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nyxfg:心得又不是官員寫的,當過秘書職務的都知道,那是你的工作 08/26 20:46
→ godivan:一樣不會公正 08/26 20:47
推 superrockman:哪可能 這世界根本沒有公正 惟一公正的是死亡(丟核彈 08/26 20:48
私認為公正是比較的。沒有絕對的公正,只有比較公正而已。
※ 編輯: fox1103 來自: 219.71.38.48 (08/26 20:49)
推 Runna:兩千字? 隨便找個學生寫就好了 come on~ 08/26 20:50
心得挺漫畫,官員表漫畫 ==>自打嘴巴,很明顯就會被抨擊
心得胡言亂語,自我感覺良好,官員表漫畫===>更明顯會被轟
心得反映出多面向,多方討論後有結果==>你什麼時候有這種感覺?
※ 編輯: fox1103 來自: 219.71.38.48 (08/26 20:54)
→ Runna:連法官的判決或大法官解釋都不會是本人執筆了 兩千字太簡單 08/26 20:51
推 tonyxfg:其實區區兩千字,隨便打個模糊仗就解決了,一樣拿他沒辦法 08/26 20:51
→ trywish:如果是比較得公正那就不叫公正,因為沒一個可以當天平的基 08/26 20:52
→ rabbit190:網路上抓一抓貼一貼搞定,反正沒人看。 08/26 20:52
→ trywish:準點,當基準點都沒出來,就會有人覺得正有人覺得不正 08/26 20:53
→ Runna:這方法看報告的是誰哩www 說不定寫假日遊記也OKwww 08/26 20:53
→ Runna:目前的審查問題是黑箱作業居多 不然就是要業者自己先分級 08/26 20:54
→ Runna:結果業者怕麻煩只好通殺 轟什麼? 你先看得到他的報告再說 08/26 20:55
所以要公布啊,管你(官員)放在哪,就像法律要生效前也須公佈的道理一樣
※ 編輯: fox1103 來自: 219.71.38.48 (08/26 20:58)
推 salagadoola:課本永遠是地位最安全的東西,絕對適用「教育範圍」。 08/26 20:56
→ salagadoola:畢竟,教育部絕對能大聲地說自己的書是教育用途。 08/26 20:57
推 Runna:那就直接公布審議會議紀錄就好了啊 每人交兩千字報告幹嗎? 08/26 20:59
會議記錄硬梆梆且有固定格式(會議記錄咩)洽眾應該不會想看,恐怕看了更不懂
,不懂官員的想法,會造成因一句話而爆走的狀態,而至少2K字心得報告,是文章
,被片面解讀的話豈不是與那些片面人一樣?且文章跟一句話相比從文章比較容易理
解一個人的思想啦。
※ 編輯: fox1103 來自: 219.71.38.48 (08/26 21:03)
→ Runna:問題點在於審議過程及內容才能判定原因 叫人家去寫兩千字廢 08/26 21:00
→ Runna:話沒有特別好 08/26 21:00
→ cgac:搞不好那兩千字心得報告還是抄這領域的XD 08/26 21:01
→ Runna:如果反對或贊成就要交報告 那一堆會議包準沒人想開 根本是在 08/26 21:01
→ Runna:變相懲罰真正想做事的人 08/26 21:02
推 Runna:好啦 等你幹上主委再跟底下的人講 看看會是群起激勵還是怨聲 08/26 21:05
嘆,問題就是我並非從政的人才啊,只能在這PO個文,當個洽眾而已,算是可以把這篇文
當個許願文。在場可能會有個未來的主席看得我的文,思考過我的解決方試,用理想與希
望來為下一代服務,只要這個機率不是0,我就相信這篇文有意義(咦,好像是誰的台詞)
※ 編輯: fox1103 來自: 219.71.38.48 (08/26 21:09)
→ Runna:四載 還有政府機關會議紀錄是逐字稿 哪有固定格式? 08/26 21:06
→ Runna:就是在那邊不懂不懂 人家才有把弄的餘地 08/26 21:07
就是因為是逐字稿(一句一句),人偶有失言,所以更容易被誤解吧。今天的
關鍵就是要把誤解化到最小,而以通盤的文字與一句的話語,哪個有深思我想
很清楚吧?
※ 編輯: fox1103 來自: 219.71.38.48 (08/26 21:12)
推 Knightv:你舉課本為例不是很好,課本在教育裡阿 08/26 21:11
所以我就說那是情緒且不合理啊XD
→ Runna:這方法有用的話 環評會早就用了 08/26 21:11
環評牽涉極大利益與利害糾紛,與這種圖書核定相比,是有一段差別
※ 編輯: fox1103 來自: 219.71.38.48 (08/26 21:14)
→ Runna:跳到誤解哩 先去呼籲資訊公開比較實際啦 08/26 21:14
推 Runna:嘆 寫報告完後看得人是誰? 評得人是誰? 決定得人又是誰? 08/26 21:17
看得是關心的人,評的是有心的人,決定的人是有決策力的人,這是最好(嘆)
事實上我同意你想表達的,畢竟這只是我們在這談,沒有改變現況,但我還是選擇
相信會有能改變未來的人看到這篇,想過你我在這討論的總總,找出當下你我或許
沒想到的更好解決方試,讓下一代不會在面對你我所討論的問題。
※ 編輯: fox1103 來自: 219.71.38.48 (08/26 21:22)
→ Runna:審議是一群人開會來所得到的結論 5個人要一萬字 十個人要兩 08/26 21:18
→ Runna:萬字 你當在考試喔? 08/26 21:18
審議會我記得會採菁英制吧,十個人一萬字,公佈出來後將會可以看出誰言行不符
。而且至少能提出更多面向,如果皆為一言堂,那我們更可以懷疑此審議會是否領
薪水而已,也讓想混位置的人卻步吧,因為耗心力要去閱讀每本漫畫。而有心的人
不正會樂在其中?而他所寫(理論上)並不會差到哪去,都會有一定水準。
※ 編輯: fox1103 來自: 219.71.38.48 (08/26 21:29)
→ Runna:看得是監督者 評得人是評議者 決定的人是審議會 你太哲學了 08/26 21:35
→ Runna:你的想法並非最好 因為光你提的三個人就帶有目的性 08/26 21:36
→ Runna: 有兩個 08/26 21:37
我認為我的想法有點不切實際,但我認為這是我現在能想到比較好的解決方式。R大
說的對,三個人皆有目的性。而監督不正是因為關心才會監督,評的人是因為有心
在這上面才會扛下這吃重的任務,決定人不能扭扭捏捏,搖擺不定,為每個作出的決
策負責,這不就是有決策力嗎?當然,這是建立在幻想中的制度,萬物總有其破綻,
我同意這非最好,所以我也會希望有人能提出比這更好的方法,不然我都把最好的都
說完了,以後的人又能創新什麼了XD
※ 編輯: fox1103 來自: 219.71.38.48 (08/26 21:43)
推 Runna:這三者要代表得是各有權責 只是關心 有心 沒有權責就都是屁 08/26 21:39
推 Runna:你的想法是行於內 是很好的想法 但不能忘了也要有形於外 08/26 21:42
→ Runna: 形 08/26 21:43
關於這問題接下來我所回答會有點離題。這問題就是歸到代議的問題。放任全民,好一點
會眾望所歸,壞一點會民粹,這是一體兩面。代議是為了避免這問題。可是代議又會讓
真實的決策與眾望有所落差,這還是一體兩面。如何解決?說真的,我不知道。形於外,
我猜想事制度的問題吧,這方面我就不太熟悉囉(笑)
※ 編輯: fox1103 來自: 219.71.38.48 (08/26 21:49)
推 Runna:不是不切實際 只是你忘了要把管理體制組織結合進去 08/26 21:47
推 Runna:你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台灣人沒有真正的創制複決權 08/26 22:06
→ Runna:沒辦法 台灣的公投是鳥籠公投 程序之多 08/26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