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a43164910: 會被說字太多== 06/02 14:08
推 Edison1174: 應該會有律師出來打臉 06/02 14:09
推 hoe1101: 雖然很簡潔有力,但應該違法了 06/02 14:09
噓 kurenaiz: 所以你不是老闆 先去當老闆再來 06/02 14:09
→ gfabbh: 這種店家肯定會被負責消費者保護業務的政府機關給關照。 06/02 14:09
推 zero0202: 沒用 你店內規矩如果違法的話是沒有效力的 06/02 14:09
推 melzard: 你也太多話 我幫你改好了 06/02 14:09
→ linceass: 你這不退款被告肯定輸的 06/02 14:10
→ melzard: 安靜吃麵 吃完快滾 —八個字簡單易懂 06/02 14:10
→ yukitowu: 太長了 "吃完快滾" 06/02 14:11
→ Sarfate: 店我的 歸我管 你不爽 就離開 懂? 06/02 14:11
→ kayliu945: 你直接只賣外賣就好 06/02 14:11
→ yukitowu: 看來咱們都不是開店的料X|D 06/02 14:11
噓 zzz71084482: 法律優位原則 06/02 14:12
→ tose4433: 9~11F太長了 我再濃縮成三個字: 06/02 14:12
→ tose4433: 「我是神。」 06/02 14:12
→ linzero: 牴觸法律者無效 06/02 14:13
→ chigo520: 不爽不要吃 不是更簡單 06/02 14:20
→ peterisme17: 太長了 "快滾"就好 06/02 14:21
→ DarkHolbach: 不用那麼複雜,就這樣寫:十分鐘以內吃完,吃完桌椅 06/02 14:27
→ DarkHolbach: 餐具自己收,然後快滾 06/02 14:27
推 aclahm: 「不爽別來 我說的算 吃完快滾」如何 06/02 14:40
噓 demitri: 字太多了啦 06/02 14:59
→ eva05s: 「滾」 06/02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