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lcard22:就跟你說風向球丟一丟看風向辦事而已啊 07/22 07:15
→ alcard22:風往哪吹就往哪倒,很機動的!要嘛主持正義、要嘛出來喊 07/22 07:17
→ alcard22:冤 07/22 07:17
→ david10ne:丞相! 起火啦! 07/22 07:17
推 Becuzlove:基本上這種事就是有反映有處理 只是看處理得好不好@@ 07/22 07:18
推 Nagasumi:官就是以只要自己不要出事就行了的心態去作事的 07/22 07:47
推 ZMTL:要處理?不然我們立法把檢舉人抓起來好了 07/22 07:55
→ newgunden:出版社出錢組成財團法人 只要有類似新聞出現馬上以 07/22 07:57
→ newgunden:損害名譽or歧視特定族群or etc告下去 立委媒體一起告 07/22 07:58
→ newgunden:告到沒人敢說半句廢話為止 07/22 07:59
→ newgunden:就像殺石工會的作法一樣 07/22 08:01
推 ZMTL:你可建議出版社啊,或者出版社也不覺得有什麼影響XD 07/22 08:10
推 namdoogmi:這基本上告不贏的,一來新聞自由,二來可受公評... 07/22 08:13
→ moriofan:只會做代理類型的出版社不會想這麼多啦 07/22 08:13
→ namdoogmi:因為畫面是真的... 07/22 08:13
→ moriofan:連翻譯費都在省的 07/22 08:14
推 newgunden:不用告贏 重點是有告 中一張樂透就可以獨立完成了XD 07/22 08:22
推 ZMTL:不告贏那打官司的成本誰出… 07/22 08:24
推 newgunden:靠"愛" 07/22 08:30
推 namdoogmi:真的要告就請出版社去向檢察官告訴就好,但應該會不起訴 07/22 08:32
→ newgunden:或是宗教操作 像是日本犯罪率遠比嚴格的美國要低很多 07/22 08:32
→ namdoogmi:現實一點的做法是一人一信灌抱議員信箱表達抗議 07/22 08:33
→ namdoogmi:就身為一個宅宅,我只能在電腦前嘴砲... 07/22 08:33
→ WeAntiTVBS:發文的是文化部 看看後面官印就知道 07/22 08:39
→ WeAntiTVBS:其業務為原本的新聞局出版審核業務 07/22 08:40
推 joyo21114s:告檢舉人跟立委根本是自殺行為 07/22 09:00
推 newgunden:要改變社會看法本來就要有所覺悟 不然就是看著 07/22 09:06
→ newgunden:一堆人從十年前就一直轉某某立委 家長的火之七日間 07/22 09:07
→ newgunden:相關新聞 07/22 09:07
→ newgunden:說到最後也是只能爆信箱 07/22 09:07
推 bearking2:簽名檔……XD 07/22 10:10
推 kerry0496x:我反而覺得千名檔兩件事情都非常困難 07/22 10:22
推 mcpsmcps:簽名檔前後兩件事難度根本不同阿 07/22 10:41
→ mcpsmcps:一個是腦死一個是被魔法殺死 07/22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