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st513:錄影帶出租店呢? 12/07 13:35
→ mikeneko:台灣圖書好像沒有像影帶一樣有所謂公播版或出租版 12/07 13:36
→ mikeneko:只要買書進來誰都可以自由借覽一樣 看未來會不會修法吧 12/07 13:36
→ superpai:道德上哪有問題啊... 12/07 13:37
→ superpai:那是不是我的筆電借人用還要想到Acer少賣一台感到內疚 12/07 13:38
這是不同的吧,筆電是正常使用,你會開筆電出租店嗎?
漫畫是,你花五六元就可以跟花九十塊買一本單行本的人看到一樣的東西
而且你說的是借不是租,你沒從中得到利益
你試試看你租筆電有人會去租嗎
你朋友會覺得你很OX而已(挖鼻
→ blackone979:台灣租書店跟出版社其實都有合作關係啊 12/07 13:39
推 howerd11:日本有出租的店 12/07 13:39
推 blackone979:我記得日本也有所謂的漫畫咖啡店 12/07 13:41
那應該是有跟出版社合作吧?
但是私人開的那種呢?
※ 編輯: jeje27272003 來自: 114.45.222.237 (12/07 13:43)
推 windycat:"擁有" "使用" 分開來就好 12/07 13:44
推 kerry0496x:那國外能租的東西更多,甚至還能用一用再退貨 12/07 13:44
→ kerry0496x:(例如西裝,只是會這樣做的人不多) 12/07 13:44
→ kerry0496x:台灣只是租書而已,還能促進資訊流通,我很樂見 12/07 13:45
→ stan1231:開租書店 要回本的時間很遙遠 12/07 13:49
推 blackone979:台灣沒有法律限制不能拿來出租啊 而且租書店對於出版 12/07 13:52
→ blackone979:社來說也是一大客源 我想應該不會有限制的可能 12/07 13:52
→ lamune:若沒有出租店 一堆冷門書不知誰買 12/07 13:58
→ arrakis:這比喻差透了XD 那開網咖的怎麼辦? 這是提供服務的觀念, 12/07 14:04
→ arrakis:不是提供資產的觀念. 12/07 14:04
推 datakao:漫畫絕對不能用商品的概念去評論.其價值在於符號 12/07 14:09
→ himeyuka:私人開的好像也有 印象中某住宅改造節目裡有出現過 12/07 14:10
推 hank7077:圖書不能拿其他東西來比 圖書的價值在於"內容" 12/07 14:12
→ hank7077:知道內容以後 價值就大降 只剩下原料成本 12/07 14:12
→ hank7077:網咖價值在於"使用" 是要用電腦 不是要看電腦裡有什麼 12/07 14:12
→ datakao:電腦裡面啥都沒有...好像也沒有使用價值(汗 12/07 14:14
→ Kavis:你買了一本漫畫,商家同時出售了紙張與上面的漫畫內容,紙張 12/07 14:17
→ Kavis:屬於物品交易,你買了以後這些紙就屬於你。漫畫內容屬於服務 12/07 14:17
→ Kavis:你雖然獲得閱覽的權利,但不代表你擁有漫畫的知識產權。 12/07 14:18
→ Kavis:所以租書店應當向出版商購買提供出租的產權,才有出租的權利 12/07 14:20
推 ROSACANINA:老實說真的有筆電出租服務 至少就我所知醫院就有 12/07 14:21
→ ROSACANINA:給住院的病人打發無聊用的 除此還有出租小電視 DVD播放 12/07 14:21
推 hank7077:所以上面筆電的比喻就不太好阿XD 租筆電跟租車其實一樣 12/07 14:22
推 ROSACANINA:所以做生意就是要講創意 像租筆電聽起來好像很奇怪 12/07 14:24
→ ROSACANINA:但事實上找對地方還是有賺頭 12/07 14:24
→ neosu:醫院出租筆電應該只是服務....不太可能會賺吧... 12/07 14:27
→ ROSACANINA:那個要錢的 不是服務 以天計算費用 而且那只是開在醫院 12/07 14:28
→ ROSACANINA:不是醫院開的 就像醫院美食街讓外面店家進駐一樣 12/07 14:28
→ datakao:離...離題了(汗 12/07 14:32
推 Cadia:歹頑固網還不是用種花電信的線路 NCC也沒管啊 12/07 14:49
→ Cadia:要這樣扯扯不玩了 以後都不能租東西好了 12/07 14:49
推 Profaner:日本有租書店啦 12/07 14:55
→ Profaner:你問我為什麼知道? 因為上次住宅改造節目才去替一間開了 12/07 14:55
→ Profaner:十幾年以上的租書店改裝 12/07 14:56
→ hank7077:其他ISP都是跟中華租線路吧 有簽約 要怎麼賺他家的事 12/07 15:02
推 FlyinDeath:圖書如果不能租借,那圖書館的法律基礎會從根本上動搖 12/07 15:08
→ FlyinDeath:所以不可能把漫畫書當成影片一樣處理... 12/07 15:09
→ FlyinDeath:如果每本書都要買「公閱版」才能租借,那圖書館統統都 12/07 15:09
→ FlyinDeath:要關門大吉了 12/07 15:09
推 blackone979:出版社跟作者都沒在說話了 為何還要討論這麼多XD 12/07 16:18
推 pheather:日本有漫咖之類的吧,看絕望就有吐槽過"可以上網的漫咖,和 12/07 17:10
→ pheather:可以看漫畫的網咖,到底差在哪裡" 12/07 17:10
推 sherlockscu:圖書館又沒有營利... 12/07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