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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game3: 所以你標準要怎麼定?你要找誰擔這個責任?為什麼醫護要 06/29 20:54 : → pgame3: 幫你擔這個責任?你有人力做到這麼大規模的評估需求?到 06/29 20:54 : → pgame3: 時候亂評估出問題你要負責? 06/29 20:54 : → pgame3: 要這樣搞不如強制75歲以上通通dnr還比較沒爭議 06/29 20:57 單就最近的提案來說 安樂死合法化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52d9726-c97f-4ab0-bfc2-b18ba7ce4a66 該提案是直接參考國外的法律標準 美國奧勒岡州尊嚴死亡法(Oregon’s Death with Dignity Act) 醫生在有兩位醫生診斷病人生命不超過六個月的情況下為減輕病患的痛苦, 給身患絕症的病人開致命藥物,供病人自己服用,加速死亡過程。 加拿大醫療輔助死亡(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 MAID)法律 不適用於未成年人,也不能用於減輕精神疾病的問題。 為了防止自殺旅遊,只有符合加拿大醫療保險條件的居民才能有安樂死的資格。 有兩個獨立的書面醫學意見 必須確認病人的醫療條件已經達到一個不可逆的「嚴重和不可挽回」的狀況, 以及「自然死亡是可以合理預見的」 澳洲維多利亞州2017年自願協助死亡法(Voluntary Assisted Dying Act 2017) 安樂死申請人必須在維多利亞省定居至少一年, 18歲以上、生命只剩不到6個月的絕症病患。 基本上都是至少兩位醫師評估且是絕症病患, 總之,現在還提議還在附議中,支持或反對的都可以去留言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13.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88046643.A.15A.html
orze04: 反對的還是認為連協助都不該協助 06/29 22:11
orze04: 或是施壓藥廠拒絕供貨給提供協助的醫院 06/29 22:11
pgame3: 我道德上是沒什麼意見,純粹就認為有夠麻煩不希望健保體系 06/29 22:15
pgame3: 納入這個,台灣是個民眾會要求要升壓劑但是不要插管電擊 06/29 22:15
pgame3: 的地方,誰知道他們家屬到時會不會生出什麼奇怪要求,有 06/29 22:15
pgame3: 夠麻煩 06/29 22:15
pgame3: 這個最好就自費個幾千幾萬再跑幾個月流程展現一下決心,命 06/29 22:20
pgame3: 是自己的一句納入健保就要別人陪你負責有夠靠北 06/29 22:20
rafael750626: 這個納入健保正反雙方會不會戰到街頭鬥毆啊?(被打 06/29 23:12
rafael750626: ) 06/29 23:12
YomiIsayama: 醫生同意 本人同意 家屬中有一個不同意 做不做? 06/30 06:23
YomiIsayama: 不如跟黑傑克一樣自費讓你展現想死決心 06/30 06:24
leo125160909: 政府:讓你好死怎麼榨取醫療費,當然要歹活拖越久越 06/30 11:51
leo125160909: 好 06/30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