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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6 4 4/08 watanabekun □ [閒聊] 就只是對我個人對同人創作的一點看法而已 文章代碼(AID): #1BlRmkBx 作者: watanabekun (渡邊君)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剛被巴哈某版主歧視(論同人音樂創作感 … 時間: Thu Apr 8 19:21:16 2010
forsakesheep:文章一開始我就說了,只是閒聊而已,我並沒有打算說 04/08 18:21
forsakesheep:服任何人,watana版友妳可以說說自己的看法,而不是 04/08 18:22
forsakesheep:一直在我的文字裡打轉04/08 18:22
嗯,我是覺得我想講的都講得差不多了啦,在推文裡。 在你的文章內推文討論,跟在你的文字裡打轉意思應該不大一樣? 這篇文章還是引用部分原文來討論,畢竟我自己在這開宣教用的神壇也沒什麼意思。 基本上,我對同人創作裡面各種設定的加筆、或少部份原設定被無視,是不大在意的。 而對於真正愛不釋手、極端在意的作品,我根本不願意去閱讀同人。 反正眼不見為淨,在我觀測不到的地方作品被如何延伸,也不是我需要去抗爭的事情。 : 推 deepseas:是說你偏心...(誤 除非是原創,基本上都是從原有架構衍生 : → deepseas:新的想法再實踐創作而已... 是在原有的架構上延伸沒錯 但是很多作品已經只是「用原作的世界觀去闡述自己想要的故事」 妳看那為數眾多的Fate同人小說..... 通常原作告一段落,我會認定那是作者已經為整個故事劃下句點 明明原作就寫說冬木不會有第六次聖杯戰爭,還是很多人寫得很高興.... 我個人是覺得: 同人創作的一個基本精神,也是重要的價值就是──跳脫原作框架的表現模式。 原作者沒談到的部份,由讀者自己進行腦內補完。這是閱讀任何作品很正常的一個過程。 而讀者在進行腦補的時候,也不完全是都按照作者架構的觀念去形成影像的。 同人創作不過是把這些腦補的部份,用文字、圖樣具體化成方便交流的模式並公開而已。 想接受的人就接受,不想接受的人就別接受 (畢竟要接觸什麼作品是個人自由) 創作是自由的,而閱讀自然也是。 更廣泛點談的話,現在很多「從歷史取材」的作品,不也是對「史實」進行二次創作嗎? (自定義「史實」:存在,而沒有被人類書面記錄的唯一真實) 人類永遠沒辦法確切得知他人(不管是不是同一時空背景)心裡的想法,但是我們具備想像 力,因此才會有創作行為。如果要堅持「只能由原作者來闡述故事」的話,那世界上的任 (我還是覺得原PO太在意正統性的部份) 何文化都只會剩下形狀分明的唯一一種正統版本了,那多無趣? 我忘記是不是聽神主說的了:「完全的原創性不存在。」 即使是所謂的「原創」作品,創作時我想多多少少會反映出作者在其他作品中所接觸到的 各種元素。而同人,在我看來只是「反映作品」的比例高了點而已(沿用世界觀、人設), 不考慮著作權的話,這只是比例問題。 (我到現在還玩味神主對於同人和商業的差別那句回答:「同じ」) 嗯,昨天剛掰完一份普通社會學報告,下面試著蹩腳地沿用一些特殊觀點來漫談好了: 這個時代,透過網路大量接受資訊的大眾,注意的已經不再是其「真實性」、「正統性」 了。相對之下「可接受度」、「話題性」、「吸引觀注的程度」反而顯得更重要。 (稍微檢視一下比較有名氣的二次同人作品,多少具備後面三種特質吧?) 因為是沒做特別準備的隨筆寫寫,我個人想說的大概就到這邊為止。 ============================================================================= 接下來再回應一下原文中我不太能認同的點。 >東方的音樂就像是一個故事,只是說故事的人不同 >討厭電音的話可以去找找東方violin或是東方子守唄之類的 >東方版有比較詳細的介紹 如果要用故事類比音樂的話... 在我看來,僅有形式一樣,但從理念層面到手法都各異。 感想果然是很主觀的吧。 (音樂中的情感表現、強調的點、樂器選用、節奏等等都不一樣的作品,我實在不大願意承 認他們有很近的血緣關係...) >我並沒有說二次創作不行,只是我自己比較不喜歡看而已(笑 >同人音樂大多是將原曲以自己的想法呈現、重新編曲 >而二次創作故事絕大多是原作故事的支線或是接續 >如果是像Take Moon或是小鶴屋那樣趣味取向的作品就算了 >但是要像育兒戰爭那樣雖偏離架構,但是仍能讓人感動十足的作品真的很少 >二次創作不容易,但是寫得好通常會是佼佼者中的佼佼者 >是說輕小說版某版友寫得伊里野後續,到現在仍然當作我心中的真結局.... >(我找不到那篇文章了.....) 創作品質不夠高,並非同人的原罪。 雖然我不想一竿子打翻一群同人創作者,不過他們的平均創作力不如出道作者/商業製作, 有這樣的結果會是理所當然的吧? 而原作發展不怎麼樣,卻孕育出表現力很好的二次同人作品,例子也是有。 ============================================================================== 試著弄個END重點區。 反正各人選擇作品的標準(無論商業或同人)都是相當主觀的。 仁者樂山智者樂水。各取所需,我想硬是要去下定義或道斷高低都是沒什麼必要的吧。 拒絕接受一件事物的理由,只消「不喜歡」三個字我想就足夠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13.48 ※ 編輯: watanabekun 來自: 114.38.13.48 (04/08 19:23)
flysonics:對不起 我就是寫Fate同人寫得很爽的人 Q.Q 04/08 19:24
flysonics:即使再有愛 我在寫的時候還是會自我詢問這篇同人的價值 04/08 19:24
flysonics:嘛 這或者也是為什麼我寫到後來會沒動力寫完的原因就是 04/08 19:25
theyolf:同人最有價值跟實用的是迷本 04/08 19:26
demon314:樓上見解讓我無法反駁(滾回裏洽) 04/08 19:27
mariandtmac:我也寫過很多涼宮同人 改造個性很好玩ww 04/08 19:31
deepseas:那位版友後來回覆的話我還是覺得是依自己標準來衡量... 04/08 19:46
deepseas:加上用官方衍生系列來作比較,反而無法說好原作與同人物 04/08 19:47
deepseas:的關係... 04/08 19:48
deepseas:因為同樣為官方衍生作品來看,同人與否的主張只在讀者自 04/08 19:49
deepseas:己的認定,而不是原作者與衍生創作者的關係... 04/08 19:50
watanabekun:我的想法大致同deepseas版友。一切都是讀者主觀啊... 04/08 19:52
deepseas:就好像有些讀者只認定幼女控鋼彈是同人,但仍受官方支援 04/08 19:52
deepseas:因為有對衍生創作的想法,所以衍生創作者們就會進行創作 04/08 19:56
deepseas:以這些情感完成的作品,就是同人了...我覺得這樣就好 04/08 19:57
biglafu:大拉芙攻 瘋法受-->原作 , 瘋法攻 大拉芙-->同人 04/08 20:12