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bbat: 免費廣告是盜版使用者的推託說辭 12/24 11:52
→ Xavy: 怎麼一下又跳到盜版了 12/24 11:57
推 hollynight: 跳針咩 這句話由廠商說出來再說 12/24 12:07
推 dodosteve: 一樓跳針?盜版是因為用了盜版就不用買原作,誰光看同人 12/24 12:20
→ dodosteve: 就不去買原作了... 12/24 12:20
→ pablito61337: 盜版:直接把原作來印來賣 同人:用人設來二創 12/24 12:28
推 suyuan: 少數同仁作品銷售量比原作還要好... 12/24 12:28
→ suyuan: 同人 12/24 12:28
推 hancke: 二次創作跟智財權 是否犯法的問題 老美有人專門出書研究過 12/24 12:38
→ hancke: 書名: 誰綁架了文化創意 是本好書 推薦大家去看 12/24 12:39
→ hancke: 在現行法律下對智財權的保護 導致很多事是犯法的 12/24 12:40
→ hancke: 我們當然也應該適當的保護智財權 但是有時候過度的保護其 12/24 12:41
→ hancke: 實來自於大公司無限制的對智財權的擴張解釋 而他們會影響 12/24 12:43
→ hancke: 法律的制定 或是在法律已經過時的狀況下阻撓修法的進行 12/24 12:43
推 belmontc: 同人雖然不是盜版 但是一樣侵害著作權法 拿來講也沒啥錯 12/24 12:57
→ belmontc: 只是一般而言我們都習慣放任它們改作或是重製而已 並不 12/24 12:58
→ belmontc: 代表同人就合法了 真心想告的話 每個作者都能像迪士尼那 12/24 12:58
→ belmontc: 樣跟同人畫家玩(或者是學科那米...) 12/24 12:59
推 hancke: 我想說的是 有時候合法犯法 跟法律本身是否有討論的空間 12/24 13:04
→ Xavy: 但是不一樣就是不一樣阿,你會拿闖紅燈跟酒駕一起說嗎 12/24 13:04
→ hancke: 其實是兩件事 尤其智財權這種事 在現行時空背景(網路時代) 12/24 13:05
→ hancke: 下 其實很多法條都過時了 那本書探討的就是這個問題 12/24 13:05
推 belmontc: 法條過時並不一定是壞事 你相信嗎? 舉最有名的米老鼠的 12/24 13:07
推 bluejark: 但侵權還是侵權 12/24 13:07
→ belmontc: 著作權保護年限 真要"與時俱進"恐怕會修出更可怕的法... 12/24 13:08
→ belmontc: 因為利益人通常只會要求把權利保護調高 而不會權力釋出 12/24 13:10
→ moriofan: 我覺得作者死後保護50年已經很夠了 老鼠想搞到70年有點 12/24 13:11
→ moriofan: 過份了~....不 是太過份了~~~ 12/24 13:12
推 belmontc: 問題是老鼠自從搞出個70年之後 現在連日本也"與時俱進" 12/24 13:13
→ belmontc: 跟著要求弄70年囉>_O~* 所以法規有修 恐怕不一定是好事~ 12/24 13:14
→ moriofan: 不過我還是覺得同人二創在無開發的情況下 是一種對原創 12/24 13:14
→ moriofan: 設計的一種侵犯 只是原作要不要追究而已 12/24 13:15
→ moriofan: 無開放 12/24 13:15
→ moriofan: 像每次都要那種追著新作出本的 就是靠別人的X設和人氣賣 12/24 13:17
→ moriofan: 那種說二創的創作性就~~~~~~~~ 只能說 很多人愛看就是~~ 12/24 13:18
推 rockmanx52: 老鼠在日本其實是自我規制,因為絕大多數日本人根本 12/24 13:40
→ rockmanx52: 不知道迪士尼早就開放二創了(包括日本的迪士尼員工) 12/24 13:40
→ rockmanx52: 另外老鼠條款應該不會繼續延長,因為沒人挺了... 12/24 13:41
推 belmontc: 老鼠會不會再延長這誰知道呢? 搞不好哪天美國國會"又"改 12/24 15:12
→ belmontc: 變心意也說不定 12/24 15:13
推 emetliu: 日本人自己也把二創當原創,拿mmo劇情當輕小說原素,買 12/24 23:22
→ emetliu: 單的人多也就沒看遊戲廠抱怨,兩套標準的東洋文化 12/24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