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mwolf: 啊就公司的財產在處理啊 07/09 10:09
推 Rocksolid: COVER買斷皮的話,就可以自己告啊,賦予什麼能力不是 07/09 10:10
推 melzard: 你有本事就搞個公司法人 不然法院誰跟你用虛擬形象互動 07/09 10:10
推 arthasking: 跟一張皮對簿公堂!? 07/09 10:10
→ Rocksolid: 多此一舉,阿皮就公司的財產,違法侵犯權利,公司出面 07/09 10:10
→ melzard: 個人勢就乖乖把皮脫掉上法庭去吧你 07/09 10:11
→ Rocksolid: 告就好啦,皮為什麼要出來WWW? 07/09 10:11
→ mso18774: 我猜在法官眼裡V皮大概跟公司的電腦是同一個等級的東西 07/09 10:11
→ mso18774: 吧 07/09 10:11
→ ThreekRoger: 應該是網路帳號一樣的東西吧 07/09 10:12
→ melzard: 在法官看來V皮其實就像MMORPG裡的腳色外觀一樣而已吧 07/09 10:12
→ ckwing03: 中之人類似歌手 歌主要是唱片公司的 07/09 10:12
→ Rocksolid: 皮的問題公司出面,真有人找出中之人攻擊對象是中之人 07/09 10:13
→ Rocksolid: 就是中之人自己上 07/09 10:13
推 Livin: 但是某種程度上來說如果可以說服法官,皮跟中之人不可分, 07/09 10:16
推 hermis: 如果是個人勢出道,皮跟人設一開始就是中之人自己弄得呢? 07/09 10:16
→ Livin: 也許有機會導向肖像權這方面去打官司? 07/09 10:17
推 roger2623900: 官司都是真人去打 遊戲或動畫相關的訴訟還不是公司 07/09 10:19
→ roger2623900: 負責 07/09 10:19
→ roger2623900: 阿不對 用藝人來類比應該比較好 07/09 10:22
→ XFarter: 我覺得把 V 當作戲服或是角色來看比較實際 07/09 10:25
→ XFarter: 它不具備思考能力的狀況下很難被判定成自然人 07/09 10:25
→ XFarter: 所以根據不同的事件會有不同的判例,但大原則就是我上面 07/09 10:25
所以我才會討論非法人/法人
→ XFarter: 講的 07/09 10:25
推 seanpai: アズマリム自己去查 07/09 10:26
推 asz448151: 這裡看起來像vt版嗎? 07/09 10:26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233 臺灣), 07/09/2021 10:26:21
推 hermis: VT應該要當法人看吧,非法人不行啊,皮又不是真人 07/09 10:27
非法人像是祭祀公業 大樓管理委員會之類....
→ jaguarroco: 法人的財產啊,不要什麼都以自然人去考慮 07/09 10:27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233 臺灣), 07/09/2021 10:28:22
→ jaguarroco: 個人勢也一樣啊,他的個人財產 07/09 10:29
→ XFarter: 民事訴訟上要看案件,目前 V 跟觀眾的互動很難讓 V 有直 07/09 10:31
→ XFarter: 接的財物損失,我覺得要談就要談類似刑事案件的背景比較 07/09 10:31
→ XFarter: 好講。 07/09 10:31
→ XFarter: 如果有個具有刑事責任的案件:是 YouTube 直播上有人瘋狂 07/09 10:31
→ XFarter: 對著 V 的頻道到不能接受的地步,且假設找得到當事加害人 07/09 10:31
→ XFarter: 則當然中之人和官方都有可能出庭,但中之人在現行制度下 07/09 10:31
→ XFarter: 如果仍然不想公開身份,應該是要簽代理契約一類的內容, 07/09 10:31
→ XFarter: 來讓公司和律師代為出面? 07/09 10:31
→ XFarter: 有部分腦補還沒驗證相關法條,等樓下幫我補XD 07/09 10:31
用性侵案件處理模式嗎
V跟中之人好像很難類推適用
兩者情況畢竟很難相比
→ jaguarroco: 就算你說社團勢好了,也是由社團派出代表 07/09 10:31
推 CactusFlower: 什麼鬼 這些不是當初出道前跟公司簽的約都應該有嗎 07/09 10:32
推 smart0eddie: 所以應該就是對皮的就是皮的持有人來處理 07/09 10:32
→ smart0eddie: 對中之人就是中之人自己處理 07/09 10:32
→ smart0eddie: 是這樣的意思嗎? 07/09 10:33
推 asasas0723: 概念性連結 07/09 10:33
→ smart0eddie: 也就是對象是虛擬角色或是現實真人是不一樣的 07/09 10:34
推 hermis: 皮只是外表的一部分,不算完整的VT 07/09 10:34
→ hermis: 真正的問題關鍵恐怕還是在VT的名字,不能用就很麻煩 07/09 10:34
推 TanakaJapan: 網路帳號就算有人格,開庭也是叫裡面的人出來吧 07/09 10:35
網路帳號我認為還是很難用一對一的概念處理
倘若是數人共持一個帳號呢?
例如EVE可能就有一個持有泰坦駕照的帳號是數人持有
那如果對該帳號公然侮辱或誹謗呢
只能找登記個資的人嗎
又如果是帳號經手專賣呢?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233 臺灣), 07/09/2021 10:35:37
→ TanakaJapan: 所以公司跟中之人的問題可能像是網路帳號所有人跟使 07/09 10:36
→ TanakaJapan: 用人? 07/09 10:36
→ berice152233: 公司: 07/09 10:37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233 臺灣), 07/09/2021 10:37:37
→ XFarter: 給個箭頭,法人的定義本身就不帶自主性(無論私法人還公 07/09 10:37
→ XFarter: 法人,我的認知和查了一下應該都是沒有) 07/09 10:37
→ XFarter: 非法人才有人格,如果有某個物件為法人,則它必然沒有自 07/09 10:37
→ XFarter: 主性 07/09 10:37
→ XFarter: 而如果你要認一個 V 的 “皮” 有所謂的自主性,你得先抽 07/09 10:37
→ XFarter: 離中之人才能討論它的行為能力 07/09 10:37
→ XFarter: 但想當然爾抽掉中之人(表演者)以後皮就是個皮,自然沒 07/09 10:37
→ XFarter: 有自主行為能力。 07/09 10:37
→ XFarter: 且,如果作為一個無自主意志的法人這件事成立了,就代表 07/09 10:37
→ XFarter: 它的權益、發話人跟執行者應該是公司內部契約和章程決定 07/09 10:37
→ XFarter: 的,而這些 “名詞” 的接受方自然是 Cover 07/09 10:37
→ XFarter: 我不是法律跟公民相關專業,但我想我知道的公民知識應該 07/09 10:39
→ XFarter: 大原則都對。 07/09 10:39
→ XFarter: 剩下的模糊地帶,應該還是要看實際的判例和法官心證吧 07/09 10:39
→ XFarter: 畢竟世界上都有跟無機物結婚的例子了...雖然我不確定在該 07/09 10:39
→ XFarter: 國或台灣的法律上能不能適用結婚關係 07/09 10:39
推 hdjj: 人權和物權是兩個不同的部份,混在一起當然會覺得複雜 07/09 10:46
推 smart0eddie: 跟初音結婚那個有新聞說被離婚了QQ 07/09 10:48
推 hermis: 通常搞到要對簿公堂,中之人對VT就沒有操控權了,何來自主 07/09 10:52
→ hermis: 所以曾經有操控權這個事實能被追認嗎? 07/09 10:53
推 asd18357: 國外不知道 不過國內有過類似案例 被定義成概念式連結 07/09 10:53
→ asd18357: ? 07/09 10:53
推 febonach: 你這是沒事找事,一個財產權你搞成這樣,真是不溫暖又沒 07/09 11:54
→ febonach: 人性的訴訟制度 07/09 11:54
你484沒蓋棉被哭哭過
一床棉被之不治,何以天下國家為?
→ luckysummer: 這個要律師和法官,正反方都會有成立空間,除非之後 07/09 11:54
→ luckysummer: 有特別法律規定,或有釋字、大法庭做出相關解釋 07/09 11:54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233 臺灣), 07/09/2021 11:58:40
噓 truelife009: 484要再讀一個月的書壓力很大啊 07/09 12:02
→ truelife009: 我看這一定不是我們溫暖的協同主義論者 07/09 12:02
你484沒被邱壯壯用爭點效錘過?
而且都幹勒 延期到10/30了啦
推 zxc88585: 概念式連結 卡痛蛤蟆U焰膽 07/09 12:06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233 臺灣), 07/09/2021 12:11:19
推 chinsong: 能算二創嗎? 07/09 13:44
噓 martin1007: 如果有好好理解法人的意義跟賦予非法人團體當事人能力 07/09 14:03
→ martin1007: 的目的,就不會有這種好笑的問題了 07/09 14:03
→ leo125160909: 公司財產,結案 07/09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