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92 811/21 Gwaewluin R東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條例捲土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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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waewluin (神無月 孝臣)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東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條例捲土重來了
時間: Sun Nov 21 01:14:39 2010
: → TheJustice:刑法235條是什麼@@? 11/21 00:51
這個其實滿重要的
知道比較好
以免哪天被hame
中華民國刑法第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
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
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簡單的說
由於內容的範圍非常大且也沒說清楚
所以就是鴿子覺得想送檢察官就可以送了
沒記錯的話
之前就有漫畫出租店的工讀生因此被送辦過
因為店中有陳列限制級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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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an or a Parasite
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 man and a parasite? A man builds. A parasite
asks "Where is my share?" A man creates. A parasite says, "What will the
neighbors think?" A man invents. A parasite says, "Watch out, or you might
tread on the toes of God..."
─Andrew R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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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1.231.210
※ 編輯: Gwaewluin 來自: 220.131.231.210 (11/21 01:17)
推 TheJustice:原來是這個.....這條真的該修了 11/21 01:17
推 kuromu:不強大就改變不了法律 民主是集團分贓 11/21 01:18
→ Hydran:這個很常被提出來 不過都是選舉才會拿出來說 選完就... 11/21 01:19
推 xtxml:我覺得要修正的法條,而是執法的原則 11/21 01:22
→ xtxml:如果每次送檢察官都是不起訴,那便是執行的的問題 11/21 01:22
→ xtxml:『我覺得要修正的不是法條』 <== 漏打 11/21 01:23
推 gunng:不過本法其實跟通姦一樣 算是近來很少動用的法條了 跟原PO講 11/21 01:32
→ gunng:的一樣 這罪會不會送檢察官 都是看鴿子要不要辦一樣 不然你 11/21 01:33
→ gunng:看某火車站附近大樓地下1F跟光00場 不也公然陳列? 11/21 01:34
推 superrockman:垃圾鴿子還不是缺業績就去那邊找祭品 要反制的話 11/21 01:35
→ superrockman:看到鴿子就把他們通通拖去砍了餵野狗卡實在 11/21 01:35
推 newgunden:那裏都有人罩的 外縣市就....自求多福 11/21 01:35
→ superrockman:另外也要用武力介入的方式破壞這個235惡法 才能一勞 11/21 01:36
→ superrockman:永逸 11/21 01:36
推 gunng:看過搞暗門和暗語的 買謎片搞得像進秘密基地XD 11/21 01:39
推 newglory:你是說淡水白鹿洞事件吧...那個好像只是條子頭頭新上任 11/21 10:04
→ newglory:單純要業績表現 11/21 10:04
→ newglory:然後就隨便找一本漫畫說違法就把看店工讀生抓起來 11/21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