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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業分析師 Daniel Ahmad 早前發現,騰訊在 2019 年申請的一項有關遊戲內虛擬貨幣和物品繼承權專利,而該專利本月初終於獲中國專利局許可。 騰訊所申請的專利,簡單來說就是讓玩家將遊戲內的虛擬財產,於遺囑中交代繼承人誰屬。 遊戲內的虛擬物品往往以真金白銀購買,自然有其價值,但往往會被家人忽略,而遊戲商亦未必願意將已過世玩家的帳號,讓其家人承繼。 騰訊獲批的專利能確認遊戲帳號和裡面的虛擬物品,屬於離世者遺產一部份。雖然騰訊擁有此專利,但他們未有確定會否將之應用於他們開發或代理的遊戲內,亦不知道會否開放予其他遊戲商使用。 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PazXWr --- ...騰訊認為如果用戶接受網路服務商提供服務形成的數據虛擬財產,那玩家包括遊戲幣在內的虛擬財產,屬於騰訊的數據 它就是一串設計好的數字,主權在騰訊手裡,玩家 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 且騰訊認為遊戲帳號遊戲道具不屬於虛擬財產... 騰訊以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起訴DD373交易平台。因DD373裡面可以交易DNF帳號和金幣或者道具 騰訊就認為DD373平台鼓勵DNF的道具金幣交易,影響了DNF的運營,損害了騰訊的利益。 於是騰訊就要求DD373賠償4000多萬元並道歉。 但是最終是騰訊敗訴收場。 https://www.bilibili.com/read/mobile?id=11110809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06.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26658848.A.166.html
smart0eddie: 蛤 07/19 09:42
dsa3717: 目前絕大部分的合約都傾向玩家跟廠商租用服務吧 07/19 09:44
xbit: 這很對岸阿..只有暫住權的韭菜要什麼遺產阿 07/19 09:47
RLAPH: 這把+9瑟魯基要傳給我兒子 07/19 09:47
alinwang: 記得STEAM也是類似作法,持有遊戲者過世就沒了. 07/19 09:50
SuperSg: 這樣比較方便,玩家也不可能因為這條就不用這個服務 07/19 09:51
tsairay: 持有者密碼有傳下來的話,這些遊戲商也不能怎樣 07/19 09:52
gunship: 可以啊,非本人使用的話營運有權利鎖帳號吧 07/19 09:53
wsx26997785: 幸好我玩的是原神 07/19 09:53
cycy771489: 兒女大罵父母只課金,不花在我身上 07/19 09:57
akles111: 孩子,財富就放進遊戲裡,找到秘密就有銀行密碼 07/19 09:58
Weikey: 標題跟內文是不是不一樣啊 還是我哪裡誤會了... 07/19 10:00
Weikey: 看起來所有權在玩家手上不是? 07/19 10:01
Yanrei: 蛤,這是什麼專利… 07/19 10:03
none049: 接下來對岸的遊戲廠商會檢查玩家死了沒,然後要求已死的 07/19 10:03
none049: 玩家家屬交回實體版遊戲嗎? 07/19 10:03
DorkKnight: 這個為什麼可以申請專利 07/19 10:03
assassin5561: 這要繼承什麼毛?哪天你伺服器關了要不要遺孀來告你 07/19 10:06
assassin5561: ? 07/19 10:06
assassin5561: 自找麻煩的專利,腦袋有洞 07/19 10:07
AdomiZA: 明確界定為原使用者遺產就能名正言順課稅了 07/19 10:08
AdomiZA: 六位神奇數字後面的東西還能靠年度贈與避掉 這種價值不 07/19 10:08
AdomiZA: 具客觀判斷依據的資料怎麼算也是個麻煩 07/19 10:08
AdomiZA: 買斷制/課金加值服務轉蛋那些各設標準會非常亂 07/19 10:08
AdomiZA: 當然這問題只有那種大到不會倒的公司需要煩惱 07/19 10:09
AN94: 沒啥人在意的東西 騰訊真閒 07/19 10:10
johnny3: 因為你繼承帳號是拿別人帳密繼續使用 不是法律上真正轉 07/19 10:20
johnny3: 移所有權的繼承 07/19 10:20
johnny3: 這時候就有一個問題 原本的使用者合約繼承人需不需要遵 07/19 10:21
johnny3: 守 繼承人沒勾過EULA還算有效合約嗎 07/19 10:21
ddkkz2003: 標題在講什麼啊 專利是騰訊自己申請跟使用者無關啊 07/19 10:22
shanpan0412: 亂下什麼跟內文沒關係的標題 07/19 10:35
Rivendare: 垃圾廢文標題 07/19 10:45
Knightv: 我以為都是國家的,他馬娘的我想跟馬化騰共產 07/19 10:49
The4sakenOne: 其實Steam也是用租用的 不能繼承 07/19 11:08
tcancer: 這專利條件優於Steam耶 07/19 11:31
combokang: 浪費我時間看完然後根本和標題不一樣 07/19 11:41
Innofance: 電磁紀錄一般不都歸廠商= = 07/19 11:45
tinghsi: 我怎看不懂這標題 07/19 11:59
lunhsuan: 帳號廠商的這不是常識嗎...我們只是租用服務 07/19 12:02
lain2002: FB使用者過世會變“紀念帳號”,由”代理人”管理帳號 07/19 12:29
FncRookie001: 黨:你再想一下是誰的 07/19 12:33
richard42: 這不是常識嗎 打開遊戲最前面非常長的合約上就有寫 07/19 13:16
richard42: 只是很多人看都不看直接就點同意 07/19 13:16
mike0327: 這專利真要商業化黨才不可能准啦 07/19 13:36
ejru65m4: 內文跟底下討論是不是相反啊? 07/19 13:46
ejru65m4: 內文好像是承認遺產存在 07/19 13:48
streakray: 對耶 還有這種遺產喔 07/19 17:01
chuegou: 數位遺產 這幾年前有討論過 記得那次是討論數位音樂 07/20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