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04 1612/12 MRZ R[閒聊] 讓無意義的賣肉自然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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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站內: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讓無意義的賣肉自然被淘汰...
時間: Sun Dec 12 15:22:30 2010
肉賣不出去的話,那才是沒有意義的.
肉能賣得出去的話,那就有意義了.
如果只要有肉,就保證有一定程度的銷路;反之要是沒有肉,就沒人要賣,
那為什麼不賣肉?
所以"無意義的賣肉"本來就不存在的.
如果賣肉的現象是存在的話,那就永遠不會被市場淘汰,而且不管這個市場
自由程度有多低都一樣.
此外,自由市場在理論上並不是完全自由的,因為只要看這類理論的第一句話
就知道了:
"自由市場定義是一個不受到政府干預和調控的市場,
政府對其只行使最低限度的職能,如維護法律制度和保護財產權。"
注意後面這句話,同時還要注意正在閃的這兩個名詞,光是要如何定義
政府的"最低限度的職能",這就可以寫上一火車的博論碩論了.
而後面這兩個名詞本身也會有更多的解釋,畢竟政府要維護的法律制度
要從何而來?而且財產所界定的範圍又在哪裡?每個時代,或每個文化都
有不同的指標.
以"財產"的界定範圍來說,情況就更加明顯.比方說在某些國家,幾歲以下
的孩童尚不能稱為"人";或者是不論幾歲,只要沒有通過某一儀式(通常為
成年式),這個人在該社會中並不被視為"人";甚至在某些社會中,某些人不
但自己沒有財產(或者是自己雖然有財產),但自己卻被視為他人的"財產".
既然"人"都可能被視為"財產"的情況下,那麼該社會所形塑的政府只要能
"保護財產權"的情況下,則一邊允許奴隸制度,一邊同時產生自由市場,是
絕對不會矛盾的.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宣佈禁止賣肉,並沒有任何違反自由市場的地方,
畢竟就算在戒嚴時代,也有禁書是賣不好而讓盜版商倒閉的,大家往往看到
成功的強盜喝酒吃肉,以為所有的強盜都能成功,卻不知道其實有更多失敗
的強盜掛在樹下頭.
所以呢,不管法律有沒有禁止,只要有人想要肉,肉就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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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在某隻蟲出版社早就灰飛煙滅了,但某夫妻的某日記還是繼續出現,
雖然最近的劇情發展令人不能不說某棵樹已經打算就算沒梗了也還是能再
戰二十年,那就祝福他能夠連載的超越某公園前派出所吧!反正就讀某小學
的某高中生,或某顏色的貓所照顧的某小學生都已經進入SOD的時光停止器
狀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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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米,炸掉它吧。 ⊙▁⊙─ ─⊙▂⊙ 碰到問題,用C4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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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 Savage ◤ ︶ ◥◤ ﹨▼∕◥ Jamie Hyne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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