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sycoZero:教授,該回歷史板了(喂 04/01 15:44
→ PsycoZero:不過有盲點,都不跟人接觸不出門的人怎麼會有危險咧? 04/01 15:45
所以辯護律師才能幫他殺價殺到只有六個月.
一般來說,才坐六個月的牢,是不會去坐"可能會被牢友們集體通腸"的那種牢.
推 wxes50608:持有就有罪了,根本不管你出不出門好嗎 XD 04/01 15:47
推 m3jp6cl4:預防阿預防...哪天你出門了就犯罪怎麼辦(′‧ω‧‵) 04/01 15:47
→ m3jp6cl4:所以美帝的預防方法真棒(捏鼻 04/01 15:47
推 PsycoZero:那為什麼不判個無期徒刑或死刑?除非愛荷華州沒死刑 04/01 15:51
因為這類法條的最重刑就是有期徒刑而已.
推 flysonics:一下就死刑了 那裡面那些憋了很久的大哥要怎麼辦咧 (誤 04/01 15:52
推 judgewing:比例原則啊...又不能漫天開價 04/01 15:52
→ barbossa:求處重刑當然是指在法定刑範圍內之重刑 04/01 15:58
→ barbossa:又不是每個罪最重都是死或無 04/01 15:58
→ readabook:不曉得虐貓跟虐小孩罪刑會不會相同(摸下巴 04/01 15:59
虐貓案跟ACG就沒關係了,而且台灣的法律是大陸法系,師法的對象是法國,德國,日本等國,
跟師法海洋法系的英美不同.因為法系不同,所以判決方式也不一樣,無從比較也.
→ m3jp6cl4:你光是把小孩扔在家裡沒大人在就要被抓了... 04/01 15:59
推 PsycoZero:奇怪,這個罪如果真這麼十惡不赦為什麼不乾脆死刑算了 04/01 16:00
推 m3jp6cl4:你可以整人,但不能亂殺人啊... 04/01 16:01
→ m3jp6cl4:法律裡頭就這樣規定了,又不是你想給他死就能提議的(攤手 04/01 16:02
而且坐牢本身就是生不如死,死了還不見得能夠下地獄.就算是天主教徒,
死了下地獄也只要被火烤到罪惡燒光了之後,還是能上天堂.人間的牢獄
可是出來了也不見得會是天堂,可能返回社會之後還是地獄----除了政治
犯或冤獄犯以外.
推 PsycoZero:我的意思是為什麼不乾脆修法變成死刑... 04/01 16:03
→ PsycoZero:不過好像沒有罰則越修越重的 04/01 16:03
如果在兩三百年前,那就是死刑----雖然通常是被綁在椅子上面,然後用翹翹
板之類的裝置讓受刑人被泡水之後再拉起來,然後再泡水,如此重複個幾百次,
直到那傢伙因為失溫昏迷,進而忘記閉氣,最後淹死為止.
不過現在已經是文明時代了,只要讓他坐牢就可以了.
→ m3jp6cl4:修法加重罰則?人笨會跳出來吧? 04/01 16:06
推 Runna:死刑一大目的是把受刑人與世界永遠隔離 這種罪並不會有強烈 04/01 16:09
→ Runna:烈的應報理論 而是會以預防理論來論刑 04/01 16:10
推 dulinove:PZ 先把美憲跟人權宣言看一下 那是美國立法的基礎... 04/01 16:11
推 Runna:這被告未來是要碰上很恐怖的標籤效應(默 04/01 16:13
推 PsycoZero:我只是純粹覺得這種邏輯下來為什麼不乾脆重一點... 04/01 16:14
推 m3jp6cl4:因為人權宣言之下不能亂殺人但可以整人到生不如死(捏鼻 04/01 16:15
→ gfabbh:別忘了比例原則 04/01 16:16
推 Runna:目前提倡兒童保護權來 我是看不出有要重到死的等級 主要是預 04/01 16:18
→ Runna:防 且用到傷害最低手段 斃了他也是等於斃掉國家一個勞動力 04/01 16:19
→ Runna:從單純利益考量來 隨便加重未必對社會有利啊( ′-`)y-~ 04/01 16:20
而且這傢伙本來就是標準的尼特了,但要是整了他以後,他不再成為尼特,
那也算是對國家整體而言是有利的.
(其實我覺得當地鄉民只是想要整尼特而已,擁有日本色情漫畫只是藉口.)
※ 編輯: MRZ 來自: 114.42.219.83 (04/01 16:22)
推 killeryuan:應該就是如此吧 不然郵差幹嘛沒事去拆他包裹 04/01 17:13
推 tbaby:尼特族進了監獄除了不能上網外 應該是相當自在吧 04/01 17:26
→ m3jp6cl4:監獄又不是夏令營...哪來的自在可言? 04/01 17:28
→ edum:不能上網就會生不如死 怎麼會自在 04/01 17:31
→ dulinove:想太多 如果是這樣 就是給他點苦頭吃吃 對於這些紅脖子而 04/01 17:44
→ dulinove:言 前科? 除非真的好死不死這種事發生的離自己太近... 04/01 17:44
→ dulinove:不然基本上都對自己沒影響... 04/01 17:45
推 f21490310:我對判例法其實很感冒... 04/01 18:26
推 Okawa: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美國各州都有刑法典 04/01 20:37
→ Okawa:罪名 刑度 規定得清清楚楚 04/01 20:38
推 GM:蘿霸應該很高興他身在台灣 04/01 20:53
推 Atropos0723:尼特根本就是人畜無害的生物啊...... 04/01 23:31
推 LeeSEAL:本串對產學消費者皆可能有重大影響, 請關注. 04/01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