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53 20 8/26 belmontc R[閒聊] 剛剛有記者友善地問了<漫畫分級>的問題
文章代碼(AID)#1CTVYDzm
作者: belmontc ( ̄▽ ̄#)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剛剛有記者友善地問了<漫畫分級>的問題
時間: Thu Aug 26 13:15:50 2010
※ 引述《LeeSEAL (青春活力小海豹咪)》之銘言:
: 是TVBS的記者
: 他或她友善地問了<想請教您對漫畫分級制的想法意見>
: 因為這方面我不熟, 就先婉拒了
: 懇請大家抱持平等互惠的態度陳述您的看法
: 或許對以正視聽有所助益
: 先謝謝大家的幫忙 :)
個人管見 如有錯誤還請多加批評
所謂漫畫分級制度,就一般大眾而言,
漫畫分級制度跟電影電視分級,看似都是為了要保護或是對於未成年人在尚未有成熟心智,
對於所謂各式各樣的言論意見或是圖像表達,在他們未能做出正確判斷之前,
讓它們避免因此受到成長過程中價值觀或人生觀判斷的影響,而所做出來的分級影響,
然而,漫畫分級制度在過去好幾十年之間老舊的傳統漫畫(如7年級生的七龍珠或其他漫畫)
並沒有明確去規章或設立這樣一個標準,雖然在書商之間或是讀者在選閱之際,都會有共識
般地去理解部分書籍是不適合年輕人看的,部分書籍的價值觀或是描寫是該被受限制的,
然而這終究是一種需要仰賴閱聽者之間所長久習慣的共識而形成的拘束力,對於該保護的
青少年或兒童,若他們並沒有類似的共識那也很難形成保護
在我國修訂漫畫分級制度在這良好的立意上,而想要去介入保護兒童或青少年的閱聽空間,
但是雖然初創之立意甚好,實際執行上卻受到一些本身帶有嚴重價值觀偏差的團體去介入,
甚至在分級始創之際,甚至鬧出連普遍級的小叮噹(現稱:哆唻A夢)也被標示為兒童所不該
去閱讀的18禁限制級,而這情形至今尚未有改善,許多普遍級或該被列為輔導級或保護級,
一而再而三地被有心人士操作,凡當今所稱之萌系畫風或是稍具寫實或性向開放的作品,
往往被小題大作認為是色情暴力等帶壞或是不良影響兒童或青少年的罪魁禍首,
更甚者許多立委或是所謂的道德教育團體也常藉由拿著本就是18禁的書籍然後藉由操弄資
訊愚弄民眾辯稱限制級作品為普遍級之刊物,藉機抹黑所謂漫畫市場或是所謂次文化的部分
,如日前在美術館所展示日本模型藝術的海洋堂展覽,館方早已經將所謂限制級的區域封鎖
或是嚴格限制進入,仍有立委藉故帶著大批媒體進入並抹黑館方展覽色情,假道德之名而實
質上行迂腐陳舊之實.
另外我國漫畫制度礙於只有普遍級及限制級兩種分類,而在審查標準當中往往漫畫主題或
畫風開放前衛的也因此常成為列入限制級作品之常客,以至於市面上到處可見之漫畫泰半
皆為限制級,當中對於保護兒童青少年閱聽的級別制度根本毫無區別度,可謂這項立意之
實行早已變調而形同具文,換言之,如此一來的分級制度根本無實質功效可言.
敝人常聽聞中央文教機關或是某縣市政府欲振興台灣之漫畫及藝術之領域,然國家對於這
種基礎分類制度如此草率及容易受到有心人士之操弄而左右分級之標準,讓人不禁擔心所
為的振興計畫究竟只是花大錢作場秀,還是好高騖遠不肯扎扎實實面對所謂基本面的問題
又或者只是一時興起來個外行(根本不注重漫畫文化者)領導內行(漫畫文化工作者)
--
黃金比例 1.618033988749894848204586834365638117720309179805762862135448622
圓 周 率 3.141592653589793238462643383279502884197169399375105820974944592
歐米加數 0.567143290409783872999968662210355549753815787186512508135131079
阿培里數 1.2020569031595942853997381615114499907649862923404988817922715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51.222
推 Johnsonj:推 四平八穩的回答 沒被剪接的話這樣答不錯 08/26 13:18
推 NightDream08:想打類似的東西不過先被你打了,推這篇XD 08/26 13:18
推 xtxml:其實還有第三級:逾越限制級,這也是相當有弊病的一級 08/26 13:18
推 Runna:某些團體及粒萎表示:罵我迂腐 給我剪! 08/26 13:19
推 windtemple:逾越限制級的不能出版吧XD 08/26 13:20
→ belmontc:我僅就能出版的討論而已 踰越限制級我記得也是不能出版 08/26 13:20
→ xtxml:嗯嗯,只是順道提一下 08/26 13:21
推 zzeta010:字數這麼多~他們不會想抄啦~ 08/26 13:21
推 JenRen:這可以投稿到報紙了... 08/26 13:23
推 Runna:這可以自己投稿 還有機會賺稿費 不要給記者拿去當素材比較好 08/26 13:24
推 tosdimlos:寫的很好啊,推用心! 08/26 13:25
推 steven869200:我怎覺得記者如果用這篇會下這樣的標題 08/26 13:29
→ steven869200:記者:宅男認為政治人物作秀 管太多 08/26 13:30
推 sheep80427:推 08/26 13:31
推 LSfan:這篇寫的很好啊,原PO真厲害 08/26 13:33
推 yoshuuju:推薦這篇文章 08/26 13:34
推 MAHORA:推 08/26 13:34
推 shadowblade:支持直接投稿報紙,不要經過第三者最好 08/26 13:35
推 Rainlilt:好文推 08/26 14:09
推 lapras:e=2.718281828459045235360287471352662497757247093699959 08/26 14:28
→ lapras:5749669676277240766303535475945713821785251664274 ... 08/26 14:28
→ lapras:支援簽名檔 (誤 08/26 14:28
推 hank7077:台灣應該外行領導內行慣了吧 08/26 15:25
推 deepwild:推~寫得很好(ps.有人把議員的事情寫信告知小說作者了嗎) 08/26 15:35
→ deepwild:(一篇好好的小說被講成這樣 對作者是種侮辱) 08/26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