要把一套價值觀套到所有情況的就你12/17 03:29
→ FullAttack: 有沒有聽過赤柬? 最後你知道柬浦寨人民怎麼得救的嗎12/17 03:29
→ FullAttack: 比例原則怎麼量化請問? 還不就是自由心證12/17 03:30
比例原擇,
適當性,必要性,狹義比例原則,
你可以去查。
自由心證不等於話虎爛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3:34:31
→ xm30: 因為殺人而得救不會改變殺人這件事是錯的 12/17 03:30
推 ck8861103: 原PO你拿惡狼認識小鬼來說真的很奇怪 在村田版沒出來前 12/17 03:30
→ ck8861103: 原作惡狼篇就已經完結了 這時劇情他們倆就是一面之緣 12/17 03:31
→ FullAttack: 那是因為你的價值觀如此啊 12/17 03:31
→ ck8861103: 村田版就算是ONE的劇本 那也是後面加上的 12/17 03:32
one都同意了,他當然設定就採用
就算你完全不理會村田,
歹徒可以對某些人很好,但在外面為非做歹
這邏輯完全不變
推 Nfox: 我倒覺得餓狼比較接近釋字328的統治行為 他的能力強大已經是12/17 03:32
→ Nfox: 政治問題 並非司法權的範圍 簡單說 就是你先上 贏了叫我 12/17 03:32
釋字328是因為歷史及政治因素,大法官碰了影響甚大,而不是因為能力強大。
→ ck8861103: 那表示惡狼就算只跟小鬼講沒幾句話也選擇保護他 12/17 03:33
對啊,就算他幫小孩是善意,
但仍不影響他打其他人是傷害啊,邏輯還是不變,
今天一個人超善良愛護小孩動物,扶老人過馬路,
他在其他地方為非作歹就不算帳了?
→ winklly: 那你的價值觀呢 你抓著別人的價值觀批評又不承認在對立面12/17 03:35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3:45:35
推 FullAttack: 你講的是廢話嗎? 那可以請問這三項如何量化?12/17 03:35
→ FullAttack: 我站在對立面只為了傳達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價值觀12/17 03:36
→ winklly: 請問一下你要的量化是啥 給你一把尺嗎? 12/17 03:36
→ FullAttack: 這不就自由心證 法官覺得說得通就說得通 12/17 03:37
推 shihpoyen: 餓狼有餓狼的價值觀 但其他人也可以批評他的價值觀啊 12/17 03:37
→ FullAttack: 大眾權益、侵損人權跟必要性之間衡量 12/17 03:38
→ winklly: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價值觀這不是廢話嗎 12/17 03:38
→ FullAttack: 我講的不是可不可以批評惡狼的價值觀 當然都可以批評12/17 03:39
→ FullAttack: 但這是一個作品 而作品中所想呈現的是一個價值觀衝突12/17 03:39
→ FullAttack: 但試圖以法律這個觀點解釋 完全站不住腳12/17 03:40
→ winklly: 法律只是舉例...原po也補述了12/17 03:41
→ winklly: 還有餓狼篇價值觀衝突以外 還非常諷刺餓狼本身的想法 12/17 03:42
→ FullAttack: 以法律觀點去衡量每個人作為 小執法說故事比較適合你 12/17 03:42
→ FullAttack: 以法律去觀看這件事 只會看不到作者的點在哪 12/17 03:44
你一直以理念觀點來說
就跟你說理念,
今天餓狼的理念講的再煽情,
還不是被老師動搖了,就證明餓狼也認為自己這樣不見的對。
這樣你一直說餓狼理念多正當所以可以殺人,不攻自破。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3:57:05
推 ck8861103: 所以我才說你真的很奇怪 拿法律去判定絕對惡的對錯12/17 03:47
→ ck8861103: 他就說要成為絕對惡了 你一直說他錯 有意義嗎? 12/17 03:48
他都說自己惡了那我說他惡,也是順了他,
至於也意義嗎,
我在回答原原po的問題啊XD
→ ck8861103: 你怎不去說蝙蝠俠 超人 我相信這些美英殺的人絕對不少 12/17 03:49
→ ck8861103: 更何況是要成為絕對惡的惡狼 12/17 03:49
推 FullAttack: 怎麼說 這種感覺就像硬站在無神論討論有神信仰一樣 12/17 03:50
→ winklly: 你們可以活在只有絕對惡的世界中的話要這樣討論ok啊 12/17 03:51
推 ck8861103: 理解惡狼 不代表認同他 這應該很容易懂吧 12/17 03:52
→ winklly: 理解他覺得他錯你們不認同這才是問題所在啊... 12/17 03:53
推 FullAttack: 但為什麼不能護航餓狼? 護航餓狼不就是看他動機 12/17 03:54
→ FullAttack: 這裡也只講餓狼的作為 卻忽略動機這件事 12/17 03:55
推 ck8861103: 重點是惡狼說他想成為怪人 所以英雄理所當然就是該打倒 12/17 03:56
→ ck8861103: 的對象 那到底討論他打英雄打多慘要做甚麼? 12/17 03:56
煩請看看原原po的問題啊
原原po的寫法認為餓狼沒殺人,所以惡不惡有疑問
我說他雖未殺人,但離殺人不遠,完全就有回答到問題好嗎
→ FullAttack: 說餓狼跟中二巴嘎炯沒兩樣 不就抹滅了他的動機面12/17 03:56
你如果真的那麼重視個人意見,
每個人有自己理念
我原文可沒說八嘎毫無理念。
→ ck8861103: 這才是這篇討論最奇怪的地方12/17 03:57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4:06:28
→ FullAttack: 我可沒說他可以殺人啊 我只說這種事很常有啊12/17 03:57
→ FullAttack: 但你覺得一旦殺了人 這個人就跟路邊的大便沒兩樣 12/17 03:58
→ FullAttack: 可很多時候這世界也不是全都如此對待殺人這件事 12/17 03:59
推 liuedd: 正派一定對,反派一定錯 好簡單的二分法 12/17 04:00
→ FullAttack: 你不覺得你的立論只在於一個人做了一件事可以抹滅他的 12/17 04:00
→ FullAttack: 全部 其餘的動機 人格特質 專長 經歷都是屁 12/17 04:01
→ FullAttack: 所以我才說你以單一價值觀去看待這件事情 12/17 04:02
→ FullAttack: 而老師動搖的是餓狼價值觀的執行面 而不是核心精神 12/17 04:04
推 ck8861103: 我並不覺得惡狼是對的 但他做的事有他的道理在 就好比 12/17 04:04
→ ck8861103: 軍中越操的單位越沒學長學弟制 只有大家有共同外敵的時 12/17 04:05
→ FullAttack: 老師覺得餓狼的核心精神沒問題 卻走到一個餓狼實際上 12/17 04:05
→ ck8861103: 候才會真正消除彼此的不平等12/17 04:05
推 winklly: 所以你要不要說說餓狼的核心精神是什麼?12/17 04:05
→ FullAttack: 也無法接受的方向上12/17 04:06
→ FullAttack: 無證不就是作者心中的英雄典範12/17 04:07
推 Nfox: 只是說比較接近 餓狼比較像戰爭的統治行為 法律仍要有行政權12/17 04:07
→ Nfox: 打頭陣12/17 04:07
→ FullAttack: 可是你的原文根本沒說巴嘎炯有餓狼那樣的核心精神啊12/17 04:08
→ FullAttack: 你只說看警察不爽就打警察 不是嗎? 詳細動機在哪?12/17 04:09
→ firefoxriko: 真要這麼說,不如認定餓狼是災害跟怪人。事實上戰爭12/17 04:09
→ firefoxriko: 後也是會被審判的12/17 04:09
→ firefoxriko: 而餓狼是已經打完了,戰爭後12/17 04:09
→ FullAttack: 審判又不一定會怎樣 納粹科學家一堆活得好好的12/17 04:10
→ FullAttack: 很多納粹科學家掛名的名詞 還為了轉型正義近年才改勒 12/17 04:11
→ firefoxriko: 這就一個短文,你希望我編個八嘎囧的黑頁生平,在寫 12/17 04:11
→ firefoxriko: 個回憶錄來嗎 12/17 04:11
→ FullAttack: 不然哩 你覺得有人護航餓狼是因為他單純中二嗎 12/17 04:11
→ FullAttack: 還不就是有鋪陳餓狼這個人的心思 12/17 04:12
→ firefoxriko: 審判我也沒說會怎樣,我是針對前面大大提的統治行為 12/17 04:12
→ firefoxriko: 那段,統治行為根本連審都不審 12/17 04:12
→ FullAttack: 你隨便寫個巴嘎炯小時候有心理創傷都還比較合理 12/17 04:13
→ winklly: 講句難聽點的 餓狼的理念也就只是個漂亮的就藉口罷了 12/17 04:14
→ firefoxriko: 所以上面有人問你餓狼的思想啊,你也沒回啊 12/17 04:14
→ firefoxriko: 一直強調餓狼思想,要理解,也沒看你有提出什麼理解12/17 04:15
→ FullAttack: 我回啦 無證不就是作者心中的英雄典範12/17 04:15
→ FullAttack: 餓狼老師心中的英雄形象其實差不多 跟能力無關12/17 04:16
→ winklly: 那是作者耶 餓狼一開始也沒給無證好果子吃喔12/17 04:17
→ firefoxriko: 那是做者的典範又不是惡狼的典範,難道無證的思想跟12/17 04:17
→ firefoxriko: 餓狼一樣?12/17 04:17
→ winklly: 餓狼支撐自己信念的判斷是誰拳頭大 怎麼會跟能力無關12/17 04:17
→ firefoxriko: 樓上w大有默契12/17 04:18
→ FullAttack: 無證跟那些單純強大 卻自私自利的英雄不同12/17 04:18
無證理念不同於其他英雄
所以餓狼理念等同物證
a不等於b
c不等於b
所以a等於c的概念
→ Nfox: 餓狼是打輸埼玉 並沒有打完 他們連餓狼的行動都看不見 埼玉12/17 04:18
→ Nfox: 不幫殺 英雄協會對上的仍是對他們手下留情的帝國12/17 04:18
→ firefoxriko: 兩者顯然找不到共同點吧12/17 04:19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4:22:41
→ FullAttack: 餓狼就走偏了 他怎麼可能看見無證跟老師的英雄理念 12/17 04:19
→ FullAttack: 老師不就說了 餓狼心中其實有個理想的英雄理念 12/17 04:20
→ FullAttack: 但他卻跟現實妥協了 12/17 04:20
→ winklly: 照你這樣說那你回無證跟我問的餓狼理念有啥關係 12/17 04:21
→ FullAttack: 到老師講完 餓狼才了解自己最初的英雄理念 12/17 04:21
→ FullAttack: 好啦 因為我腦補餓狼的初衷跟作者心中的英雄差不多 12/17 04:22
→ winklly: 所以他到『最後』明白了 12/17 04:22
→ FullAttack: 但餓狼他期望的是盡全力保護弱者 12/17 04:23
→ FullAttack: 但他發覺這個和諧社會充滿著對弱者的壓迫 12/17 04:24
→ FullAttack: 而那些所謂英雄 都是些自私自利 純粹有力量的人 12/17 04:24
→ firefoxriko: 所以他不是為了正當的理念做成為絕對惡,而是一個搞 12/17 04:25
→ firefoxriko: 錯的概念 12/17 04:25
→ FullAttack: 而使得多數人以為只要這些英雄打倒怪人 就好了 12/17 04:25
→ winklly: 先等一下喔 他不就是覺得英雄不配當英雄嗎?12/17 04:26
→ FullAttack: 忽略掉其實有很多社會角落的問題12/17 04:27
→ winklly: 弱者實際怎麼樣並不是他的初衷啊 他只想管英雄12/17 04:27
推 FullAttack: 哪有 你看看原作第92話 餓狼的獨白12/17 04:30
推 FullAttack: "連那個在公園中被欺凌的醜陋小鬼你也能保護嗎"12/17 04:33
→ FullAttack: 你覺得他不關心弱者? 文本要讀熟才能討論喔 12/17 04:33
本來就術業有專工,英雄的工作本來就是打怪人,而不是保護弱勢。
那是社工及其他相關單位的事的事。
再說即便要求英雄業務擴增保護弱勢救助
那更應該增加英雄的量,而不是減少
→ winklly: 他整話我看來是在批評英雄的無能 你要這麼解讀我接受 12/17 04:37
→ winklly: 但不認同 12/17 04:38
推 FullAttack: 這是在批判社會體制 只專注在打倒怪人上 卻無視霸凌12/17 04:39
→ FullAttack: 請問英雄協會的工作有保護小孩免於霸凌嗎? 12/17 04:40
→ FullAttack: 沒有啊 但餓狼覺得英雄就應該要能保護這些社會弱者 12/17 04:41
→ FullAttack: 而不是只有打死怪人 12/17 04:41
→ FullAttack: 這些社會弱者受到的壓迫 多數是不得平反跟伸張的 12/17 04:42
→ FullAttack: 只因為英雄體制創造了和諧卻不平等的社會 12/17 04:43
難道體系跟社工體系是相同的?
保護弱勢不能給其他阻止做嗎,
英雄協會要包山包海?
推 attacksoil: 求刑=/=死刑 END 12/17 05:12
確實不等於,所以我說受害英雄可以求,而不是判
推 b150427: 給推,被揍的英雄很無辜耶XD 12/17 05:34
推 st9061204: 給推,惡狼的揍英雄真的很渾蛋,不過老師判定怪人該不 12/17 05:59
→ st9061204: 該殺的部分,有些地方我也看不懂,ex:第1次的蟹怪人=> 12/17 05:59
→ st9061204: 殺,ova的金魚怪人=>不殺,怪人化惡狼=>不殺,黃金精子 12/17 05:59
→ st9061204: =>不殺,蠻好奇老師是怎麼判定殺不殺的? 12/17 05:59
推 cks332288: 精子不殺只是老師沒看到他作惡吧 12/17 06:33
→ cks332288: 老師根本超隨便的 12/17 06:34
推 SeedDgas: 姑且不論對不對,好久沒看到腦袋這麼清楚的人了ww12/17 06:49
推 s21995303: 老師對人類對手一向不殺,何況是對他來說只是在鬧事的傢12/17 06:51
不殺可逮捕,請看那索尼子
→ s21995303: 伙,把他打醒就夠了12/17 06:51
推 lm314v25: 有人認為這人罪大惡極該抓...你們自己抓啊?12/17 07:05
→ lm314v25: 然後有個假設是原PO的誤解,原作有明確提過英雄是外於12/17 07:06
沒誤解,上面比喻用警,是因為現實中較接近,
如果要找一模一樣的,那就變實例而不是比喻,但現實沒有英雄協會。
至於犯罪的人一定要自己抓的住才能要求相關單位逮捕?
挺有趣的。
→ lm314v25: 警察和軍方之外的存在,而且關係很差,甚至是未必要聽從 12/17 07:07
→ lm314v25: 協會命令的鬆散組織,從哪覺得琦玉的職責"該"抓或殺他? 12/17 07:09
即便不是軍警,英雄有在抓人類歹徒
而協會本身也在處理人類怪人。
做為協會的英雄,上述兩者都沒做到。
組織鬆散,不聽命沒懲處,不代表沒有失職
推 lanjack: 餓狼最終版那樣還叫人類的話也太離譜,螃蟹死不瞑目 12/17 07:28
推 bigj0079: 感覺跟說亞瑟不應該原諒蘭斯落特一樣12/17 07:30
推 lanjack: 說穿了只是老是覺得餓狼還不用死在這裡而已,有問題直接 12/17 07:37
→ lanjack: 去找老師講啊XD 12/17 07:37
推 f222051618: 中肯文 12/17 07:40
→ p123i456g: 比喻得不倫不類 12/17 07:57
相比之下您的回文內容不但中肯也充實
推 dm03: 可是有很多怪人也沒殺人就被一拳灌死了耶... 12/17 08:06
推 LBJKOBE5566: 護航餓狼本身就很奇怪吧…不懂餓狼有啥好護的 12/17 08:12
推 dimw: 不管啦 雖然不知道什麼是對的 但餓狼一定是錯的 <- 這樣嗎 12/17 08:27
→ dimw: 這樣講雖然有點嘲諷 但這應該就是這段劇情想呈現的吧 12/17 08:28
→ dimw: 畢竟一般大人要專注於"重要的事" 哪有空去想這些 12/17 08:29
本文餓狼為什麼錯
推論的落落長,不是您說的反正餓狼就是錯。
※ 編輯: firefoxriko (111.70.215.68), 12/17/2015 08:57:19
→ linceass: 吃飽太閒這篇也想太多了吧 12/17 08:50
→ linceass: 那一開始那個疫苗人就是絕對正義啊 他奉地球使命消滅 12/17 08:51
→ linceass: 人類寄生蟲 12/17 08:51
推 shihpoyen: 看來F大對餓狼理念的解釋比當初看的時候的理解更接近作 12/17 08:56
→ Flyroach: 其實我覺得拿法律與警察比擬不恰當呀...首先英雄跟警察 12/17 08:56
→ Flyroach: 兩個身份就差很多...警察是國家公權力的代表,但英雄可 12/17 08:57
→ shihpoyen: 者的原意 雖然我還是不認同餓狼 也不認為他的作法能幫 12/17 08:57
→ Flyroach: 不是...英雄協會甚至還是民間機關耶... 12/17 08:57
→ shihpoyen: 到弱勢 12/17 08:57
→ Flyroach: 更甚至英雄對一般非怪人來說根本只是一個一般人比較恰當 12/17 08:57
→ Flyroach: 為什麼英雄可以殺怪人?可能怪人不是人類沒人權所以沒差 12/17 08:58
怪人本來在法律上就沒人權。
→ Flyroach: 而以餓狼來說,英雄們有沒有資格叫埼玉去殺餓狼,我想就 12/17 08:59
→ Flyroach: 埼玉的看法認為餓狼不是怪人來說,是沒道理的 12/17 08:59
→ Flyroach: 就像今天一個路人被八嘎囧打傷了,八嘎囧又被一個路過的 12/17 09:00
→ Flyroach: 光頭民眾打倒了,路人也不該就叫那光頭民眾去殺了八嘎囧 12/17 09:00
我已經在原文及推文講過一百遍,本來餓狼就沒有一定要死,
但即便琦玉忍為餓狼是人類犯罪者,好歹也把他抓起來吧←這也講了一百遍
琦玉當初面對一樣是人類犯罪者,
索尼子的時候就是抓起來,
餓狼就是放掉,
一樣是人類罪犯,一樣是不殺,
兩者的差別居然是在索尼子的時候琦玉有業績壓力。
推 bestteam: 他根本還可以論殺人罪的幫助犯 怪人在作亂要殺人時他去 12/17 09:01
→ Flyroach: 當然警察還是會來逮捕八嘎囧,但這不是一般民眾的事 12/17 09:01
→ Flyroach: 英雄在對非怪人而是一般人來說也只是一般人,他沒有特別 12/17 09:01
→ bestteam: 幫忙打倒要去打怪人的英雄 12/17 09:01
→ Flyroach: 權力,因為英雄協會也不是國家組織 12/17 09:01
→ Flyroach: 民眾被打傷就要私下殺了八嘎囧這就叫私刑 12/17 09:02
我原文就沒說一定要私下殺,
我原文第一,餓狼是犯罪行為,我是在回應原原po問餓狼惡不惡
第二如果琦玉覺得是人類犯罪可以移送法院。
移送法院跟私刑差了多少,我相信你也看得出來。
這兩點我上面說過很多次了。
→ bestteam: 現行犯 路人不能殺但也有逮捕的權限啊 12/17 09:03
→ Flyroach: 他們是要求埼玉宰了餓狼,不是要求埼玉痛扁餓狼教訓他呀 12/17 09:04
→ Flyroach: 我的想法是如果對象是英雄與餓狼的話,他們彼此身份關係 12/17 09:05
→ Flyroach: 就都只是一般民眾而已,所以也沒什麼妨礙公務之類的問題 12/17 09:05
他們要求殺,是因為他們認為惡狼是怪人
琦玉不殺,是因為琦玉認為惡狼是人,
但不論是怪人或是人,都有相對應的作法,而不是直接放跑,
請不要無視我有提到移送,而認為我支持私刑
推 MoonSkyFish: 比喻哪裡不倫不類了 12/17 09:09
推 redsa12: 推Flyroach 不推原PO 12/17 09:14
→ redsa12: 餓狼的行為 簡單講 就是去痛揍那些地方角頭的感覺 12/17 09:14
→ redsa12: 英雄協會還比較接近八嘎囧 自恃過人的力量 代行警察之職 12/17 09:16
警察是逮捕人的,怪人是不是人都很難界定了,你要界定怪人的逮捕權根本就很困難
所以我不認同你說的代行警執權的問題。即便你的比喻成立
你說的地方角頭=怪人
英雄協會=八嘎囧
但餓狼是想成為地方角頭的人去打嘎囧又打地方角頭,
後來被八嘎囧痛揍一頓後發現自己原來比較想當八嘎囧,這樣餓狼有比較好?
→ dreamnook: 我覺得原po比喻不夠恰當... 12/17 09:16
你就算把比喻那段整個拿掉,他下面的那些秩序你還是難以否認,
除非你認為有人因為他的職業就該被揍。
→ dimw: 那也沒什麼不同吧 就是不知道什麼是對的 但餓狼就是錯的 12/17 09:16
如果詳述了事實,理由,原因,結果,這麼完整的推論過程,
還叫做反正餓狼就是錯的,
好吧,那反正你認為我就是錯的吧。
→ dreamnook: 1.餓狼並不是純粹只把英雄(警察) 12/17 09:17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09:34:55
推 shihpoyen: 裡面的英雄沒那麼不堪吧 至少裡面的英雄多少有從怪人手 12/17 09:18
→ dreamnook: 2.你忽略掉了餓狼處理怪人(類似地方角頭) 12/17 09:18
→ shihpoyen: 中保護民眾 12/17 09:19
→ dreamnook: 3.放火燒警署跟放著英雄躺地板有點差別 12/17 09:20
我有說他放火燒警署?
我是說他把警放到後,警署燒起來,而餓狼不救助,的不救助行為好嗎。
→ shihpoyen: 餓狼處理怪人是正確的 但這不會讓他打英雄這件事變成正 12/17 09:20
→ shihpoyen: 確的 12/17 09:20
→ dreamnook: 我們並不知道餓狼是不是就放著英雄等著被殺 12/17 09:20
其實這在法律上也是有理論的,但顯然這版痛恨法律的人不少,
我只接這樣跟你說吧,照你這說法
這樣所有把人在火場打昏的人,只要被害人被其他人救,都可以說其實我正要救他。
因此所有把人在火場打昏的人都不用負責殺人罪,只有輕傷害罪而已。
→ dreamnook: 而且在這之前餓狼還解決了黃金精子... 12/17 09:21
那是因為黃金精子本來也是要跟他打,而不是因為餓狼人有多nice
推 Sechslee: 這費雯也能討論47頁 12/17 09:22
多虧了你也增加了一樓呢~
→ dreamnook: 如果你只是要講說該不該處刑(坐牢/死刑) 我倒是沒意見 12/17 09:22
→ dreamnook: 畢竟以受害英雄來考慮 會希望加害者受處罰 12/17 09:24
→ dreamnook: 如果把觀點放到一般平民, 其實根本不知道發生啥事... 12/17 09:24
→ dimw: 就算你的過程不隨便 但結論聽來就是那麼隨便 12/17 09:25
→ dimw: 其實這也不是你的問題 你也知道就算一切合乎程序 12/17 09:31
→ dimw: 但現實就是還是有荒唐的事會發生吧 12/17 09:31
反正護航的都是,荒唐的事現實都有,那就沒什麼好討論了啊。世界無奇不有。
→ dreamnook: 一切合乎程序->讓決定法律的人用法律來決定你(X 12/17 09:35
我上面也說了一百多次了。
即便不看法律,不看程序,
你希望有人因為你的職業胖揍你一頓後把你丟在危險場所?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09:46:12
推 jaeomes: 一拳到目前為止 只看到兩個主軸 深海王篇的怎樣才是英雄 12/17 09:36
→ jaeomes: 餓狼篇的英雄是追求什麼 12/17 09:36
→ dimw: 不對喔 我認為你講的都是正論沒錯 只不過我不想當做真理而已 12/17 09:40
→ dimw: 誰知道真理是什麼鬼東西 不過你也沒說過你講的是真理就是了 12/17 09:43
即然你也說我講了正論,只是你不想當真理,
那就不能說我直接講餓狼錯,
頂多可以講說你認為我的推論是有問題或不對的。
有推論跟完全沒推論直接講人家是錯,差很多的。
推 bluecsky: 只能說惡狼是各一出來還是人形 直到最後才變成怪人的反 12/17 09:45
→ bluecsky: 派 今天要是惡狼一開始就是怪人型態或許讀者在投射上就 12/17 09:46
推 gueed32: 推這篇 12/17 09:46
→ bluecsky: 比較不會把他歸類成人來看 反過來如果是一個美少女... 12/17 09:46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09:48:29
→ bluecsky: 其實很多點就知道因為把餓狼看成人類 不過其實惡狼都放 12/17 09:46
→ bluecsky: 郎都放棄當人了 在這作品中怪人幾乎就是該死的價值上 12/17 09:47
推 simdavid: 舉例這什麼鬼… 12/17 09:47
→ dreamnook: 我開個玩笑你也要講你說神馬一百多次XDDDDDDDD 12/17 09:47
因為文很長我懶得數啦,隨便舉個數字,沒有其他意思。相信你也看得出顯然沒一百次,
只是強調我講過蠻多次的,一堆人都無視,我重打了好幾次。
→ bluecsky: 變成怪人的人被要求處死也是沒什麼錯誤的阿 12/17 09:47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09:50:04
→ dreamnook: 以後我還是別用(X)而是用(誤)好了 減少誤解XD 12/17 09:48
→ TED781120: 餓狼動機是屎,理由是屁,理念是垃圾,到底能有什麼好 12/17 09:51
→ TED781120: 講的。 12/17 09:51
非常同意
→ TED781120: 甜心假面假掰歸假掰,理由跟理念可比他充分得多了。 12/17 09:52
→ dreamnook: 你原文其實花了太多時間在拿台灣法律當舉例 12/17 09:53
各有好處啦,
法律的話是直接有個依據,如果我不引用法律上未遂跟不作為犯的問題,
肯定一堆人質疑,餓狼事實上沒殺到半個人的事實。
提到法律頂多就是被質疑法律正當性的問題,台灣公民不服從已經顯學了~
事實上不論我是講道理或法律,肯定都會被打,
最後我都要搬另一個出來說明,
那我還不如在正文把比較復雜的法律條文先講完。
而法的部分我也不是刻意講很長,
光是必要條文跟相對應劇情打出來就差不多那麼長了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09:58:29
→ dreamnook: 台灣法律...嘛, 就算對於老百姓是有幫助沒錯 12/17 09:54
→ dreamnook: 但觀感有點不太好 所以很容易失焦XD 12/17 09:54
推 dimw: 差很多 但結論看來卻都是那樣 這就是我想說的 12/17 09:55
→ StBernand: 很想噓你對八家將的歧視 12/17 09:56
這點,我確實是有失當之處沒有錯,八家將也有很nice的人沒錯。特此抱歉
→ dreamnook: 回到原點 我還是覺得你在比喻上不夠恰當 12/17 09:56
我比喻那段就算完全不寫,從法的角度切入也完全是一樣的結果,
→ dreamnook: 你的比喻是你開始立論的基礎 12/17 09:57
我是從兩個完全不同的角度切入,就算你不認同比喻那段,
法的部分完全相應。
→ dreamnook: 你的立論基礎再讓你進行驗證 12/17 09:57
→ dreamnook: 所以我個人是覺得就算你中間講起來是對的 12/17 09:58
→ dreamnook: 但總是建立在一個不夠恰當的基礎上 12/17 09:58
同上,本文的基礎不只比喻一個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10:02:19
→ dreamnook: 因而我覺得不夠好-不過那是對我而言 12/17 09:59
→ dimw: 我把你長篇大論忽略過程直接用一行推文表示就是那個樣子 12/17 10:00
推 hernest01: 我認為怪人協會與其說是犯罪集團,更像是叛亂團體 12/17 10:00
→ dreamnook: 如果你認為餓狼該受罰 我是沒意見 12/17 10:00
→ dimw: 如果你也認為我這麼做是在否定你 你也可以這樣認為 12/17 10:01
推 shihpoyen: 我是覺得怪人協會像恐怖份子 12/17 10:01
→ dreamnook: 但我會跟老師立場類似 不想進行處刑 但應該不會阻止 12/17 10:01
→ dreamnook: 這是因為我不是站在受害者的角度看 而是站在路人角度看 12/17 10:02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10:12:42
→ dimw: 還有一點我有點在意 整篇看下來我想問一下....你有睡覺嗎 12/17 10:06
觀察如微喔。
有睡,就睡得比較少而已。
推 hchs654: 惡狼牽制球棒讓蜈蚣破壞S市害了不知道多少人 就算他以 12/17 10:06
→ hchs654: 後會救一個小孩也還是該死 12/17 10:07
→ hernest01: 英雄協會的事務多半是處理一般警消無法處理的事件,要 12/17 10:11
→ hernest01: 說法律地位也應該比較像是軍隊或民兵,所以和怪人協會 12/17 10:11
→ hernest01: 的戰鬥應該視為戰爭或準戰爭的緊急狀態。雖然英雄協會 12/17 10:11
→ hernest01: 沒有明確的指揮和權責系統,但英雄當下應該都有對怪人 12/17 10:11
→ hernest01: 和罪犯的自由處分權。畢竟連索尼克都可以不用過問任何 12/17 10:11
→ hernest01: 機關就直接把桃源團一伙全殺了 12/17 10:11
前半段跟你同感,英雄協會本身處理的案件,要求一般警察去處理,
並認定那是警察的執權,從而認定英雄協會是無權處分,是沒有可行性的。
不過索尼克的部分本身好像也算是殺手保鏢,不法之徒之類的。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10:17:23
推 simdavid: 用現實的法律討論動畫裡角色的行為?你根本不瞭解漫畫裡 12/17 10:12
→ simdavid: 的法治方式為何,以什麼作為依據提出你的論點? 12/17 10:12
疑,我好像說過一百多遍了,雖然上面百遍的說法被抱怨,
但我請問即便法律不適用一擊世界,
難道您覺得在一擊世界裡打人後丟在危險場所都不用負責的?
推 shihpoyen: 雖然我算是同意h大的說法 但索尼克只是剛好沒被抓到而 12/17 10:14
→ shihpoyen: 已吧XD 12/17 10:14
→ simdavid: 再者,你是依據什麼理由決定《一拳》的世界觀適用台灣法 12/17 10:14
→ simdavid: 律而非日本法或美國法? 12/17 10:14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10:19:36
→ TED781120: 因為這些行為沒有那個國家是無罪的。 12/17 10:17
樓上這說法強而有力,
但還是會有人跟你說一擊的世界不是現實世界,
所以不見得會有一樣的法律,甚至一擊的世界沒有法律…
也許他們認為一擊的世界射飛鏢有罪,但打人殺人無罪
→ LODAM: 不提天然水那一段,光是餓狼跑去狙殺英雄就沒有無罪的可能 12/17 10:20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10:22:09
推 ericsyyang: 看到好多活在自己世界的餓狼廚xD推文無下限 12/17 10:22
→ ericsyyang: 要在那說裡面法律可能不同價值觀不同根本找碴,作者也 12/17 10:23
→ ericsyyang: 沒有100%詳盡設定也只能自己幻想 12/17 10:23
→ LODAM: 一擊的世界沒有法律的話,那囚犯是在服什麼刑wwwwwww 12/17 10:24
推 keeperess: 就算打的不是英雄,打一般白菜死老百姓也都有罪的啦 12/17 10:24
推 ericsyyang: 可能襲擊男孩子有罪恐怖行動殺英雄未遂無罪啊樓上你 12/17 10:25
→ ericsyyang: 不懂啦,世界觀唉 12/17 10:25
→ chuko: 行惡論事不論心,論心千古無完人;行善論心不論事,論事寒 12/17 10:26
→ chuko: 門無孝子。 12/17 10:26
推 kevinis0129: 原來中二屁孩這麼多... 12/17 10:26
→ ericsyyang: 一句話終結op 12/17 10:26
推 redsa12: ericsyyang是跳過了全部的討論嗎...現再堅持世界觀不同的 12/17 10:26
→ chuko: 行惡之人以行為判斷,理由根本不重要,除了自衛外沒見過作 12/17 10:26
→ redsa12: 是反對餓狼的人耶 12/17 10:27
→ chuko: 為加害者是合理的 12/17 10:27
→ redsa12: 假如法律和我們處在的世界觀相同 就是不能私刑處決餓狼 12/17 10:27
啊就是要移送法辦啊不是直接放跑啊,
我是有說過琦玉絕對非搞死餓狼不嗎。
上述我已經講過百次了。還是有人直接無視。
→ ericsyyang: 我反串啦囧 12/17 10:27
→ chuko: 無論什麼理由,以自己的喜惡為出發點去加害他人就已經有錯 12/17 10:28
推 shihpoyen: 我是覺得餓狼內心稱不上邪惡 但很莫名其妙 而行為上更 12/17 10:28
推 simdavid: 我沒打算針對你是非對錯的價值觀提出質疑。但是用現實的 12/17 10:28
→ simdavid: 法律討論虛擬劇情的對錯真的是很多餘。要嘛你也用《一拳 12/17 10:28
→ simdavid: 》世界觀裡的法律來討論。但事實上作者根本沒有針對法治 12/17 10:28
→ simdavid: 規範部分加以著墨。 12/17 10:28
同上,我已經提過百次,
即便現實世界裡的法律不適用一擊世界,
難道一擊世界裡的世界觀是有人因為他的職業就該被打昏後丟在危險場所?
難道獵殺英雄會符合一擊世界的世界觀?
真要符合一擊的世界觀,反而跟上面說的,餓狼就更可能直接私刑讓他死了。
上面支持狼的人也提到,如果適用現實世界法律,反而更不該私刑餓狼(這點我不反對)
→ shihpoyen: 問題大到不行 12/17 10:29
推 ericsyyang: 他是以法律最常識的類比,並非是要完全遵照法律而是 12/17 10:29
→ ericsyyang: 做普世價值的參考 12/17 10:29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10:33:35
推 kent88ch: 一堆為反而反的 真是非常好笑 XDDDD 12/17 10:32
→ dimw: 談到英雄就會談到正義 談到正義很自然也會扯到法律 12/17 10:33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10:36:32
→ dimw: 雖然講成這樣是有點藍色窗簾的感覺了 12/17 10:34
推 hernest01: 我覺得一拳的世界就像西部拓荒時代的美國,官方的執法 12/17 10:34
→ hernest01: 單位根本不足以對抗多數的組織犯罪,只能做些抓小偷或 12/17 10:34
→ hernest01: 是指揮交通之類的業務,法律在多數情況下發揮不了作用 12/17 10:34
推 ericsyyang: 要反對樓主說的就請在作者沒著墨法律下提出讓更多人 12/17 10:34
→ LODAM: 其實這沒什麼問題,DC或M社的英雄也有面對犯罪者處置的探討 12/17 10:34
→ ericsyyang: 覺得符合一拳錯之定義的論點,人家只是盡可能合理完 12/17 10:34
→ ericsyyang: 善的討論而非腦裡補補:作者一定是這樣想的 12/17 10:34
推 simdavid: 正義屬於個人價值觀的不同,但不是每個人的正義都能符合 12/17 10:37
→ simdavid: 法治。 12/17 10:37
→ skyerlight: 超喜歡餓狼也不覺得他有什麼大錯到必須殺掉,他的想法 12/17 10:37
→ skyerlight: 比較像魯路修要成為絕對惡,這樣的想法導致的作為不能 12/17 10:37
→ skyerlight: 說是錯的,亂世用奇典我覺得沒什麼問題,啊說什麼危害 12/17 10:37
→ skyerlight: 他人...靠前面有一堆AB級英雄甚至用派系打壓英雄,怎 12/17 10:37
→ skyerlight: 麼不說吹雪很可惡,這篇文章甚至提到刑法我都快笑死了 12/17 10:37
請保重,你笑死的話我也很為難的…
看看看標題,
本篇是在論證惡狼是惡,你都聲明惡狼是惡了,我也沒什麼好跟你爭論的。
本文從來也沒人提到吹雪打壓人很好,
至於其他人是不是惡,跟惡狼惡不惡無關,其他人殺人,你就可以殺人嗎?
推 ericsyyang: 你就笑吧,發篇文讓大家看看您的高見如何? 12/17 10:38
→ LODAM: 餓狼沒有大錯到必須「殺掉」好了,但他卻主動致人於死地 12/17 10:38
推 bluecsky: 主要是惡狼的作為吧 漫畫中的描述她就是一個到處亂入揍 12/17 10:39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10:42:23
推 dimw: 沒事就對現狀提出質疑好像只是為反而反沒錯 12/17 10:39
→ dimw: 這種事只有小孩跟哲學家會去思考 一般大人沒有這種時間 12/17 10:39
→ bluecsky: 人 最後長篇大論一堆自己的正義 但是並沒看到作為阿XD 12/17 10:39
→ LODAM: 主動致人於死地,這就已經構成他可被「移送法辦」的要件了 12/17 10:39
→ LODAM: 請不要忽略餓狼在英雄協會跟之後獵殺英雄的作為 12/17 10:40
→ bluecsky: 坦白講啦 就餓狼亂入後那些英雄都沒有死掉 所以才會有 12/17 10:40
→ bluecsky: 惡狼其實好像也沒這麼壞的假象 假如今天像是金屬球棒 12/17 10:40
→ bluecsky: 因為惡狼亂入最後被怪人殺了 即使殺他的不是惡狼 12/17 10:40
→ bluecsky: 但是惡狼是否有該死這件事情 我看就不需要多討論了 12/17 10:41
推 s15522666: 恩 先從何為英雄何為警察開始辨識吧 12/17 10:41
→ LODAM: 餓狼是不是該接受「死刑」已經是裁決量度的問題了 12/17 10:42
推 ericsyyang: 恭喜樓主上面又來個沒看懂你文章的 12/17 10:42
→ LODAM: 但基本上餓狼確實是需要被「移送法辦」,無論之後怎麼判 12/17 10:42
→ firefoxriko: 可能我最後真的會講到百次… 12/17 10:43
→ TED781120: 再說一次,餓狼動機是屎,理由是屁,理念是垃圾,個性 12/17 10:43
→ TED781120: 是中二,行為更是邪惡,拿什麼善惡二元來套他根本侮辱 12/17 10:43
→ TED781120: 善惡二元論。 12/17 10:43
→ TED781120: 他就是個客觀主觀都該死的人渣。 12/17 10:44
推 keeperess: 不如來討論餓狼粉的戰鬥力好了,跟TM/海賊粉誰強誰弱ww 12/17 10:44
推 ericsyyang: 沒看海賊不評論tm但我認為戰力不強 12/17 10:46
→ TED781120: 這世界觀的怪人本來就一堆死中二因為狗屁理由變得到力 12/17 10:47
→ TED781120: 量,就自以為強大對人有生殺大權了,餓狼只是其中之一 12/17 10:47
→ TED781120: 。 12/17 10:47
推 iam0718: 推樓上 餓狼就是個死中二 12/17 10:49
→ TED781120: 怪人可以仗著力量亂殺人,英雄因為力量強就代替一般人 12/17 10:50
→ TED781120: 反擊叫矛盾?把這當矛盾的才詭異。 12/17 10:50
→ firefoxriko: 同意樓上,除非強制徵英雄當公務員,不然叫公務員怎 12/17 10:52
→ firefoxriko: 麼去打怪人。 12/17 10:53
→ icrt000000: 呃… 罪不至死 12/17 10:57
這篇沒有說餓狼一定要死,
一個人犯罪至不至死是法院裁判問題,不是大家說了算,
但首先要有人把他移送法院而不是放跑。
推 skyerlight: 中二就算了,你講理念是屁動機是屎是怎樣 12/17 10:59
→ skyerlight: 一個小屁孩充滿中二思想..然後你說他是大惡我不怎麼能 12/17 11:00
→ skyerlight: 接受 12/17 11:00
有中二思想沒什麼錯,每個中二生多少都有中二思想,
但把中二思想拿去侵犯別人就有錯了,
一般的中二會去做人類狩獵嗎?
別說餓狼武功高,一般中二武功低,所以餓狼做得到人類狩獵,一般人做不到
只要有槍,中二衝到某特定職業的場所,殺幾個特定職業的人並不是辦不到。
餓狼錯,並不是他的思想,他不是思想犯,而是不作為殺人未遂,
說他的思想不正當,
是因為有人拿餓狼的思想超偉大,然後說餓狼因為思想侵犯別人是公民不服從…
拿餓狼自己後來也發現有問題的中二思想也可以說公民不服從?有趣有趣。
推 shihpoyen: TE大的說法的確稍微偏激了些 不過我也是不認同餓狼的理 12/17 11:00
→ shihpoyen: 念和動機就是了 12/17 11:01
→ TED781120: 老師第一個遇到的螃蟹怪人也只是叫囂幾句說要殺小孩啊 12/17 11:02
→ TED781120: ,有殺到嗎?罪可致死嗎?單就客觀行為他跟餓狼有不同 12/17 11:02
→ TED781120: 嗎?攻擊對象限制在惹過他的人,動機還比其實根本沒被 12/17 11:02
→ TED781120: 英雄欺負過的餓狼有說服力多了。 12/17 11:02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11:10:21
→ LODAM: 理念動機算是比較主觀的事情,但客觀而論他還是傷害很多人 12/17 11:02
→ TED781120: 你不能接受不關我的事也不關劇中英雄的事啊,他就是耍 12/17 11:04
→ TED781120: 中二耍到差點讓英雄全滅導致數以百萬計的傷亡,不是大 12/17 11:04
→ TED781120: 惡? 12/17 11:04
推 dimw: 單就餓狼對英雄的質疑我能理解 雖然我不認為他是對的 12/17 11:04
→ TED781120: 理念是英雄不該仗著力量殺怪人,啊怪人仗著力量亂殺人 12/17 11:05
→ TED781120: 好棒棒?動機是小時候被小屁孩說我是英雄霸凌,啊英雄 12/17 11:05
→ TED781120: 是有欺負你嗎?這些本來就是屎。 12/17 11:05
→ skyerlight: 怪人仗著力量殺人不對,英雄因為有力量去屠殺怪人就對 12/17 11:06
→ skyerlight: ?老師都說這麼做的原因是興趣而已.你要怎麼證明屠殺 12/17 11:06
→ skyerlight: 怪人的正當性 12/17 11:06
我運動也是興趣,難道運動就沒正當性?
興趣也有分正當跟不正當的,老師當英雄是興趣,並不說明英雄就沒正當性。
殺人比殺怪人?
1.實體上,怪是人嗎我請問?那些英雄殺怪人大家喊喊,有劇情是英雄殺人大家喊讚的嗎?
2.程序上,除了英雄協會,有什麼正式機關是在處理怪人,警察局怪人討伐科嗎?
憑什麼說英雄協會沒有處理怪人的權力。因此不正當。
現實世界不能組英雄協會去打流氓的差異在有警察在處理。
甚至你在路上看到流氓在欺負小孩子還可以主張緊急避難上去咧。
→ TED781120: 因為英雄基於怪人為惡才動手,怪人只因自己腦殘就亂殺 12/17 11:07
→ TED781120: ,這就叫正當性,懂? 12/17 11:07
推 p123i456g: 看埼玉放走惡狼那一段就知道原po根本沒看懂一拳 12/17 11:08
直接一句你不懂,還真是強大的理論基礎。
→ skyerlight: 行為上有罪不代表他是惡,他就耍中二的屁孩到沒有英雄 12/17 11:08
→ skyerlight: 能阻止(大人),沒有英雄能證明他是錯的話,他要怎麼改 12/17 11:08
→ skyerlight: 正? 12/17 11:08
→ p123i456g: 在埼玉眼中,他們不過是在玩互毆遊戲,哪來的犯不犯罪 12/17 11:09
餓狼跟琦是在互毆不能改變餓狼對其他英雄殺人未遂的事實。
→ TED781120: 劇中可沒有什麼善良的怪人被屠殺的劇情,只有一個中二 12/17 11:09
→ TED781120: 因為小時候被自稱要演英雄的屁孩霸凌過,長大說要狩獵 12/17 11:09
→ TED781120: 英雄。 12/17 11:09
→ skyerlight: 餓狼同樣因為英雄的錯誤理念才動手,也沒屠殺人啊 12/17 11:10
1.你懂什麼叫未遂的概念嗎。
2.餓狼的理念都已經被老師打臉了。
→ p123i456g: 對埼玉來說,只是來勸臨居安靜點,剛好遇到一群人在玩 12/17 11:10
對琦玉是在玩,對其他人可不是啊,都敏被打死了…
→ skyerlight: 狩獵英雄主因才不是因為小時候被霸凌... 12/17 11:10
→ TED781120: 行為有罪動機又白痴就是罪啦,少扯什麼人心。 12/17 11:11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11:22:04
→ TED781120: 遠因就是啦,英雄的錯誤理念?是餓狼自以為錯誤好嗎? 12/17 11:11
→ LODAM: 沒有屠殺人?那英雄協會那些被殺的犯罪者都不是人? 12/17 11:12
→ LODAM: 戰火還是餓狼自己主動挑起的,餓狼哪邊沒有屠殺人? 12/17 11:13
→ TED781120: 他證明英雄是錯的的方式是因為拳頭比英雄大,啊不就好 12/17 11:13
→ TED781120: 棒棒,果然無證是人渣因為他隨便一個來都可以被虐打這 12/17 11:13
→ TED781120: 樣? 12/17 11:13
推 MoonSkyFish: 只想說,現在看起來老師筆試21分不僅僅是諷刺制度了 12/17 11:15
→ MoonSkyFish: 他的觀念真的有待商榷 12/17 11:15
→ LODAM: 老師是不是主動放走餓狼其實有待商榷 12/17 11:15
→ LODAM: 因為客觀上很難證明老師真的主動放走餓狼 12/17 11:16
放著讓他走…難道老師還要開車送他再給他拌手禮才算放他走?
推 chyou2003: 亂入,廢死的世界觀不是做壞事都無罪釋放=,= 12/17 11:17
→ chyou2003: 如果漫畫中對人類是廢死,也是可以終身監禁餓狼 12/17 11:18
看來我要再說一百遍,
這篇從來也沒說我狼是唯一只能死刑,
但如同你說的,就算餓狼是終身監禁才對,那不移送法辦反而放跑他,又何從終身監禁。
推 dimw: 餓狼是錯的 是負面的 是不應該被議論 應該毫無爭議 12/17 11:19
→ dimw: 但同時他對英雄提出的質疑我也覺得很諷刺 12/17 11:19
→ TED781120: 當下這些英雄的理念根本沒有那個有錯,即使心理有滿足 12/17 11:19
→ TED781120: 自己的私慾,他們都是認為自己有力量所以應該挺身對抗 12/17 11:19
→ TED781120: 怪人,這世界觀的怪人也多數是隨自己高興就亂殺人的垃 12/17 11:19
→ TED781120: 圾,就一個腦袋進水的混帳仗著自己拳頭大嗆英雄理念錯 12/17 11:19
→ TED781120: 誤理由卻根本狗屁不通,叫動機不是屎? 12/17 11:19
→ dimw: 不過這是站在上帝視角這種旁觀立場才能說的風涼話 12/17 11:20
→ chyou2003: 其實一開始就說過,老師變強了,但也失去一些人類該有 12/17 11:20
→ chyou2003: 的東西 12/17 11:20
→ dimw: 單就一個讀者 我很能體會這種諷刺 12/17 11:21
※ 編輯: firefoxriko (210.69.149.175), 12/17/2015 11:27:13
→ LODAM: 其實我的說法是「有待商榷」,因為原作版畫面上並沒有提及 12/17 11:29
→ LODAM: 琦玉的「主觀意識」上要放他走 12/17 11:29
→ LODAM: 就畫面上來看是在「各方爭執中」,餓狼就自己逃跑了 12/17 11:30
→ LODAM: 當然也可以說琦玉那時候眼神上吊是個證據,不過這裡我持保 12/17 11:31
→ LODAM: 留態度 12/17 11:31
餓狼的速度根本沒琦玉快,如果琦玉沒要放跑他,餓狼根本要跑也跑不掉。
推 s21995303: 對埼玉而言餓狼唯一做過的只是吃霸王餐 當然不會抓他 12/17 11:32
→ s21995303: 啊… 12/17 11:32
就算琦玉沒發現餓狼是協會通輯的人類怪人,
難道沒看到餓狼剛打爆了一堆英雄?
除非認定英雄被打活該,難道這位吃霸王餐的人,不用為他剛剛打過的人負責?
推 p123i456g: 有人就是代入了弱小的英雄協會,才會把這些事看成天大 12/17 11:34
→ p123i456g: 的事,試著代入埼玉的觀點吧,其實那些都是微不足道 12/17 11:34
代入琦玉的觀點,世界上任何的殺人傷害罪都沒罪了好嗎,
因為根本沒人能傷得了琦玉,都是在玩而已
然後毀損罪唯一死刑。
代琦玉觀點根本是最大的笑話。
推 shihpoyen: 代入埼玉的觀點不一定是正確的 12/17 11:35
→ LODAM: 微不足道....在英雄協會對數名的犯罪者動手可不是微不足道 12/17 11:35
→ TED781120: 代入一個只是拳頭大可是根本沒搞清楚狀況的傢伙的觀點 12/17 11:36
→ TED781120: 幹嘛,禿頭從頭到尾都搞不清楚發生什麼事。 12/17 11:36
→ LODAM: 不論怪人協會一戰,餓狼就對上上下下超過十名的英雄動手了 12/17 11:36
→ LODAM: 另外再加上在英雄協會砍了一票召來的犯罪者 12/17 11:37
→ LODAM: 殺這麼多人都可以上社會版頭條了。 12/17 11:37
→ TED781120: 禿頭披風從頭到尾都以為自己在跟一個吃霸王餐的打架, 12/17 11:37
→ TED781120: 連怪人協會什麼的都沒弄清楚。 12/17 11:37
推 p123i456g: 那是來不及弄清楚吧,要是英雄協會沒來,怪人協會就會 12/17 11:38
→ p123i456g: 在沒人知道的情況下被滅,就像進化之家一樣 12/17 11:39
→ TED781120: 管禿頭來不來得及,他就是還沒搞清楚,有疑問嗎? 12/17 11:40
→ TED781120: 事實他到最後還以為餓狼只幹過吃霸王餐啊。 12/17 11:40
→ p123i456g: 你真了不起,都知道埼玉和英雄在想什麼 12/17 11:41
85話第一頁,老師出現在地面:「終於輪到我出場了」
86話第二頁,餓狼在老師面前爆打了閃光一頓
86話第五頁,餓狼在老師面前胖揍了黑光一頓
86話第十四頁,餓狼在老師面前把疆屍男打爛了。
顯然老師根本親眼看到餓狼對英雄的暴行。
老師這樣還說得出餓狼只是吃霸王餐,根本就是瞎了。
當然,你會護航老師的觀點他們就是在玩而已。
這種是在玩,那殺人的時候有什麼好救的,
對老師來講,對一般人來說的殺人攻擊也就搔癢而已。
→ TED781120: 你真了不起,臺詞都寫在那了還搞不清楚。 12/17 11:41
→ p123i456g: 重點沒錯,就是對埼玉來說,惡狼只是吃霸王餐而已 12/17 11:42
推 shihpoyen: 問題是餓狼做的事不只有吃霸王餐啊XD 12/17 11:44
→ TED781120: 禿頭不是不在意餓狼狩獵英雄,而是他還在「啥?你幹過 12/17 11:44
→ TED781120: 這種事?」的時候餓狼已提不起他打下去的興致了。 12/17 11:44
推 discoco: p123一直在瞎扯什麼.. 根本離題 12/17 11:44
→ LODAM: 另外補充琦玉放餓狼走的爭執,日後甜心假面對琦玉的評價上 12/17 11:57
→ LODAM: 目前還沒有提及到「那天你放了餓狼走」 12/17 11:57
→ LODAM: 恐怕在那個情形下,在場英雄對於餓狼逃跑的認知是「無法預 12/17 11:58
→ LODAM: 知的意外」。 12/17 11:58
推 simdavid: 餓狼有罪,這論點沒錯。餓狼該不該殺?由誰殺?這點有很 12/17 12:17
→ simdavid: 多作品都討論過了,最有名的大概就是蝙蝠俠系列,在《一 12/17 12:17
→ simdavid: 拳》裡過多的討論私法正義的問題只會侷限自己。因為按目 12/17 12:17
→ simdavid: 前的劇情作者很少著墨在這個議題上。 12/17 12:17
→ simdavid: 我不贊成原PO的論點是指用現實法律套用在虛擬劇情上,以 12/17 12:19
→ simdavid: 及用八家將舉例的不當類比 12/17 12:19
八家將,舉了特定職業,確實是我的不妥,
至於法律部分,上面說了好幾次了,有耐性的話可以拉上去找。
畢竟討論串真的有點長。
推 miruko: 期待原po真的講一百次XD 12/17 12:39
推 macrose: 螃蟹怪人也沒傷害到誰,只是找個小孩的碴就被琦玉煮來吃 12/17 14:11
→ macrose: 所以看你分析的這麼認真,莫名的有種滑稽感 12/17 14:13
推 death0228: 埼玉:職業英雄失職喔? 我不幹了行不行 12/17 15:45
琦玉不想,因為他一開始就是有目的加入英雄協會的,
為了增加知名度,如果不幹就是回到之前那樣,那他不就做白工。
推 davy012345: 醒醒 你什麼時候產生臺灣的法律適用於一擊世界的錯覺 12/17 17:49
→ davy012345: 有本事就去問原作一擊世界的法條是怎麼設計的 12/17 17:50
我真的該來數我說了幾次,
第一,就算不限在台灣,當餓狼那些行為在世界各國都是有罪的。
第二,就算一擊世界的法律體系跟現存法律體系全然不同,他仍然不該放餓狼
前面推很多次了,自己拉上去看
第三,如果一擊世界完全處於無法律的情況,那反而更讓其他英雄可以動私刑。
推 shouru: 原po的耐心真好啊 12/17 20:41
推 HighSunday: 天然水沒辦法主動攻擊沒有戰力的英雄喔 12/17 21:32
餓狼攻擊的標準不是有沒有戰力,而是有沒有殺意,
所以即便躺在地上,滿懷恨意的話,天然水就能殺他。
推 HighSunday: 那也應該給法官判死刑,不是在對方已經被制服的時候 12/17 21:38
→ HighSunday: 殺吧 12/17 21:38
我同意啊,所以我原文+推文說了一百次,就算你不殺他,也該把他移送法辦啊。
琦玉把他放跑,就是沒辦法移送法辦啊。
推 HighSunday: 從來都沒人說餓狼沒錯阿,你不能因為大家反對最後的私 12/17 21:49
→ HighSunday: 刑就以為大家認為餓狼是對的 12/17 21:49
首先,私刑的部分,上面我講了移送法辦,一百次了,所以沒有私刑問題。
然後你要不要看一看上面有多少人說餓狼沒有錯
或是不要以善惡二元論來看餓狼,
世界上沒有絕對對錯這種說法呢?
顯然你說沒人說餓狼沒錯,是完全沒看推文喔。
→ HighSunday: 如果其他英雄是叫琦玉把他綁起來,那大家還會說什麼 12/17 21:49
→ HighSunday: 嗎 12/17 21:49
會喔,我上面說應該移送法辦的說法,也是有人有意見的喔。
→ HighSunday: 攻擊把現實的法律套進去的意義就跟看漫畫還要討論物理 12/17 21:59
→ HighSunday: 規則一樣 12/17 21:59
關於法律的部分,我也提過好多次囉,即便不法律來看完全是一樣結果喔,
再說你上面提到了不要私刑,那請問不要私刑,該如何處置,
不是也要又正式程序辦理嗎,那結果還不是要移送「法」辦嗎。
推 nisaliet: 埼玉本來就不是因為正義感才當英雄的 12/18 01:05
推 a43164910: 一堆人開大絕 原PO加油我精神上支持你 12/18 09:02
推 chikasa: 邏輯正確~推一個 12/18 09:16
推 wizardz: 推原文,觀念正確,真虧你這麼有耐性… 12/18 17:33
推 cat5672: 現在再看了一下和原PO你的討論 莫名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12/18 18:31
→ firefoxriko: 我也是十九號再回來簽到,真是討論了很久的 12/19 19:29
雖然我們的討論並不見得有共識,但大家討論了這麼久,就是一種價值。
我當然也不希望有人理念跟我不同就胖揍我一頓,你懂我的意思。
※ 編輯: firefoxriko (180.218.233.172), 12/19/2015 19:55:25
推 geniusjimmy: 推一下上面的自白 12/19 23:40
→ YMSH205: 發問 首先英雄協會是政府機關還是人民團體 12/21 11:33
→ YMSH205: 提問二 為什麼在未經公證的審判之下反對處以死刑是有問題 12/21 11:35
推 h4321oem: 本性可能不壞 但是犯錯就是犯錯 該罰還是要罰 12/23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