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zardfizban:不違法 =/= 合法 12/14 14:55
→ Profaner:只是不違反法律而已 不代表社會倫理認可啊=w= 12/14 14:56
推 superrockman:現在又沒有調整者科技 要廢這條好像太早了?囧 12/14 14:56
→ flysonics:以後全球的亂倫對都會跑到瑞士去...? 12/14 14:56
推 tonyxfg:不懂瘋法的意思,有那種不違法卻是不合法的情況嗎? 12/14 14:56
推 Runna:其實還是可是從其他法規去限制的 12/14 14:57
→ Shadowzoro:不要生小孩就好了阿,基因缺陷什麼的(拖走) 12/14 14:57
→ wizardfizban:像法國就不管這個呀! 說直接點 沒懷孕就一切OK 12/14 14:57
→ Runna:你不違犯刑法並不代表你沒有民法(或其他法規)上的責任 12/14 14:58
→ wizardfizban:就像人不是只有善良和邪惡二種而已 12/14 14:58
→ Runna:推的"可是">"可以" 修正一下 12/14 14:58
→ Runna:主張廢除者中也是有認為不該用刑法而轉用其他法規來避免基因 12/14 14:59
推 tonyxfg:不懂,能請瘋法舉個例子嗎? 12/14 15:00
→ Runna:缺陷的問題 12/14 15:00
推 Profaner:不違法卻是不合法的問題唷....嗯...除罪化的議題算是吧 12/14 15:00
→ s100421:看起來只是刑法除罪化的推動 沒有要改動其他法的樣子? 12/14 15:02
推 wizardfizban:Runna說的就差不多了呀! 無刑事責任 只是刑事上 12/14 15:03
→ wizardfizban:像通姦除罪化的支持者就是認為婚姻只是契約 12/14 15:04
推 Runna:這問題要先除罪化才有往其他法來談的必要 刑法已經是最重手 12/14 15:04
→ Runna:段了啊 12/14 15:04
→ wizardfizban:真的出事應該只有民法責任而已 不應該提高到刑法上 12/14 15:04
→ wizardfizban:也就是你亂搞的話 政府沒意見 不代表相關人士沒意見 12/14 15:05
→ Runna:不違法=/=合法 誹謗成立與否也不一定等於妨害名譽之訴的成立 12/14 15:05
→ Runna:又或是你今天超速行駛違反交通法規 但不一定會被以公共危險 12/14 15:07
→ Runna:罪起訴 12/14 15:07
推 kuarcis:要不要乾脆回一篇阿 個人覺得這有說明的必要... 12/14 15:09
→ s100421:只是刑法的血親性交除罪的話我支持吧 以前就對這要用到刑 12/14 15:09
推 Profaner:樓上,回文會變成亳無關聯性的文章啊 12/14 15:09
→ s100421:法來規範感到有點疑問 12/14 15:10
→ Profaner:建議自己去姑狗一下刑法除罪化的議題 12/14 15:10
推 Runna:沒有ACG點啦XD 12/14 15:10
推 wizardfizban:台灣刑法其實有管太多的問題 但沒立委想動也沒法子 12/14 15:10
→ wizardfizban:刑法另一個問題是法條老舊僵化 但也沒立委敢動.... 12/14 15:11
推 Leeng:最可怕的就是以後父女/兄妹"性侵"增加,但無法可治 12/14 15:11
→ Leeng:反正被侵犯方也不敢告 12/14 15:11
→ Profaner:性侵的要件和亂倫的要件完全不同 12/14 15:11
→ Profaner:這條罪最主要講的是在雙方合意的情況下 12/14 15:12
推 Runna:性侵有妨害性自主罪名 也有權勢性交的罪型 12/14 15:12
→ wizardfizban:連夫妻之間都有在告性侵了....別想太多 12/14 15:12
→ mariandtmac:所以鬼父那種也おK! 12/14 15:12
→ wizardfizban:鬼父不行 因為女成未成年.......... 12/14 15:13
→ Runna:我只能說你有血親性交罪名還是會發生血親間性侵事件 兩件並 12/14 15:13
→ Runna:沒有任何正相關 12/14 15:13
→ pttpt:≠ 12/14 15:22
推 corlos:春日野兄妹:搬到瑞士去 12/14 15:28
→ ClubT:發生性關係不一定會生小孩啊 12/14 15:31
推 allfate:問題不在有沒有生... 12/14 15:32
推 ClubT:看最後一段的話... 12/14 15:35
推 bruce2725:穹:機票訂購中 行李準備中 移民洽談中 12/14 15:51
推 Yanrei:法律是最低限度的規範 12/14 15:53
推 allfate: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吧= = 12/14 15:58
推 Yanrei:對啦XD 12/14 15:59
推 mike7689:偷拿哥哥內褲的高坂桐乃表示: 12/14 16:00
推 allfate: 哈~哈~哈~ 12/14 16:02
推 peri1204:法律不是道德的守護神... 12/14 16:02
→ allfate:當然不是啊... 12/14 16:03
→ allfate:法律沒那麼萬能= = 12/14 16:03
推 SHINUFOXX:蠻好奇一點....大家都說不違法 =/= 合法 12/14 16:04
→ SHINUFOXX:但血親性交到底是哪裡不合法? 12/14 16:05
推 dreamersin:應該靠家庭教育比較有用,至少我是成年後才知道這法律 12/14 16:05
→ dreamersin:再說真的要督,管他有沒有犯罪都會督吧 12/14 16:06
推 peri1204:血親性交在我國是不合法阿 刑230 妨害風化 12/14 16:13
→ attacksoil:其實我個人認為近親通婚色情交易都該除罪化 不過 12/14 16:24
→ attacksoil:都不是我會去做的事情就是了 12/14 16:24
推 Runna:血親性交不合法源於多種因素 比較傳統就是亂倫 再來是不正常 12/14 16:25
→ Runna:性交 近來優生保健學也是其中的因素 12/14 16:25
→ Runna:補充:不正常性交是由某教的教義而來的 尚有包括非生殖器的性 12/14 16:27
→ Runna:交方式 12/14 16:27
推 attacksoil:對了 墮胎我也認為應該合法化 不過這也不是我會(ry 12/14 16:27
→ jupto:已台灣法律來說 廢除這項法令後血親打炮就是合法的 不過還是 12/14 16:30
→ jupto:不能結婚因為婚姻法是屬於民法 12/14 16:30
→ jupto:相對的只要是單身的血親怎麼搞都沒人能拿你怎麼樣 12/14 16:32
推 Runna:墮胎? 台灣程序只是要經過法定程序而已 並非不合法 12/14 16:33
→ Runna:除罪化後有親權以及家族問題 也並非不能怎麼樣 應該說目前不 12/14 16:34
→ Runna:知道該怎麼辦才沒有除罪化的持續動力 12/14 16:35
推 KawasumiMai:該搬家了.......... 12/14 16:35
→ Runna:就好像母與子所生之子 那該母之配偶對於他的財產繼承是否可 12/14 16:37
→ Runna:以拒絕等等的問題 一旦除罪化 那民法的親屬繼承編一定要隨之 12/14 16:37
→ Runna:變動 如果沒有 必然會家庭大亂orz 12/14 16:38
→ jupto:這種近似"私刑"的處罰方式當然就列為考慮了 是以法律來說 12/14 16:40
→ jupto:其他人無法對這個行為去提告 12/14 16:41
→ jupto: ^不 12/14 16:41
推 Runna:總之 血親性交是除罪化OK 但前提是能維護社會下家庭婚姻制度 12/14 16:43
→ Runna:否則沒那準備就還是別太急XD 12/14 16:43
→ jupto:沒差吧 現在這項法令也是告訴乃論 只要搞定雙方長輩配偶 12/14 16:45
→ jupto:也一樣沒人可以告你 廢除後只是少搞定幾個人而已 12/14 16:46
→ Runna:天底下最麻煩的事是牽涉到繼承 錢的問題 刑法那個 so easy 12/14 16:53
→ Runna:套句話說:結婚前分手最輕鬆 哪像結婚後離婚 監護權 分財產樣 12/14 16:54
→ Runna:樣樣來 這時候就會見到人性最醜陋的一面 12/14 16:54
推 mymike12:點好小.. 12/14 17:14
推 LUDWIN:除罪和合法差很多,一個是犯行不罰,一個連犯行都不是 12/14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