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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lmontc (To be or Not to be)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ptt受到規制啦?!發文即將被監控? 時間: Sat Mar 13 00:03:14 2010 看到最近PTT這樣被人踐踏作文章跟日本東京都連非現實少年都要管 我只能說這世界一點改變都沒有 我們還是需要夏亞來丟阿克西斯 其實政府會有腦殘早就不意外了 從何處見得? 請看咱大法官對於刑法235條色情定義的解憲就知道 其實所謂的色情跟言論自由根本只是他們保守跟舊道德輿論上的秀場 它們根本不知道尊重何為"言論自由" 參照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17 號 條文內容: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17 咱來看看大法官做了啥可笑的決定 為維持男女生活中之性道德感情與社會風化,立法機關如制定法律加以規範,則釋憲者就 立法者關於社會多數共通價值所為之判斷,原則上應予尊重。惟為貫徹憲法第十一條保障 人民言論及出版自由之本旨,除為維護社會多數共通之性價值秩序所必要而得以法律加以 限制者外,仍應對少數性文化族群依其性道德感情與對社會風化之認知而形諸為性言論表 現或性資訊流通者,予以保障。 請問這不就是標準的前後矛盾嗎? 表面上跟你說要保障且尊重言論自由 然後又跟你說"不行!不行!為了多數我們只好犧牲少數人的言論 我們要限制少數" 說穿了就是因為想要保守陳舊的道德 但是又只能冠冕堂皇對於言論自由表達"尊重" 而形成的"前後矛盾" 限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之適用範圍,區分為指散布、播送、販賣、公然陳列含有暴 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硬蕊」猥褻資訊或物品, 及指未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而散布、播送、販賣、公然陳列其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 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軟蕊」猥褻資訊或物品。 (真棒! 想要替猥褻下定義 請問這樣到底是下了怎樣的定義?) 再來,又引述釋憲407條見解 有關性之描述或出版品,屬於性言論或性資訊,如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 並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者,謂之猥褻之言 論或出版品。猥褻之言論或出版品與藝術性、醫學性、教育性等之言論或出版品之區別, 應就各該言論或出版品整體之特性及其目的而為觀察,並依當時之社會一般觀念定之。 (真好!嘗試替猥褻下模糊定義 並推給法院來自由心證) 最後才跟你說 猥褻是不確定法律概念 很好 為啥一個完全不確定的東西要因此而受刑法之罰? 刑法有個很重要的指標在於"明確的法律概念" 你今天就是一定要犯了甚麼罪 到底是犯了甚麼行為在甚麼情狀下 你才有罪 而我們的大法官卻用一個"法官說了算"的東西就說定不定罪看法官爽 法官覺得是色情就有罪 法官覺得不是色情就沒罪 那是否改天我因為長得醜就該被列為猥褻物品? 或是哪天蘿霸走在路上跟小蘿莉說你好可愛就被指證為色情猥褻行為? 這樣真的是合理的解釋憲法嗎? 還是只是滿足於那些想要將道德強加於人的"正義人士"? 正如同許玉秀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所言 懷疑多數意見不是新性文化價值觀對舊禮教的安撫,而是所謂男女常態性價值秩序霸權對 所謂少數性文化族群的施捨! (節錄許大法官之見解) 在性言論與性資訊的憲法價值被肯定之後,性言論自由與性資訊流通自由所要實現的目的 ,自然就是性自主意識(性權利主體意識)的養成與性自我決定權的實現。 然而,多數意見不理性地將性自主意識和性自我決定權視為洪水猛獸,因為認為傳布性自 主思想、性權利主體意識、鼓吹性自我決定權,正好會危及多數意見念茲在茲的性道德感 情與社會風化,尤其是承襲自二十世紀初期大清刑律草案第二百八十條「販賣猥褻書畫物 品罪」所要保護的社會風化。 多數意見對憲法保障性言論自由與性資訊流通自由的理由保持沈默,凸顯多數意見開宗明 義保障性言論自由與性資訊流通自由的假冒偽善。 當今在檯面上的這些達官顯貴 我想請問一下 甚麼是性自主? 甚麼是色情? 為何只要是涉及肉慾上的表現 涉及裸露或是表達自我的性觀念或思想 就該被列為色情? 為何難道我們還活在大清刑律那種古老守舊的思想? 那乾脆要我們回去纏小腳 結辮子! 文長實在抱歉 對於這種無理取鬧的道德作祟 實在有太多想罵的 (該死,打長文就會被斷線是怎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89.207
willkill:雖有同感 但感到S... 03/13 00:04
tera:法官是女的(1s) 03/13 00:05
stan1231:flamer 快出來救援 03/13 00:05
belmontc:許大法官也是女的 但他覺得這617根本就是違憲的釋憲解釋 03/13 00:05
f21490310:其實感覺的出來改變,但太過緩慢了... 03/13 00:06
MAHORA:....等等應該會S 雖然我能理解... 03/13 00:06
Profaner:阿秀姐是女的啊 03/13 00:06
f21490310:許宗力大法官其實有詳細解釋過...之前聽過他的講座... 03/13 00:07
Profaner:另外....這解釋文我記得好像是因為有大法官看到人獸交之 03/13 00:07
Profaner:類內容的書籍 所以又硬分成軟硬兩種=w= 03/13 00:08
f21490310:我記得當時大法官們還怕這解釋文出來會被罵太過開放然後 03/13 00:08
jeterdai:國會一堆偽娘... 03/13 00:08
xxray:我倒覺得政府應該加強國民教育,減少白目上電視。 03/13 00:08
belmontc:我文中有提到 問題是下面那一段又全部說是猥褻所以都該死 03/13 00:08
f21490310:造成司法院被包圍,結果聽到的都是罵不夠開放的聲音... 03/13 00:09
belmontc:這根本是自掌嘴的前後矛盾解釋文阿! 03/13 00:09
watanabekun:近年來教育改革的嘗試錯誤已經輪了幾轉了啊...... 03/13 00:09
F23ko:「對少數性文化族群」指的是少數民族之類的 不是指我們 03/13 00:10
Profaner:大法官不全是刑法權威^_< 刑法系列的解釋文很多都很爛... 03/13 00:10
watanabekun:電視這種東西,想保持思想健康最好就別看太多... 03/13 00:10
F23ko:這意思是指.... 如果有個民族採取不婚制 每個一陣子就舉辦 03/13 00:11
F23ko:多對多繁衍祭典 那這樣就不能拿這條法去判他們有罪 03/13 00:11
biglafu:===================Burn the Witches=================== 03/13 00:14
biglafu:===================Burn the Witches=================== 03/13 00:14
gabx:不過話又說回來 這條刑法235真的坑殺不少人 法條太模糊 03/13 00:14
superrockman:=====該被燒的是這個邪惡政府 撲殺所有公職人員===== 03/13 00:15
f21490310:不隻到有沒有機會重行釋憲,沒學憲訴不知道要件 = = 03/13 00:15
willkill:立法修法是誰的工作? ( ′-`)y-~ 我也不想提啊... 03/13 00:16
Profaner:235是當年超商員工的夢魘.... 03/13 00:16
TheJustice:說真的規管又怎樣,ptt又沒收費維護費電費台大在出 03/13 00:18
f21490310:基本來說看程度 03/13 00:20
Timcanpy:因為有人很有意見說箝制言論 03/13 00:20
TheJustice:要規範也是很合理在說別人腦殘前先發起把ptt主機外移改 03/13 00:20
Timcanpy:我的立場跟TheJustice一樣 03/13 00:21
TheJustice:成付費制,再罵政府也不遲 03/13 00:21
newgunden:跟2ch一樣把主機設在美國 要查要找FBI 03/13 00:21
F23ko:等等.... 突然想到....2ch在美國 那蘿莉圖會不會被抓? 03/13 00:22
xxray:學網管理vs日本法規? 別汙辱夏亞了,好嗎? 03/13 00:23
TheJustice:美國只抓國內吧?FBI主要是對國內的 03/13 00:23
newgunden:圖都放在其他地方 Pixiv之類的 03/13 00:24
willkill:如果PTT不是學網 這次的事件會怎麼處理? 03/13 00:24
TheJustice:頂多是立委痛批之前伊莉有放嫖客資訊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03/13 00:26
dulinove:伊莉掛啦... 03/13 00:28
xxray:問題是,PTT現在是學網範圍啊...別討論不存在的事啊XD 03/13 00:28
xxray:伊莉掛了,KK還在啊XDD 03/13 00:29
TheJustice:伊莉哪有掛XD我昨天還在用那看真蓋特對新蓋特w 03/13 00:30
xxray:啥?伊莉的BBS和資料庫不是掛了三年以上了? 03/13 00:31
willkill:我也知道>~< 03/13 00:31
TheJustice:我是說討論區啦www.eyny.com 03/13 00:33
TheJustice:往看起來有問題的幾個找找就知道有多誇張了.... 03/13 00:35
Plants:表達自我的性觀念有時是很微妙的...暴露狂不也是在表達嗎? 03/13 01:38
lugh:所以說是必須要有意見表達的意思,以及對於性之不安全不能有 03/13 10:51
lugh:意欲促其發生的意思。這個板接近前者,解釋上是在受保障範圍 03/13 10:52
lugh:不必自己先反應過當,問題在於,你要如何解釋,不是說,都法 03/13 10:53
lugh:官判啊,我們自己就都忍淚吞聲回家再關起門罵。 03/13 10:54
unknowday:當初建景口交事件鄉民還不是看很爽 = = 相片傳來傳去 03/13 12:18
unknowday:傳到最後...上電視逼的站方高層出來河蟹 03/13 12:20
unknowday:同樣是鄉民起鬨 路洨比 凱民事件 東海事件 怎麼沒事? 03/13 12:21
unknowday:因為跟這次事件一樣扯上關於色情嘛 = = 03/13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