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ckmanx52:一定要跟廠商談過才能用 不然會被告... 02/10 22:00
作者: ciafbi007 ( 歐歐七 )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討論] 國漫採用「置入性行銷」是否可行?
時間: Sun Feb 10 20:48:36 2013
想到球類運動(尤其是籃球)的作品
那些運動品牌的商標或鞋款都直接秀出來
不知這是否有與廠商合作 還是作家自行使用沒有問題?
像灌籃高手或籃球少年王都直接秀出來
光蒙21或棒球大聯盟(?)則是用很類似的符號
(像勾勾牌就給他多勾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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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razyCid:不管有沒有朋友巴麻美都是很寂寞的~因為她背負的東西沒人 02/04 20:39
→ flysonics: 看得見 02/04 20:39
→ CrazyCid:能一起分享,然後試著去了解,她只能把那些不安往肚子裡 02/04 20:40
推 kaj1983:的孩子是樓下的種 02/04 20:40
→ CrazyCid:吞,直到小圓的出現.... 02/04 20:40
你應該知道的魔法少女 #1H3wdn4C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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